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了一家奶茶店前期加盟商选址导致我被骗了10多万,我要加盟商退我加盟费可不可以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加盟商作为被特许人依法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所以公司应当退还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Ⅱ 关于加盟奶茶店退费的问题
关于加盟奶茶店退费的问题?走在大街小巷,奶茶店随处可见。加盟奶茶店,成为了不少投资者的选择。然而,加盟奶茶店遇阻,能解除合同,拿回加盟款项吗?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就审结一起类似案件,判决退赔24万元加盟费。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 基本案情
2019年底,小飞侠想要开一家奶茶店,经过多番考察后,小飞侠决定加盟大拇指公司旗下的“×茶道”,双方签订了加盟协议,小飞侠支付了全部合同款项250000元。
但是,大拇指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提供开店咨询与指导、服务流程及产品制作技术的培训、店面装修装潢的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
小飞侠认为,大拇指公司并未实际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合同款项。
大拇指公司则表示,其已经为小飞侠提供了接待咨询、免费品尝奶茶口感、样板店的装修设计参观,产品线解读等前期服务。双方合作愉快并已经签订了合同,约定春节过后由其为小飞侠提供开店一站式服务。不料遇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开业一再推迟,直到4月1日才逐渐复工,大拇指公司没有违约,因为疫情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应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责任。公司研发一个饮品项目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并且基于原被告缔结了合同,公司已向第三方平台支付了推广佣金,现在疫情影响减小,大拇指公司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法院判决
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决小飞侠和大拇指公司之间的加盟协议解除,大拇指公司向小飞侠退还合同款项240000元。大拇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李娜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国,广东省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虽然在2月24日9时起,响应级别被调整为二级响应,但是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复工复产逐步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应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被告不能复工复产、及时履行案涉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被告主张其于2020年4月1日才复工,符合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属于合理期间,对于被告在此期间无法提供服务的行为,应当免除其责任。在被告复工后已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原告于2020年4月16日明确表示被告长时间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案涉合同履行期间已过近半的情况下,被告因疫情影响而未能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虽之后疫情响应级别调低,但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即使合同继续履行,被告能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依然难以保障。并且,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服务内容主要为开店咨询与指导、产品技术及流程的现场培训、店面装修设计服务等,需双方相互配合才能顺利沟通,即合同的完全履行需要双方的人合基础,若有一方不愿配合,合同目的实际上无法达到,故在原告明确坚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应尊重合同一方意愿,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涉案合同为宜。
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但如前所述,被告系因疫情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供服务,并不存在故意违约行为,且综观原被告协商处理的过程,被告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原告在被告并未违约的情形下提出解除合同,法院基于案涉合同的人合原因支持其诉请,但原告应就被告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为避免诉累,法院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在被告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中予以扣减该部分损失。对于损失数额的确定,虽然被告在签订合同后尚未向原告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但是根据案涉合同约定可知,被告授权原告的是区域代理资格,排除了其授权他人该区域代理资格的权利,原告就此受有利益。
Ⅲ 加盟奶茶店交了定金,签了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上我要求改成定金给予退还,不想加盟了,可以退吗
加盟奶茶店交了定金,签了定金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不想加盟是不能定金的。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Ⅳ 2019夏天加盟了济南的麻朵姑娘奶茶店,加盟费35800,没干也没去培训,当天考察就签合同交了全款,能退吗
这需要仔细阅读合同,一般情况下签了合同就是具有效力的,我们在考察之后发现还是不想做了,这是相对于你买了一件东西又不要了的意思。
但是这些是有后悔药的,它是正规的话,是可以协商拿回全款的。
Ⅳ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应如何维权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该男子可以通过市场监督局以及消费者协议进行维权。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四川广安的蒋先生看中了奶茶店的利润可观,于是萌生了想要开店的想法,由于自身没有相关经验,于是想到了加盟奶茶店。这时候他通过网上搜索了一个品牌并且留言了,但是最终接到回访电话所介绍的品牌并没自己当初所看中的品牌。不过由于对方销售的讲解后,蒋先生签了合同并且缴纳了加盟费,但是有天突然看到群里其他加盟商反应的公司所给的物料有问题等等消息,于是蒋先生想要退加盟费,但是却被忽悠签了转让协议,目前为止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奶茶店的加盟市场奶茶店的利润确实是蛮可观的,但是现如今的市场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了,目前入驻奶茶店的市场已经是非常的有难度,也从很多消息渠道知道了蛮多加盟奶茶店最终失败的案例了。所以在奶茶店的加盟的时候不要只要看到市场的利润可观,也要看到是否有足够的发展前景,还是需要做下市场的调研会比较好。
Ⅵ 从四川到杭州加盟奶茶店,男子想退11万加盟费,后来怎么样了
本来别人不同意退加盟费,后来闹开了之后还是退还了加盟费给他。
Ⅶ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费能要回来吗
加盟费能不能要回来,取决于很多因素,一个是有没有权利要,另一个是公司有没有钱。
第一,要看签约时氏饥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或者已经开店经营的,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者项目
标扒核散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装修费、设备费、物料费、租赁押金租金等及侵权赔偿金额。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证据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费收据或者发票、商标侵权被判承担责任的生效判决书、各项损失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广大加盟商在加盟前应当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标注册证,做好相应的投资风险防控,避免投资损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来就是公司有没有钱的问题了。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财产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径也要讲究策略,有几个小窍门。
1、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是两个及两个以上股东的,如果(1)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使用其个人账户收取加盟费、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资不抵债,已经有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的;(3)公司被股东恶意注销春氏的等情况,也可以把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让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在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名下的财产(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房子、车辆等均可)进行冻结、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4、如果经过法院查控未发现公司名下 有财产的,在终止本次执行后,可以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公司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或者另案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Ⅷ 加盟奶茶店,开店后得知公司没有授权加盟许可证,可否起诉退加盟费
你好,授权加盟许可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总部如果不具备特许人相关资格,可能构成违约,可以按照加盟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Ⅸ 我加盟一个奶茶店,除了和公司签合同!其他利益我都没享受到,公司就倒闭了,加盟费可以退吗
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
你好,由于加盟关系中存在着加盟方与被加盟方地位的不对等性、信息的不对称性,我们国家的法律较为注重加盟者权益的维护,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主张退还加盟费
一般存在以下条件,可以主张加盟费退还:
1、是在合理期限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是未接受对方主要服务
3、合同的性质属于相应的加盟法律关系性质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主张退还,具体可以直接咨询合肥余律师处理
附:本人办理的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