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商和代理商各是指什么意思
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目前我国的连锁加盟行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对于连锁加盟商的选择来说,有三个根本原则需要坚持: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理念第一、眼光长远;门当户对、共同发展。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贰』 品牌的区域代理商和加盟商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区域代理是品牌委托人在某一区域的全权代表,可以说是上下级的关系,区域代理可以代表委托方从事某些商务活动。但是加盟商与加盟总部之间是合作关系,加盟商付出相应报酬,集团总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两者的区别: 加盟属于和集团总公司合作的关系,对企业的所有产品或者服务有统一的要求和权利。而代理,权限比较小,通常是局限于某一个产品或者一个地区作为负责人的形式,进行商业活动。
『叁』 总部与加盟店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在合同责任中,总部与加盟店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要求赔偿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如何,要看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肆』 加盟店承担总部的法律责任吗
总部与加盟店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根据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总部与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种连带责任,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或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伍』 加盟商什么意思
什么是加盟商?加盟商就是在连锁加盟经营的模式下,接受加盟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那一方被我们成为加盟商。举一个例子,如果你经营了一家店,并且反响很好、知名度很高,你想找一个人做你的品牌代理,扩展你的经营规模和提高知名度,那我正好像做生意,我加入你经营的项目,借用你的品牌开自己的店,我这样的身份就被陈为加盟商。这样说总该懂了吧!
『陆』 请问加盟商和总部之前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说不上雇佣关系,如果你的公司经营失败,人们肯定会觉得代理总部经营失败,直接影响着他的声誉。所以应该是伙伴关系。
『柒』 加盟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一样吗
这是最不正式的一个分销机构。他与供应商之间通常没有稳定的、长久的合作关系。而是在需要进货的时候供应商能提供货物并能提供适当优惠的价格。 2、代理商这个是比较正式的合作分销关系。通常他们拿到的价格比较优惠,并且能得到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很多技术层面的支持。通常,会存在一份比较正式的代理合同。 3、加盟商这个是指使用由总店提供的统一商标,由总店提供店面设置指导,提供统一的促销机制,提供统一的售后服务,并且提供统一的价格。一般工业品不存在这样的合作关系。 追问: 那个需要的成本少 回答: 这里的成本很难说定的。得看总店给你的成本是多少!一般来说经销商的成本是最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