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加盟一个品牌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如果想要创业的话何不做个有特色、在当地独一无二的店呢?建议您还是先结合当地的市场需要选择好一种项目来加盟,找项目时最好是找那些靠自己开店积累经验做起来的公司,正因为他们有开此店的经验,所以才能给你配货指导及店铺的管理与销售技巧,找项目时千万不要被那些没有直营店的加盟公司给骗了哦。听说广州有个做情侣礼品的加盟公司之前是从开店发展起来的,店面的业绩还不错呢。因为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有爱情存在的嘛,这种店不容易被人复制做,也不容易拿到一样的货的。
2. 加盟骗子如何识别
见招拆招让服装加盟骗子崩溃
网络上的加盟骗局形形色色,如何防范这些加盟骗局呢?看看骗子盟主经常出的5种骗子招式,让我来慢慢给大
家讲如何拆招,让骗子露出狐狸尾巴吧。
第1招——夸张宣传
有了国际背景,骗子公司便开始对品牌进行渲染和夸大。比如,有些服装企业找来一位很普通的香港设计师,称
其国际知名,举办过多少次国际时装展览、获得过多少个国际大奖;或者说这个服装品牌历史悠久,在国外几百年来
长盛不衰……
其次是夸大利润与赚钱速度。招商类网站、地方卫视等媒体上经常可以见到铺天盖地的加盟广告,语言都极具诱
惑力:“轻松挣大钱”、“加盟×××,财源滚滚来”、“财富神话,和您共创”。一些穿得光鲜亮丽的加盟商介绍
自己的成功经验,潜台词就是:我挣钱了,挣得不少,你加盟后肯定赚钱。
另外,有的公司还打出“零加盟费”的幌子。在招商广告里,绝大多数骗子公司都宣称零加盟费,免费赠送首批
货物。等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量后,还宣称返还加盟费、保证金、报销装修费等。比如,销售额达到20万,返还一半;
达到50万,全部返还。
最后,有些特许人还要让明星助阵。特许人吃准了公众对明星的信任度——明星都代言了,能有假吗?事实上,
明星大多不会去实地考察,只要营业执照是真的就行了。
拆招
以圈钱为目的的招商广告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宣称该项目投资极小,利润奇高,是没有风险的项目。比如今年
兴起的“9元内衣”、“9元女裤”等加盟项目,广告上的“加盟商”一个劲儿地说这个项目投入很少,店铺生意出奇
地好。
当你对一个新兴的服装加盟项目感兴趣后,应当立即深入地去了解这个市场,比如了解加盟一个品牌至少要投入
的资金等。结论如果与广告相符,可先打电话咨询。打电话一定要找到老板或直接负责人。与负责人通过电话时,要
广泛探讨和多方咨询,看他是否非常内行、解释和回答问题是否诚恳、合理。
如果你问他们有没有什么成功的加盟店,在什么地方,有没有电话,骗子公司是不会告诉你的,统一的回答方式
就是来公司现场考察,要不然告诉你的就是离你比较远的城市,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你去看,不想让你从其他渠道
了解情况。
第2招——帽子伪装
戴上“国际化”的帽子,假造名牌,虚构一套商业模式,实则是一个空壳。这样的骗子公司在招商时往往都宣传
自己是某某国际连锁机构,是来自日本、韩国、法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的著名国际品牌。
事实上,很多骗子公司在执照手续上是没有漏洞的,注册公司是他们设下骗局的第一步。这相当于千门八将里“
正将”摆好的骗局。这些公司的国际背景通常是这样操作的:在国内注册一家公司,不久之后,又在香港注册一家同
名企业集团。比如,在北京注册“北京蓝天白云国际服装有限公司”,到了香港就注册成“香港蓝天白云国际时装企
业集团”,或者挂上一个其他国家的背景,叫做“韩国蓝天白云国际时装企业集团”。
因为香港对企业的名称注册干预不是很严格,所以有百分之八九十的类似的公司都是在那里注册的。
之后,他们往往会接着注册一个行业协会或一个集团总部,注册一个“香港服装行业协会”、或者是”法国国际
时装行业协会”;总部集团则叫做“蓝天白云企业集团中国区连锁总部”。也有的公司压根就没有注册,宣传上却仍
打出此类旗号。
为了证明公司的真实性,该公司往往会出示一些国际品牌或公司给他们的品牌经营授权书,为了唬弄人,这些授
权书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绽,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国人的签章习惯,而外国相关文件认的是主管签名。当然,
几年下来,这些连锁加盟骗子也在不断地升级,他们的明显的漏洞也在不断地被填补。
拆招
投资者要想判断对方是否只是个“洋”外壳的有效方法有几个:一是,查看公司注册地以及注册时间,越是一些
不知名的小国,注册时间越短,骗局的可能性越大;二是从多种渠道搜集该公司的资料,其中,互联网是最便捷的渠
道;三是,到公司总部考察,考察总部是否有外籍员工,如果没有,骗局的可能性较大。
“洋”代理只是一个幌子。有些项目方虽然没有“洋”外壳,但是号称自己是海外某知名公司在国内的独家代理
。其实这种“洋”代理只是一个幌子。因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比注册“洋“外壳更省事,不需要任何资金投入;二
是,为日后寻找退路,一旦与投资者发生纠纷,这些代理机构可以随时消失。
如果要证实该公司是否为国外品牌在国内代理或加盟商,可以查询国家商标库,这些品牌要进入中国,就肯定会
提前注册商标。还可以到相关部门查询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注册资本较低(不足50万),骗局可能性较大。
第3招——诱敌深入
目前,服装类的骗子公司多集中在北京、广州、武汉、郑州等城市。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北京,这些公司大多集
中在海淀区,西客站附近较多。
这些公司大多租用写字楼,装修豪华,人来人往,各类资料齐全,员工忙碌,给人造成颇有实力的感觉。当投资
者电话咨询时,这种公司都会极力要求他们到公司总部考察,这招实际上是“诱敌深入”,很多受骗者事后都回忆说
,一到了所谓的公司总部,负责招商的工作人员就会侃侃而谈,投资者在一番语言轰炸中,就很快签订了加盟合同,
交付了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带有欺诈性质的企业都声称有自己的直营店、加工工厂。实际上很可能是委托加工、贴
牌的产物;甚至有些是从批发市场买回来后贴上自己的牌子。而他们宣称的直营店,各项手续也齐备。他们还吹嘘自
己的工厂规模多么大、设备多么先进。但如果你提出要去参观,他们就会找很多借口推诿。搞地差是他们的惯常做法
,比如总部在北京,他说自己生产基地在广东;或者他们会把你带到库房,告诉你这是工厂,加盟者一不留心就中招
了。
他们还会打人情牌、心理战。只要加盟者来考察,接待人员就分外热情,你没付保证金之前,说什么他都会答应
你。为了夸大利润,他们通常会找些例子给你算个公式——除去房租、水电等成本,你一定能赚多少钱。而实际上,
这种算法根本不科学,他根本没有考虑是否与你所在地域的消费能力、个人经营情况吻合。而类似“再晚一步就把名
额给别人了”之类的说辞诱你入套,更是屡见不鲜。
总之,向加盟者展示出自己最完美无缺的一面,利益相诱、甜言蜜语,他们在钱未到手前,很好地扮演了一个“
笑面虎”的角色。
拆招
电话咨询没发现疑点,赴公司考察是必须的。但要注意这样几个误区:首先是公司场面大,并不说明全部问题。
合理、适度才是真实可信的;其次,不要被大城市礼节和高档接待搞晕,考察只是决策中的第二步,不要欠下人情。
第三,要学会运用反向思维,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观察和思考问题。注意研究公司的背景和经历。冷静观察对方是不是
一个想做事、能做事的公司。各种步骤设计和运作模式是否真实、合理、负责,是短期行为,还是志向远大、长期合
作,是否平等而公正地对待合作伙伴;第四,要在没有公司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去考察所谓的“直营店”,仔细观察店
铺的装修、货品陈列、工作人员的态度及销售状况。
还有一点要提醒广大加盟者的,不少骗子公司都要求汇款到个人账号而非公司账号,他们的说辞一般是,这样会
少交税。实际上,这完全不符合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如果该公司有这样的要求,投资者就要多留一个心眼了。
第4招——网络新闻报道
现在的网络上弥漫着软文。软文可以以新闻、故事等各种形式的文字出现。骗子公司以此为据,说他们是正规的加
盟项目,你看,某新闻网站都报道了,难得还有假吗?还不只如此,这些公司的事迹、发展和名誉都可以用虚假的新
闻、故事编写出来,并拿钱叫那些网站编辑放到网络中去的。
拆招
完全不必去理会他的新闻报道之类的,一句话,你完全可以不信他的“自卖自夸”。建议你利用一些第三方平台,
如安心加盟网,在你找到加盟项目之后,不要盲目去投资,可以拿到安心加盟网,去核实一
下加盟项目是否真实可靠,他们是免费为你核查的,然后再做决定也不迟,而且网站上面的项目和企业信息,都是通
过严格核查的,你也可以从中选择合适的加盟项目。
第5招——瓮中捉鳖
钱到手后,这些骗子公司的丑恶嘴脸就渐渐地暴露出来。
先是断了后续服务。前期咨询时承诺的全套支持,包括员工培训、宣传策划、销售策划、广告支持、销售培训、
产品知识培训等等往往是做样子。他们随便找来一些所谓的培训资料,用极短的时间培训加盟商,其实就是读一遍,
这对后期的加盟店经营根本不会有任何作用。等到加盟店开业,出了问题找到他们,他们是能推就推。
供货方面更是问题百出。这些机构不少实行网上订货。他们给加盟者一个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选货付款。网上
都是些经过处理的图片,下面标注颜色、质地、款式、大小等,但最后发给加盟商的往往是次品或大路货、滞销货。
想退货,合同里规定的退货条件却很苛刻——包装、标签一点不能损坏。即便答应了你的退货请求,他们也一直拖着
,不给验货、不给说法。而有些没有采用网上订货交易模式的机构,自称拥有完备的配送体系,可勉强送了几次后,
就踪影全无了。
等到加盟商发现上当,要找他们追讨保证金等费用时,他们却是一点不担心,因为合同里人家早就下好了套儿,
里面都是单方面约束加盟方的条款,他们尽可以潇洒地在河边走而不湿鞋,只有可怜的加盟者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拆招
一旦出现类似纠纷,投资者可以根据情况,依靠盟主信息披露不实,甚至虚假广告宣传夸大,以及虚假合同显失
公平、商圈保护不利、产品款式不足、质量不好等问题,以合同无效、可撤销、违约其一为诉讼请求起诉骗子公司。
但“一切诉讼都要以加盟合同为基准,而且证据最重要。”由于现在整个加盟连锁行业不规范,加盟者在一开始接触
项目时,就应该注意及时保留相关材料,以防万一。主要包括:最先看到的招商广告、从总部获得的宣传材料、和总
部接待人员洽谈加盟事宜时的录音、合同文件、进货发票、凭证等。
所有的加盟投资者只要能够会用和惯用这5招,就基本上能躲过一些加盟骗局,希望大家互相传阅,共防加盟骗局
。(编辑:小梁)
3. 你好,我想问一下加盟钢丝球生产是不是骗局
是骗局,因为我身边的朋友就被骗了25600元,今年10月23日签订合同并付押金25600元,说好代加工,一星期内到原材料和设备,至今毫无音讯,不接电话,不回微信。
拓展资料: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一、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二、类型:
1、缺乏加盟连锁的基本知识。
由于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在相关的报纸杂志上看到广告,就打电话过去,在听了对方简单而又令人心动的说明之后,就匆匆加盟。
根本没有想到,加盟需要如此多的资金,并且有这么多的束缚,从而大大降低了工作的热情。凡是这种情况均属于对连锁加盟缺乏认识所致。
2、只知道这一行业不错,却没有调查同行业者。
当初只是看到广告上吸引人的条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录,就匆匆加盟了,却不知进入该行业后,同行业中有更优秀的企业,有更优厚的加盟条件与支援指导,想要中途退出,却因违反契约而无路可退。
3、只参观赚钱的店而不知失败的店更多。
在加盟之前,虽然也遵照专家的意见,去了解了总公司究竟在做何种生意,也去看了加盟店究竟经营得如何,但是一般总部都只带你去看经营良好的店而隐瞒不赚钱的店。
4. 开店如何规避加盟风险,把握好这8条永远不会上当受骗
原本为了规避风险,反而稀里糊涂地掉进以圈钱为目的的合同诈骗陷阱,遭遇更大的风险。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开张不多久,就陪着不具备资质的招商盟主、连锁总部殉葬?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做着倚靠连锁总部发财的白日大梦?原本为了规避风险,反而稀里糊涂地掉进以圈钱为目的的合同诈骗陷阱,遭遇更大的风险。因此,加盟商选择连锁加盟品牌,一定要睁大眼睛,认清连锁加盟骗局。
一、夸大利润与赚钱速度 连锁总部最喜欢抓住创业者图省事,短期要求赚大钱的心理,在广告上面大肆宣传。随便翻开一本商业杂志,包括部分知名加盟网站,便会看到铺天盖地的加盟广告,语言极具吸引力:“投一万,一年收回100万!”“轻松挣大钱”、“神奇一天挣2万”、“打工赚钱少、上班厌倦了、失业了、毕业了、自己的小店不赚钱了,怎么办?--加盟XX国际连锁机构吧!不需任何经验、几万块做老板、从投资开始到经营到获利一切都由总部负责,您就等年底在家数钱吧!”诱人的利润,动人的承诺,一切看上去像是上天安排给自己的赚钱机会,于是在发热大脑的驱使下,众多创业者会不由自主掉进加盟或所谓连锁的圈套!
二、夸大公司名头 在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上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广告:某某国际连锁机构、来自日本、韩国、法国、美国、香港、台湾等等国家或者地区的著名国际品牌,或者是境外某公司国内分公司等等,此类的加盟连锁公司您一定要小心了,越是打着国际品牌或者国外背景的公司越有可能是骗子。现在想到台湾、香港、韩国、日本、法国等地去注册一个公司很简单,不要轻信这些所谓的国际连锁机构。
三、颇有用心的办公地点 在很多城市的高档写字楼里租用办公楼,装修豪华,人来人往,各类资料齐全,员工忙碌,非常容易给创业者造成非常有实力的感觉。同时,很多创业者认为有正式办公地点的公司就会“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可是一旦中招就会发现对方只是短时间的策略,几天后,还是同一帮人,已经把公司名字改成另外一个了,说前者已经搬走,你又能如何?更糟糕的是有些加盟连锁商干脆只是租住一个简单的办公地点,几个人,几张桌子,目的就是骗一个是一个,然后飞快转地方,让你根本来不及反应。在此建议各位创业者在创业前如果想查找对方是否是骗子,直接在网络或者goole上写“XX公司 骗子”,就可以知道网友是否做此评论了!千万不要盲目投资,悔之晚矣!
四、加盟欺骗公司多在几大城市 骗子加盟公司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郑州等中心城市,这些城市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是骗子比较喜欢选择的地点。
五、样板店也是勾结骗人的 到了加盟公司,该公司的人都会领您到样板店去,这些样板店装修高档、产品丰富、生意火爆,孰不知都是这些骗子提前安排好的或者是有部分加盟商为了利益跟总部勾结起来骗打算投资的人,当然这些加盟商也会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好处。
六、工厂基本上不存在 绝大部分带有诈骗性质的加盟连锁企业都说有自己的工厂,工厂的规模是多么多么大、设备多么先进。但如果投资者提出要到工厂去参观,他们就会提出很多借口,不让投资者去参观工厂,其实他们哪来的工厂呀!那只不过是骗子们打出来的幌子。
八、后续服务为零 当你在前期咨询的时候,招商部门的人会说:我们提供全套的支持,包括员工培训、宣传策划、销售策划、销售培训、产品知识培训等等一系列的培训。其实这一切的培训都只是一纸空文,骗子们从网上或者其他加盟连锁公司弄来的所谓的培训资料,简单的修改一下,只用1-2天的时间培训加盟商,其实就是把这些所谓的培训资料读一遍罢了,对后期的加盟店营业根本不会有任何作用。等到你真正开业了,你出了天大的问题他也不会管你,反正你的加盟金和首期货款已经交了。
九、合同等同一纸空文 加盟连锁企业的合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只要你签了,就等于掉到了陷阱里面。基本上所有的加盟商到最后都会倒闭,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到那个时候你拿出合同会发现,里面没有一条能帮的上你,而你想去告他也100%会输。
十、广告宣传假大空 你在咨询的时候,总部会告诉你:我们会在电视、杂志、网络、报纸等媒体上投入巨额的宣传费用。等到你真正做了加盟,成为加盟商,就再也找不到总部的广告了。前期在做招商的时候,骗子们确实会投入一些资金做宣传,那只不过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盟,等骗的差不多了,要不是总部没了踪影,要不就是再也不做宣传了,而你拿他毫无办法。
5. 怎么接元祖加盟电话标准术语
1、特许人(franchiser): 也称盟主或特许总部,指将特许权授予出去的主体,亦即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营业标志授予受许人使用的事业单位,通常为法人。
2、受许人(franchisee): 亦称加盟商、分店、被特许人等,指加盟某一特许经营体系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亦即在特许经营活动中,通过付出一定的费用来获得其他商业单位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营业标志一定期限使用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3、特许权(franchise): 特许人所拥有的商标、商号、CIS系统、专利、经营诀窍、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以及有形产品、无形服务等。
4、加盟金(initial fee):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它体现的是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专利、经营技术诀窍、经营模式、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5、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 fee),又称权益金、管理费等,受许人在经营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它体现的是特许人在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权益。
6、加盟申请人:指向特许人递交加盟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7、加盟意向书:在签订正式的特许加盟合同之前,加盟申请人和特许人之间签订的合作意向;加盟意向书签订后双方进入谈判的实质性阶段。
8、准受许人(加盟商):指已与特许人签订了加盟意向书的加盟申请人。
9、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特许人按受许人(加盟商)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全国广告基金,该基金由特许人统一管理,受许人(加盟商)使用该基金时向特许人提出申请,由特许人审批。
10、保证金:特许人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在受许人(加盟商)不及时支付应向特许人支付的款项时的补偿。
11、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所以“经销商”,一般是指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12、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指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商业单位。
6. 加盟是什么意思
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6)签盟主加盟总部电话扩展阅读
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要加盟的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7. 请问你现在已经加盟“都市恋人坊”了吗能和我说说情况吗我也想加盟的!谢谢您了!
程序
1.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加盟程序
2. 签订“加盟意向合同” 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3.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 签订商标和技术合同或协议时,
最好是法人亲自签字签订合同或协议,以防以后纠纷。
4.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5.开张前一天到总部订首批产品;
6.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7.吉日开张。
编辑本段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
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编辑本段形式
自愿加盟
(Voluntary Chain)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
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
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
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
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
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许多台湾连锁饮食业多采用此种方式经营。
委托加盟
(License Chain)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
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
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
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
特许加盟
(Franchise Chain)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
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
生财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
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因此利润较高,
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
免费加盟
(Gratis Chain)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
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
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缺点就是针对性很强,局限性很强,
根据行业的分工不同,技术的应用领域来加盟,并且好多公司不会以不收取费用来加盟。
目前国内只有化工涂料行业有这种先例。也是发展最缓慢的加盟。
编辑本段选择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
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
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
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
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
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
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
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
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
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
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
编辑本段考察
仅从投资额大小、加盟店数量多少等表面情况很难判断一个加盟项目。
实际上,创业者还是应该从项目的盈利模式和特许加盟体系这两个方面来考察。
首先,对有意向的加盟项目,最好先暗中考察一番。到该项目的加盟店去消费,
以顾客身份和店老板或店员聊天,并估算每天的营业额,分析客户群、消费时段等等;
考察持续一段时间后,看考察结果是否和加盟总部介绍的内容相符,以此判断对方的诚实态度。
不要和不诚信的盟主合作。 而如果该项目根本还没有开过加盟店,
或第一家店一年时间都不到,你就不要理睬它。
最后,要了解清楚加盟项目的特许加盟体系的完善程度。
如考察盟主对特许加盟商业模式的认识和运作水平,
看他是否有一整套已成文字且可操作的特许加盟管理手册和加盟店营运手册;
看他是否在加盟商选择、加盟店店址选择等方面持负责任的谨慎态度;
看他是否重视加盟店的利益和后续管理等。
这种考察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参加盟主举办的培训,
然后准备大量问题去“刁难”他们,看他们是否对加盟项目有完全充分的准备。
编辑本段注意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商标注册证。
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
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
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
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
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
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
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
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
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
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
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
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
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
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
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
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
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
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
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
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
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知识产权,
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
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
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
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
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
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
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
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
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
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
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
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
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
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
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
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
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
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
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
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
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
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
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8. 连锁加盟背后的隐秘陷阱
连锁加盟背后的隐秘陷阱
21世纪的连锁加盟领域中的骗术不断升级换代,现在不良盟主不会简简单单骗加盟者,而是会通过一些假象来欺骗加盟者,让加盟者受了骗还以为盟主为他好呢?下面本刊记者为您揭露出时下较为流行的隐秘陷阱!
“好心”为加盟商做促销计划,实则自己捞钱
现在有不少项目,特别是小吃店的项目,往往在开业初期会打出极为诱人的促销价格,如第一天三折促销,第二天五折促销……在促销期间,这些门店的生意十分火爆,然而促销期一结束,这些门店的生意只能用“门可罗雀”来形容。其根本原因是门店的正品价格昂贵,超出了人们的消费习惯,所以很难赚钱。
那为何说盟主自己捞钱呢?秘密是这样的,加盟商所有的货品必须从盟主处进,即使是开业促销,进货价格也是不能变的。加盟商火爆的促销期,商品走量很大,但是加盟商没有赚到钱,几乎都是赔钱,真正赚到钱的是盟主。促销期结束之后,加盟商生意冷淡与否与盟主无关,因为只要加盟商进货,他就赚钱。更为关键的是,这份促销计划恰恰是盟主给加盟商制定的,所以加盟商们真的需要考虑一下他好心背后到底如何算计的?
“好心”替加盟商拉客户,实则“骗”加盟商进货款
现在还有一种“好心”的盟主,总是热心肠的帮助加盟商拉客户,告诉某某加盟商你所属区域某某客户有大量的进货需求,盟主为了照顾加盟商,这个生意不做了。加盟商听到这个消息会很高兴,毕竟能有大单生意就意味着赚大钱。
实际上这是个陷阱,因为所谓的客户,大多数是盟主找来的托儿,在加盟商没有批量进货的前提下,会不断主动给加盟商打电话,大量要货,让加盟商认为真是遇到了财神,可是一旦加盟商从盟主处批量进货后。“财神爷”就会瞬间消失,加盟商手里积压大量的商品,而盟主则大赚了一笔。很多善良的加盟商还在想,自己怎么那么倒霉,会遇到无良的客户,殊不知他遇到的是不良的盟主。
“好心”为加盟商减少投资,实则是放长线钓大鱼
市场中还有一种盟主,他总是处处为加盟商着想,帮助加盟商主动控制整体投资费用,比如投资者想投资15万元,他一定会帮助投资者控制在10万元以下。
投资者们不要过于庆幸遇到了好人,因为没有这么好心的盟主。此类盟主真正目的在于后期圈取投资者更多的费用。因为如果盟主直接要高额费用,可能会吓跑很多投资者,反之这样可以“套牢”很多投资者。同时有了前期的铺垫,很多投资者对此类盟主十分信任。
一旦盟主后期鼓动投资者增加投入,绝大多数投资者都不会拒绝,如果有投资者拒绝增加投入,盟主就会采取激将法,诸如投资者做不大,很难成功等,刺激投资者增加投入。
另外,盟主不会让投资者一步到位,而是不断“蚕食”投资者手中的钱。
“好心”先免费发优质样品,实则后面的货都是三无产品
现在很多加盟商认为自己很聪明,不见兔子不撒鹰,自己不会马上就签合同,一定要先试销。没有问题!不良的盟主可以让加盟商们先试销,而且可以免费给加盟商发试销的产品。猫腻就在这里,给加盟商发的试销产品都是优质品,市场反馈自然不差,但是一旦加盟商签订了合同,盟主再发的货,只是外形差不多的三无产品,质量难有保障。如果加盟商投诉,一来,盟主会用双方签订的霸王条款,压制加盟商;二来,会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直到给加盟商弄得精疲力竭,无奈吃下哑巴亏。
投资者之所以会上当,根源就是被前面优质的样品所迷惑,对于后面签订的合约、检查进货等环节都粗心大意。
“好心”为加盟商减免费用,实则后面费用找齐
现在不少不良的盟主为了先把投资者套住,会提出可以减免投资者一些费用,有的甚至将几万元的加盟费都给免了。投资者您可千万别高兴得太早,因为这又是盟主们玩的一个花招:他们会在后面找齐前面损失的费用,比如给正常缴纳加盟费的投资者,免费发货,给减免加盟费的投资者就会有偿发货;再比如收取名目繁多的管理费……总之他们一定会巧立名目,把前面损失的钱找齐,有时会比投资者一次缴纳加盟费还要多很多。
由于加盟商已经和盟主签订了协议,而这种协议的期限往往是3年,如果违约要支付高额赔偿金,所以加盟商只能被盟主牵着鼻子走,不断从自己口袋里掏钱给盟主。笔者遇到过最惨的投资者,不仅给盟主白打三年工,还要自己给盟主支付“工资”。
“好心”提醒加盟商经营问题,实是忽悠投资者扩大规模
对比前面几个盟主的手段,现在介绍的手段算是更加阴损。这类盟主会经常与加盟商们沟通各种经营细节,帮助加盟商找各种经营上的问题。从表象看确实很为加盟商着想,也很暖加盟商的心。但是加盟商需要注意一点:就是盟主在帮你找问题的时候,是不是所有问题都是剑指经营规模不够大造成的呢?
如果是,您就需要小心了。因为这样的盟主最终的目的就是让投资者扩大经营规模,这样无论从加盟费上,还是进货费上,盟主又能赚上一大笔。至于扩大规模后,加盟商是否真的能赚到钱,就不归他们管了,他们依然还会不断给投资者找毛病,依然忽悠投资者不断加码投资,直到他们认为这个加盟商没有油水可榨了,他们才会放弃热心的.指导。此时加盟商再有任何问题,永远是热脸贴冷屁股。
“好心”为加盟商指引购买设备,实则是为子公司找买卖
笔者在2015年初遇到一位不良盟主,他的骗招也算是比较高。他是做生产型项目的,但是他自己不销售设备,美名曰不让加盟商误会自己利用设备赚钱。所以每当有投资者谈成合作成为加盟商之后,他都会“好心”地指点一下,投资者应该购买哪个型号,哪个价位的设备。
盟主赚钱的门道是,他自己会注册一个子公司来销售项目需要的设备。然后通过高价销售低价设备赚取高额费用,由于一般人很难了解两家公司的关系,所以投资者被骗都不知道怎么被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