① 天价保费拒赔案现在重审了
甘肃天价保费拒赔案重审:男子驾车溺亡,妻子讨要两千万保费。
王维红去世的两年多时间里,他的妻子焦小云已两次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为平安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2016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经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坠入水库身亡,他生前曾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保险。焦小云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遭拒赔。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曾向法院发了一份函件,被原告认为干预司法。家属供图
2018年3月30日,甘肃高院以“一审存在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未回避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该案于2018年8月29日在庆阳中院重审开庭。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获悉,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案件中原告在投保期间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投保人同行业投保、个人收入及负债的真实情况;文县公安局《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以及《不予处理决定书》应如何认定;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该如何认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4个焦点展开辩论。
平安保险公司认为,王维红及焦小云在投保期间故意隐瞒了其真实的家庭收入情况及负债情况,未如实告知其在其它同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严重影响了其承保决定。另外,按照文县公安局相关调查报告,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应当认定其为自杀,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针对“自 杀”一说,焦小云及其代理律师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痕迹鉴定工程师程刚出庭作证。程刚称,他接受焦小云委托后于2018年8月13日前往事发地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事发地为近“s”形道路,并非交警所称的“道路直,视野开阔”。此外,交警部门在事故分析报告中指出,路面无痕迹,因此推断王维红在事发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但涉事车辆上装有防抱死系统,一般在制动过程中不会留下制动印记。”
程刚说,交警部门的报告书中还称事发地第二棵树干东侧61cm处树皮脱落,痕迹最高点距路面76cm,因此推断事发时王维红曾加速行驶导致车辆腾空而起,“但在该树距地面约15厘米处还留有一处擦痕,且该树树干细小,因此与车辆发生接触时,并不是刚性接触,树干会发生倾斜。结合现场情况,树干高处的痕迹属于擦蹭形成,也说明了这一点。”
程刚说,经过计算事发地所留下的痕迹只要车辆时速超过31.4km/h,都可以留下来,“因此现场痕迹只能说明事故车辆是从此处坠入水库,并不能得出加速行驶及腾空而起的结论。”
对于专家意见,平安保险公司则表示,程刚的专家证言中针对案件进行的痕迹鉴定系个人行为,并曾收取了鉴定费用,其证词均是针对警方的“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进行反驳,这并不是他的鉴定范围,且证人证言具有感情偏向。
当天的庭审共持续了5个多小时,下午3时许,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澎湃新闻(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