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晓彤奶茶店被告非法开放加盟,这家店此前还受过哪些惩罚
关晓彤是一位出色的明星,她出道至今饰演了很多优秀的影视作品,受到了观众的喜爱。她是一位实力派明星,有着超高的演技,在演戏的时候,她的表情自然不会让观众觉得出戏。她的颜值也是很高的,长得十分漂亮,拥有着立体的五官,雪白的皮肤。她的身材也非常好,有着一双大长腿,很有气质。关晓彤是童星出道,在她小的时候就参演部多部电视剧。
如果明星想要发展副业,那么就要注重经营合法性,正规性。这样才能获得大众的喜爱,才能继续在娱乐圈发展。这件事情肯定会给关晓彤的形象带来不好的影响,希望关晓彤能够引起重视,早日将这件事情解决。作为一位明星,就应该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不要做一些违规的事情。关晓彤在演艺圈是有着很高地位的,希望她在拍好戏的同时,也要将副业打理好。
B. 如果被奶茶加盟被骗,怎么办
加盟被骗后维权有几个方法
1、去公安局进行报案,涉案金额超2000元就可以立案
2、去工商局进行举报投诉
3、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
4、去中诉网进行举报维权
5、直接去法院进行起诉
6、联合其他受害者一起维权
C.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费能要回来吗
加盟费能不能要回来,取决于很多因素,一个是有没有权利要,另一个是公司有没有钱。
第一,要看签约时氏饥间。如果是刚签约不久,公司还未开始提供服务、没有培训、没有选址、没有装修设计等的,那么还是处于“冷静期”内,加盟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即便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
但冷静期到底是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虑,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如果确定不再加盟,就要尽早解除合同,保护好自己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睡觉的权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或者已经开店经营的,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需要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时存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加盟商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至于隐瞒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何种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单方解除权,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对于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的、足以影响加盟商决定签约与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对于加盟商而言,选择加盟并愿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往往是因为公司对项目作出了大量承诺,并约定会提供选址、培训、装修设计、配送设备物料、产品更新等全套开店服务,加盟商可以实现轻松开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诱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加盟商有权以公司违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回款项、赔偿损失。
3、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权的风险。
公司授权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或项目标识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源,如果其商标或者项目
标扒核散识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属于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瑕疵,应当认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退回加盟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装修费、设备费、物料费、租赁押金租金等及侵权赔偿金额。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证据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费收据或者发票、商标侵权被判承担责任的生效判决书、各项损失的证明材料等。
建议广大加盟商在加盟前应当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标注册证,做好相应的投资风险防控,避免投资损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来就是公司有没有钱的问题了。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财产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径也要讲究策略,有几个小窍门。
1、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是两个及两个以上股东的,如果(1)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使用其个人账户收取加盟费、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资不抵债,已经有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的;(3)公司被股东恶意注销春氏的等情况,也可以把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让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在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名下的财产(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房子、车辆等均可)进行冻结、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4、如果经过法院查控未发现公司名下 有财产的,在终止本次执行后,可以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公司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或者另案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D.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应如何维权
男子加盟奶茶店想退加盟费,被骗签转让协议,该男子可以通过市场监督局以及消费者协议进行维权。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四川广安的蒋先生看中了奶茶店的利润可观,于是萌生了想要开店的想法,由于自身没有相关经验,于是想到了加盟奶茶店。这时候他通过网上搜索了一个品牌并且留言了,但是最终接到回访电话所介绍的品牌并没自己当初所看中的品牌。不过由于对方销售的讲解后,蒋先生签了合同并且缴纳了加盟费,但是有天突然看到群里其他加盟商反应的公司所给的物料有问题等等消息,于是蒋先生想要退加盟费,但是却被忽悠签了转让协议,目前为止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奶茶店的加盟市场奶茶店的利润确实是蛮可观的,但是现如今的市场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了,目前入驻奶茶店的市场已经是非常的有难度,也从很多消息渠道知道了蛮多加盟奶茶店最终失败的案例了。所以在奶茶店的加盟的时候不要只要看到市场的利润可观,也要看到是否有足够的发展前景,还是需要做下市场的调研会比较好。
E. 加盟的奶茶店被人起诉侵权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加盟的奶茶店被人起诉侵权这种情况应该积极应诉。
首先要先确认自己加盟的奶茶店是否真的构成侵权了,如果构成侵权,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如果没有就更应该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简介: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F. “套路加盟”奶茶店诈骗,有近百人被抓,该奶茶的品牌代言人是谁
该奶茶的品牌代言人是马伊琍。一说起明星代言,可能许多人就觉得这个钱可真好挣啊,就跟躺赚一样。而实际上这几年,随着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明星代言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了。此前就出现过多起明星代言翻车的事故,比如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加盟品牌“茶芝兰”就出事了。
“套路加盟”奶茶店诈骗,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
我认为明星有义务对企业的背景、企业的合法性以及市场操作的规范性和信誉进行调查,不管怎么说,出了这种事情,明星代言翻车,如果仅是损失点信誉就完事了,势必会导致整个演艺行业的发展空间受到影响。所以,我建议行业协会应该有相关的约束规定,比如硬件规定接片的门槛,以及禁止参加相应的评选活动等,以达到惩戒的目的,从而净化娱乐圈。
G. 天然呆奶茶店非法加盟经营被查,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
天然呆这一奶茶店因非法加盟事件被查,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网友们对此感到十分困惑,并不知道这一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其实从事件的标题,我们也能够清晰的了解到天然呆作为关晓彤代言的奶茶店,非法利用明星效益,拉其他人加盟该奶茶店,是一种违法行为。此外天然呆这一奶茶店并不具备经营资质,因为该公司并没有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和代理商签购合同就属于违法行为,这也是导致天然呆公司被查的真正原因,这一现象就好比是没有驾照就敢开车上路了。
最后小编觉得天然呆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加盟商一个说法,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针对这种情况,该公司也理应可以给加盟商予以退费处理,或者采取免材料费等措施,减少加盟商的损失。
H. 一点点奶茶的加盟资格好拿吗
现在来说不好拿了,它要考虑当地是都有多家加盟店,其次就是加盟费,我去杭州旅游,据路人说,没有100万休想在杭州加盟一点点,穷人的我只能颤抖了,当然了,其他地方不一定这么贵,你可以联系一下,毕竟不能让自己的想法直接被扼杀在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