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从四川到杭州加盟奶茶店,男子想退11万加盟费,后来怎么样了
本来别人不同意退加盟费,后来闹开了之后还是退还了加盟费给他。
② 加盟了一家奶茶店前期加盟商选址导致我被骗了10多万,我要加盟商退我加盟费可不可以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加盟商作为被特许人依法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所以公司应当退还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③ 加盟奶茶店能退加盟费
约定了一个月合同解除期,已超过不能退。
完全退不了,你仔细去看你的合同吧。不管你是哪个品牌,归根到底都是一样的,真正挣钱的品牌都是不会放开加盟的,放开加盟的就是自己都没把握挣钱的,挣的就是你的加盟费,怎么可能让你退。绝大多数品牌都没有特许加盟权,也就是没有转让加盟权的权利,他们语言上给你讲的是“加盟费”多少钱,实际上合同给你签的是“技术转让”。也就是说:技术转让这一块的工作,人家已经完成了。哪还有什么钱能退呢。再者说了,你以为他们收的“加盟费”就是他们全得到了。快推公司拿走30%,业务提成、老师的教学费,公司也就挣了一半不到的钱,所以他们早就准备了一套话术和法律文件等着你,就算你去法院告,也是100%打不赢官司,对方一分钱也退不了你。另外,也不知道你那个品牌除了“加盟费”之外还有没有“保证金”。保证金会更苦逼,很多人都觉得保证金以后是会退的,怎么可能呢朋友们,退不了。一般保证金要求你开满几年,进货多少,才会退给你。你进货进到了某个数,人家那几万保证金挣到了,退一下也行。如果你发现了他们的进货秘密,找到了直接供货商,不让他们赚物料费了,或者你开了一年半载不开了,你那个保证金是退不了的。不信你自信看你的合同去吧。
加盟费是否退还的区别:有的加盟费是可以退还,有的是加盟费具体数目:投资者加盟的项目不同那么它的价格一般也就不一样。一般来说加盟费的多少是与投资者要加盟品牌的大小和好坏来区别,一般比价好那么他的加盟费就要高昂一点,并且他的加盟条件也是十分的可靠,若是对于一般的品牌,它的加盟费及加盟条件相比较之下就要少很多。不可以退还。投资者在与商家签订代理加盟的相关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合同上写着的与给投资者口头叙述的有没有差异,若是有及时的与商家讨论解决,以免到最后掉入商家挖好的陷阱里面。所以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以合同为依据。
④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应如何维权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该男子可以通过市场监督局以及消费者协议进行维权。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四川广安的蒋先生看中了奶茶店的利润可观,于是萌生了想要开店的想法,由于自身没有相关经验,于是想到了加盟奶茶店。这时候他通过网上搜索了一个品牌并且留言了,但是最终接到回访电话所介绍的品牌并没自己当初所看中的品牌。不过由于对方销售的讲解后,蒋先生签了合同并且缴纳了加盟费,但是有天突然看到群里其他加盟商反应的公司所给的物料有问题等等消息,于是蒋先生想要退加盟费,但是却被忽悠签了转让协议,目前为止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奶茶店的加盟市场奶茶店的利润确实是蛮可观的,但是现如今的市场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了,目前入驻奶茶店的市场已经是非常的有难度,也从很多消息渠道知道了蛮多加盟奶茶店最终失败的案例了。所以在奶茶店的加盟的时候不要只要看到市场的利润可观,也要看到是否有足够的发展前景,还是需要做下市场的调研会比较好。
⑤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费能要回来吗
加盟费能不能要回来,取决于很多因素,一个是有没有权利要,另一个是公司有没有钱。
第一,要看签约时氏饥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或者已经开店经营的,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者项目
标扒核散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装修费、设备费、物料费、租赁押金租金等及侵权赔偿金额。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证据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费收据或者发票、商标侵权被判承担责任的生效判决书、各项损失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广大加盟商在加盟前应当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标注册证,做好相应的投资风险防控,避免投资损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来就是公司有没有钱的问题了。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财产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径也要讲究策略,有几个小窍门。
1、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是两个及两个以上股东的,如果(1)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使用其个人账户收取加盟费、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资不抵债,已经有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的;(3)公司被股东恶意注销春氏的等情况,也可以把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让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在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名下的财产(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房子、车辆等均可)进行冻结、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4、如果经过法院查控未发现公司名下 有财产的,在终止本次执行后,可以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公司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或者另案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⑥ 南京漫卷茶风的奶茶品牌交了加盟费但不想开了,公司不肯退钱说能帮忙转让,能相信他们吗怎么办
这个可以找企业负责人去沟通退款,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