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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早餐加盟

发布时间: 2021-09-14 07:13:01

『壹』 上海的放心早餐车如何加盟!!!

考虑到食品卫生等各个方面,暂时早餐车不采用加盟的运营模式.目前是公司同意配送到个网点由销售员进行销售,销售员按销售业绩拿工资的~!!

『贰』 上海有早餐加盟的地方吗

加盟芭比馒头专卖

『叁』 加盟早餐店得需要准备多少钱

看你开店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哪儿。

在实际加盟中,选址通常分为四种方式:

1,电话选址:由加盟商提供选址,总部进行评估(★★★☆☆)

方案主要由加盟商提供,企业总部只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于加盟商来说,这种决定选址的方式,有一定局限性和较大的风险,毕竟企业并没有真正的看到店铺的实际情况。

2,指导选址:由总部提供选址方案,加盟商进行选择(★★★☆☆)

总部通过培训的方式告诉加盟商目标人群是什么、什么地方最适合开店、找店铺时需要注意什么等等。

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这个办法也还不错,但也有弊端。因为选址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更多的是经验,加盟商在短时间内不一定能学明白,也很难完全运用在实际选址当中。

早点店加盟事项

3,第三方选址:由加盟总部委托第三方提供选址服务(★★★★☆)

目前选址服务有很多专业的第三方提供,通常会来自专业的选址团队,或者数据化平台服务公司。总部在自身选址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帮助选址。

第三方基本都是有店铺资源的企业,因为店铺资源丰富,所以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所以第三方选址也有一定的优势。

4,实地选址:由加盟商、总部共同派人进行实地选址考察(★★★★★)

实地共同选址,有些企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企业完全免费。无论怎样,共同选址,能够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对店面周围的人流量、客流量、交通条件、消费水平、消费者定位、竞争分析等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和测评。

如果准备开家30-60平米左右的店铺,只需要准备1.5-3万元左右的装修费用就可以了。招聘面点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一家70平方米左右的早餐店,大概想需要4名面点师和4名店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按照3000元计算,那么前期的人员成本费用2.4万元左右。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肆』 你好,请问上海早餐爱心帮帮车在哪里申请和加盟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爱心帮帮车,为了解决就业困难,和百姓早餐问题,它有上海奥食卡餐饮公司负责经营,你可以去属地街道办事中心问下,或则查询下那家公司电话问下。

一般申请流程如下:

一般只要是年龄在25周岁到5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申请程序:先检查身体,拿到防疫站的健康证后,自己寻找合适的餐车摆放地点,或者由他们公司为申请人提供网点,然后到公司进行培训和进行岗位实习,考核评估后就可以上岗。

希望能帮到你,有需要再问我。

『伍』 奉贤区西渡早餐车怎么申请

根据最新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需要先到奉贤区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在指定区域经营。

全文:
《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以及对食品摊贩实施综合规划、信息登记、公示和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叁条(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塬则和“总量控制、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明确所在地相应的食品摊贩固定经营场所,并可采取措施,鼓励食品摊贩集中配送、规范经营,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会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划定的临时区域(点)为便民临时性公益场地,不得扰民及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
第四条(部门职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经营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
绿化和市容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以及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食品摊贩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公示卡的发放工作,将食品摊贩的登记信息通报所在地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绿化市容管理等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对食品摊贩经营的联合执法和从业人员的免费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食品摊贩临时区域(点)的巡查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在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场所设置标志牌,明确食品摊贩规范经营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品种和经营方式的管理,满足市民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划定的食品摊贩临时区域(点)提供与经营业态相适应的必要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第六条(食品摊贩管理的社会参与和行业自律)
鼓励信用记录良好的食品经营企业或社会专业机构积极参与食品摊贩的管理,为集中交易的食品摊贩经营场所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服务。
鼓励食品行业协会加强食品摊贩行业自律,引导食品摊贩依法经营。
第七条(食品摊贩的责任)
食品摊贩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摊贩应当在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按照登记的食品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八条(信息登记)
食品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前,应当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下列信息和材料,作出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并取得《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一)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
(二)户籍或本市居住证明、摊主身份证件以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叁)在划定的临时区域(点)、规定的时段,从事经登记的食品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划定的临时区域(点)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塬则和先后顺序,对食品摊贩提交的登记信息予以受理登记,并在指定的机构查实登记信息后,发放《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第九条(信息变更)
食品摊贩如需变更登记信息及《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记载信息的,应当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前款所称的信息,包括食品摊贩信息登记申请人的住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经营品种、食品从业人员信息。
第十条(公示卡保管)
食品摊贩不得转让、涂改、出租、出借《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第十一条(食品摊贩的经营条件和要求)
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实施办法》第叁十四条、第叁十五条、第叁十六条的规定和下列经营要求:
(一)按照登记表所登记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二)悬挂《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叁)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
(四)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
(五)现场需进行食品或工具、容器清洗的,应设置具有给排水条件的清洁设施或设备,污水排放应不影响周边环境;
(六)餐厨废弃物和餐厨废弃油脂应存放在专用加盖或者密闭容器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七)食品摊贩摊位与开放式厕所、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应在25米以上。
禁止食品摊贩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设摊经营。
第十二条(禁止性规定)
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实施办法》第十叁条、第叁十七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和下列食品:
(一)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
(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第十叁条(食品摊贩违法行为的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发现辖区内的食品摊贩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食品摊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抄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通报具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第十四条(食品摊贩的综合整治)
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非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从事食品摊贩活动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食品摊贩经营行为。
对于食品摊贩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转让、涂改、出借、出租《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3个月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收回《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第十五条(制定实施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意见。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2、上海市食品摊贩食品经营信息登记表
3、上海市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8日

『陆』 上海开早餐加盟店赚钱吗绝对赚


上个周末与朋友约好去游玩,累了也饿了,朋友告诉我说今晚会带我去吃好吃的,很期待,问吃什么?他说:“大饼油条”.我就很纳闷,“这不是早餐么,有什么好吃的,再说现在是晚上,哪有大晚上还吃早餐的。”他笑笑说:“你错了,到了你就知道了,他家生意好的不得了,还排队呢。”很好奇,我到很想看看好到什么程度 我们约好8点出发,大约半小时多才到地点,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朋友说他们家营业时间是晚上9点,以为我们够早的的了,没想到早就一条长龙排在那里,老人,小孩,中年人,年轻人都有,有走路过来的,有骑电瓶车的,有开好车过来的。。最多的属年轻人了,而早餐店的员工都在忙碌着,店面不大,写着炫多联营**,一看就知道是加盟店。很奇怪,莫非他家的早点项目很多,味道很好?还是什么其它原因而吸引这么多不同层次消费者,朋友告诉我,这时候人还不多,到11.12点时人非常多。乖乖,像他这家生意一晚上岂不是赚翻了。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到我们了,我点了一杯原味豆浆,一个鸡蛋饼。我朋友点的更多,期待品尝,味道的确不错,和我以往吃的不一样,味道很浓,纯正,很香,分量多,价钱优惠。。最关键是不管人多拥挤,买早餐的阿姨都很热情,服务都很好,那晚对我感触很多

『柒』 上海市奉贤区那里有专门学习做早餐的 包子馒头,油条大饼,生煎包面条等等

马老大擀面皮

『捌』 上海奉贤区海湾镇摆个固定早餐车的摊位,去哪里申请,办理

首先带好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到镇办公室就可以办、必须耍有卫生证明和执照

『玖』 请问在上海如何合法的经营早餐车

根据 (沪府办〔2015〕4号)《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要取得合法的经营早餐车,需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在指定区域经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12〕6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6日
附件: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
《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以及对食品摊贩实施综合规划、信息登记、公示和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塬则和“总量控制、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明确所在地相应的食品摊贩固定经营场所,并可采取措施,鼓励食品摊贩集中配送、规范经营,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会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划定的临时区域(点)为便民临时性公益场地,不得扰民及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
第四条(部门职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经营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
绿化和市容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以及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食品摊贩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公示卡的发放工作,将食品摊贩的登记信息通报所在地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绿化市容管理等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对食品摊贩经营的联合执法和从业人员的免费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食品摊贩临时区域(点)的巡查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在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场所设置标志牌,明确食品摊贩规范经营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品种和经营方式的管理,满足市民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划定的食品摊贩临时区域(点)提供与经营业态相适应的必要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拾』 上海奉贤区摆个流动早餐车的摊位,去哪里申请,办理

上海奉贤区摆个流动早餐车的摊位,首先带好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到镇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可以办、必须耍有卫生证明和营业执照。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0)上海市奉贤区早餐加盟扩展阅读:

第四十五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六条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第四十七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