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奶茶店能退加盟费
约定了一个月合同解除期,已超过不能退。
完全退不了,你仔细去看你的合同吧。不管你是哪个品牌,归根到底都是一样的,真正挣钱的品牌都是不会放开加盟的,放开加盟的就是自己都没把握挣钱的,挣的就是你的加盟费,怎么可能让你退。绝大多数品牌都没有特许加盟权,也就是没有转让加盟权的权利,他们语言上给你讲的是“加盟费”多少钱,实际上合同给你签的是“技术转让”。也就是说:技术转让这一块的工作,人家已经完成了。哪还有什么钱能退呢。再者说了,你以为他们收的“加盟费”就是他们全得到了。快推公司拿走30%,业务提成、老师的教学费,公司也就挣了一半不到的钱,所以他们早就准备了一套话术和法律文件等着你,就算你去法院告,也是100%打不赢官司,对方一分钱也退不了你。另外,也不知道你那个品牌除了“加盟费”之外还有没有“保证金”。保证金会更苦逼,很多人都觉得保证金以后是会退的,怎么可能呢朋友们,退不了。一般保证金要求你开满几年,进货多少,才会退给你。你进货进到了某个数,人家那几万保证金挣到了,退一下也行。如果你发现了他们的进货秘密,找到了直接供货商,不让他们赚物料费了,或者你开了一年半载不开了,你那个保证金是退不了的。不信你自信看你的合同去吧。
加盟费是否退还的区别:有的加盟费是可以退还,有的是加盟费具体数目:投资者加盟的项目不同那么它的价格一般也就不一样。一般来说加盟费的多少是与投资者要加盟品牌的大小和好坏来区别,一般比价好那么他的加盟费就要高昂一点,并且他的加盟条件也是十分的可靠,若是对于一般的品牌,它的加盟费及加盟条件相比较之下就要少很多。不可以退还。投资者在与商家签订代理加盟的相关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合同上写着的与给投资者口头叙述的有没有差异,若是有及时的与商家讨论解决,以免到最后掉入商家挖好的陷阱里面。所以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以合同为依据。
B. 加盟奶茶店被骗,该如何维权
近年来,连锁加盟店的管理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经营方式,例如许多加盟者被骗的奶茶店加盟。由此看来,虚假宣传和夸大商业是许多企业家促进投资的手段。如何保护特许连锁经营权呢?
C. 加盟奶茶店的加盟费可以退吗
你好,加盟费是可以退的,不过你签订了加盟合同违约一般要赔付30%的违约金,所以你的加盟费退70%!
D. 加盟了一家奶茶店前期加盟商选址导致我被骗了10多万,我要加盟商退我加盟费可不可以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加盟商作为被特许人依法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所以公司应当退还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E. 从四川到杭州加盟奶茶店,男子想退11万加盟费,后来怎么样了
本来别人不同意退加盟费,后来闹开了之后还是退还了加盟费给他。
F.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应如何维权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该男子可以通过市场监督局以及消费者协议进行维权。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四川广安的蒋先生看中了奶茶店的利润可观,于是萌生了想要开店的想法,由于自身没有相关经验,于是想到了加盟奶茶店。这时候他通过网上搜索了一个品牌并且留言了,但是最终接到回访电话所介绍的品牌并没自己当初所看中的品牌。不过由于对方销售的讲解后,蒋先生签了合同并且缴纳了加盟费,但是有天突然看到群里其他加盟商反应的公司所给的物料有问题等等消息,于是蒋先生想要退加盟费,但是却被忽悠签了转让协议,目前为止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奶茶店的加盟市场奶茶店的利润确实是蛮可观的,但是现如今的市场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了,目前入驻奶茶店的市场已经是非常的有难度,也从很多消息渠道知道了蛮多加盟奶茶店最终失败的案例了。所以在奶茶店的加盟的时候不要只要看到市场的利润可观,也要看到是否有足够的发展前景,还是需要做下市场的调研会比较好。
G. 奶茶店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首先需要在保持冷静期的情况下收集加盟投资的相关证据,首先是加盟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其次是加盟交钱的汇款记录,最后是在跟对方公司交涉过程中产生的聊天记录或者是录音,最好是还没有开店的,有了这些之后就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追回加盟费的损失了。
奶茶店风险投资的原因
但对于该合同是否完全履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等,守约方仍有权提起诉讼或仲裁。如加盟商无法证明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加盟这种看似无门槛的投资方式,其实其投资门槛是非常高的。而很多不良加盟品牌会用各种套路来吸引创业者加盟,加盟商因缺乏对市场的判断和对加盟项目的了解,最终血本无归惨淡收场。
市面上许多企业或者是公司都是不具备招商加盟的资质,都不属于特许经营加盟,所以在许多人选择加盟时便会遇到这些霸王合同,霸王条款,黑心商家。
H. 关于加盟奶茶店退费的问题
关于加盟奶茶店退费的问题?走在大街小巷,奶茶店随处可见。加盟奶茶店,成为了不少投资者的选择。然而,加盟奶茶店遇阻,能解除合同,拿回加盟款项吗?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就审结一起类似案件,判决退赔24万元加盟费。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 基本案情
2019年底,小飞侠想要开一家奶茶店,经过多番考察后,小飞侠决定加盟大拇指公司旗下的“×茶道”,双方签订了加盟协议,小飞侠支付了全部合同款项250000元。
但是,大拇指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提供开店咨询与指导、服务流程及产品制作技术的培训、店面装修装潢的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
小飞侠认为,大拇指公司并未实际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合同款项。
大拇指公司则表示,其已经为小飞侠提供了接待咨询、免费品尝奶茶口感、样板店的装修设计参观,产品线解读等前期服务。双方合作愉快并已经签订了合同,约定春节过后由其为小飞侠提供开店一站式服务。不料遇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开业一再推迟,直到4月1日才逐渐复工,大拇指公司没有违约,因为疫情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应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责任。公司研发一个饮品项目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并且基于原被告缔结了合同,公司已向第三方平台支付了推广佣金,现在疫情影响减小,大拇指公司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法院判决
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决小飞侠和大拇指公司之间的加盟协议解除,大拇指公司向小飞侠退还合同款项240000元。大拇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李娜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国,广东省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虽然在2月24日9时起,响应级别被调整为二级响应,但是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复工复产逐步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应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被告不能复工复产、及时履行案涉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被告主张其于2020年4月1日才复工,符合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属于合理期间,对于被告在此期间无法提供服务的行为,应当免除其责任。在被告复工后已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原告于2020年4月16日明确表示被告长时间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案涉合同履行期间已过近半的情况下,被告因疫情影响而未能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虽之后疫情响应级别调低,但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即使合同继续履行,被告能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依然难以保障。并且,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服务内容主要为开店咨询与指导、产品技术及流程的现场培训、店面装修设计服务等,需双方相互配合才能顺利沟通,即合同的完全履行需要双方的人合基础,若有一方不愿配合,合同目的实际上无法达到,故在原告明确坚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应尊重合同一方意愿,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涉案合同为宜。
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但如前所述,被告系因疫情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供服务,并不存在故意违约行为,且综观原被告协商处理的过程,被告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原告在被告并未违约的情形下提出解除合同,法院基于案涉合同的人合原因支持其诉请,但原告应就被告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为避免诉累,法院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在被告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中予以扣减该部分损失。对于损失数额的确定,虽然被告在签订合同后尚未向原告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但是根据案涉合同约定可知,被告授权原告的是区域代理资格,排除了其授权他人该区域代理资格的权利,原告就此受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