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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禾堂加盟电话 2025-02-01 20:05:32

加盟超市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22-06-20 16:34:17

A. 与朋友合伙加盟一个店,授权书 营业执照都是写的朋友的名字。协议书上门如何注明 授权书与营业执照 的

授权书应该写你们实体店营业执照的名称,授权的话,这个问题到不大,不会引起太大的纠份,主要是营业执照上面,合伙生意营业执照上面应该是两个股东,两个名字都需要在上面有名,这样对工商,才是合法的程序,如果你现在没有保障,可以考虑双方签订一份合作合同书,股权责任写清楚,去公正一下就可以了。

B. 加盟店授权书需要盖章吗

需要。
需要,另外一般是需要加盖公章的。需要看那个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是否有注明清楚需要法人签字及盖章。如果是有写明的话,就必须要有法人签字及盖公司章,如果法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拿法人的私章盖在上面的。签名,即自己写自己的名字,尤其为表示同意、认可、承担责任或义务。签名是落款的一种,因为签名用得最多,所以落款经常被讹误成签名。

C. 谁能给一份加盟便利店的详细资料

开办加盟店,应持有加盟授权委托书或协议,而后到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企业名称,在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或前置审批手续后,办理营业执照,而后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即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加盟店选址要求

店址选择是餐饮业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每个加盟店址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在选址前期准备工作应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1、商业中心或副中心,餐饮集中地;
2、良好的可见性和可及性;
3、有方便的停车场;
4、有足够的营业面积和空间;
5、比较规整的外形;
6、最好为一层(或独立的门位及门厅);
7、独立配套的广告位;
8、水、电、气三通,并具备空调安装位置,排污油烟处理通畅。
四、加盟条件

1、热爱餐饮事业,自愿专职投入餐饮经营管理,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
2、认同并自愿接受本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理念。
3、有足够的资金。
4、具有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停车位配套充足的店面。

五、加盟方式

1、特许加盟

由投资者自主经营,业务上接受总部指导,并向总部一次性支付加盟费,签定加盟合同书,连续享有总部支持。

2、特许股份制联营

a、公司总部投入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秘诀及导入CIS系统,作为无形资产投资股本。

b、公司可投入流动资金或启动资金作为实际投资进入企业盈亏核算。

c、公司智力投资股本不承担亏损。

3、零风险加盟

你投资、我经营、利润共享、风险我担(详见零风险专版)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D. 公司旗下品牌如何开直营店,以后想做加盟连锁

摘要 可以办理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即可。

E. 连锁店加盟授权书范本

应该是可以的。你打电话问问市场部的陈总监啊,我和你的情况一样,我现在也只有传真的授权书。交上加盟费一般问题就应该不大,你把你的店铺最好拍几张内外部结构照片传给总部,让总部的人帮你设计装修效果图,效果图出来了你直接装修就行。如果没有装修队伍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找两个工人按效果图就干了,花不了多少钱

我的店铺50个方,后天就能完成装修,我花了不到5000块钱。
今天打电话问,负责市场的陈总监说装修完后他过来审查,到时一起把协议和授权书正式签了。

F. 深圳加盟便利店需要准备什么

1租铺面首先要租好铺面,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2. 办理《营业执照》(1)(法人)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铺面租赁合同;(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4)《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由工商管理部门提供(这个申请书要等办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提交)。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申请人免冠1寸照片2张。

G. 加盟店门头授权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商标授权书是商标的注册人将其注册的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此合同由许可人在合同签订之人起3个月内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方可受法律保护。合同虽然甲乙双方是自愿协商,但是在商场因商标引起的纠纷案也比比皆是,因此商标授权书是很重要的一个文书,那么商标授权书怎么写呢?上面提到授权书其实是一个使用许可合同,既然是合同,自然是要符合合同的写法。首先,要写明双方的信息,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等。既然是商标使用许可,自然要写明商品种类信息,比如牙膏。写明许可的形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许可。写明授权的期限。写明许可使用费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H. 产品代理委托书格式

木纤维产品代理合同样本
甲方:北京华美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甲方对乙方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权益的对价。

3、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导。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县,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直接经营。

2、乙方取得代理权益,须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代理费,首批提货达到全年任务的10%,合同方可宣告成立。

3、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4、甲方按乙方书面(包括传真)提出的要货申请实行款到发货,费用规定:乙方一次性提货高于5000元(含5000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低于5000元,费用由乙方承担。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公路、铁路或航空运输方式将货品发往代理商指定地点,若乙方指定铁路快运或空运则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营运和促销方案;C、形象识别CIS系统;D、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F、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享使用。

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生产、在其他厂家产品上粘贴带有“华美美康”字样的家纺产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的开发、推广及广告宣传。

2、同意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技术资产,有效的入市资格手续:授权书(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条码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资料、证件。

3、负责按时、按量供应产品;按进货比例免费提供相关海报、光碟等宣传资料。

4、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变化、发展情况,对乙方的货物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权。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6、甲方对乙方实施代理价供货原则,以统一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见附件)。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代理商正式确立后,甲方可在其区域协助乙方发展代理商、直营专卖店,其进货量算乙方销量,差额返还乙方。

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如果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需要变更定价,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3、乙方基于扩大销售产品的最终目的,有权在其取得独家代理权的区域内进行招商,但须加强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不得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盲目招商。为帮助乙方快速资金回笼,乙方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甲方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报请甲方备案后实施。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优先供应新款产品。

5、乙方发展加盟店或区域乙方时,须与加盟店或区域代理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合同书由甲方统一制定,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加盖公章表示同意传真合同内容,甲方以快递方式3天内将打印合同加盖公司公章快递给乙方,乙方签字盖章后7天内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7日内快递甲方存档备案。

6、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代理商、加盟店,每月30号须向甲方提供营运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其他与甲方相同种类商品或销售使消费者与甲方产品混淆、足以误认为家纺商品的商品。

8、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开展代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之代理工作随时进行询问,乙方具有即时告知之义务。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只能在其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和经营销售,如乙方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销售,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当于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约定代理费数额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在乙方签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在其区域内发展了其他乙方,乙方必须保障其他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应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