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渠道方通过“拉人头”方式骗贷 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中招
1月7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件贷款诈骗案的裁判文书,显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金公司)被骗贷款253万元。
案件发生在2017年。彼时湖北消金公司与鼎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鼎鑫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鼎鑫公司为消金公司推荐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鼎鑫公司随后找到许某会及董某辉作为二级代理商,在黑龙江地区推广湖北消金公司贷款业务。
判决书披露,许某会和董某辉成立铁力市汇金众鼎农业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众鼎公司)并聘用孙某,三人在黑龙江省铁力市及周边地区,通过中间人寻找农户,以贷款成功后给予中间人及农户支付好处费,并许诺农户不承担还款义务为条件,收集农户信息。
得到信息后,许某会与董某辉指使孙某伪造农资、房产照片、土地承包合同等贷款资料,制作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提交给鼎鑫公司,由鼎鑫公司将资料推荐给湖北消金公司申请贷款。
事实上,贷款申请人只是收取好处费,全部贷款均由许某会等人瓜分。2017年10月至12月间,许某会三人利用上述手段,利用21名农户的虚假信息,骗取消费金融公司253万元。
渠道公司存在“猫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许某会等三人诈骗的诸多细节得以曝光,揭露了消费金融公司的渠道公司是如何将贷款一步一步“套现”出来。
许某会表示,其经朋友介绍了解到鼎鑫公司可以做贷款业务,并有意招揽加盟商。鼎鑫公司董事长袁某与其约定交付10万元加盟费加盟,由其到农村寻找有贷款需求的人,资料收集好之后邮箱传递给袁某,贷款成功后袁某按照每笔贷款额的千分之三给予好处费。
但是后来执行时,许某会并没有认真寻找真实的贷款需求者,而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诈骗。由于湖北消金公司推广的端是“惠农贷”,只能通过农民才能申请,许某会等人便寻找没有贷款记录的农户,许诺5千至2万元不等的好处费获取信息,或者通过给予中间人10%的贷款金额作为好处费,由中间人寻找农户协助骗贷。
鼎鑫公司在明知贷款虚假的情况下,扣留30%金额为己用,剩余贷款由许某会等人扣留60%。判决书显示,由许某会等人控制的60%贷款,主要被其用于开设预制板厂和兔子养殖场,最终全部亏损。
湖北消金公司审核机制缺位
湖北消金公司在收到鼎鑫公司的贷款资料时会进行审核,为什么没有发现问题?该公司员工给出了答案。
湖北消金公司员工指出,鼎鑫公司和湖北消金公司合作的主要内容是鼎鑫公司通过自身渠道为该公司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进行过宣传及推广,并向该公司推荐符合规定的贷款申请人。流程是鼎鑫公司派人在东北寻找有贷款需求的客户,由他们上门收集客户资料并核实真伪,出具贷款调查报告交由该公司审核。
通过湖北消金公司员工的陈述可以发现,渠道公司既负责寻找贷款人,又负责核实贷款真伪,这就如同裁判上场踢球,凭借渠道公司一家之言就能断定是否“进球”。这种模式导致一旦渠道公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消费金融公司将沦为“提款机”。
此员工表示,由于放款后逾期现象严重,湖北消金公司派工作组上门进行催收,在催收过程中才发现客户贷款资料大部分系虚假,最终发现鼎鑫公司与许某会等人以“拉人头”方式骗取贷款。
调查出真相后,湖北消金公司报案。许某会、董某辉、孙某三人于2019年年中被相继抓获,253万元贷款仅追回5万元,造成湖北消金公司损失248万元。
2019年12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三人犯贷款诈骗罪,判处许某会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董某辉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万元;孙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许某会、董某辉不服判决上诉,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B. 桔子分期是骗人的吗
桔子分期是正规的贷款平台,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和部分白领进行商品分期业务。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是向法律提出援助的。
C. 消费金融是什么 消费金融系统怎么做的
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
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 消费金融系统一般分为消费贷款系统和消费分期系统。迪蒙消费金融系统是迪蒙自主研发,集消费贷款、消费分期为一体的业务管理系统,有效帮助企业迅速开拓消费市场,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实现业务模式的“互联网+”转型。系统通过规则引擎、工作流引擎、自动征信、商家加盟的方式,实现借款业务的快速审批、智能风控、借款流程自定义等功能,满足消费金融公司快速、高效、便捷的借款业务需求。
D. 人人聚财黄芳
P2P平台在资产端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虽然行业空间广阔,但很多平台缺乏优质项目。有互联网金融平台负责人指出,除了平台的综合实力,民间金融的潜力还受到传统观念和机制的限制。此外,下行的经济环境和淡季也对当前P2P平台的资产端布局产生影响。
一线城市成为P2P红海。去年,很多平台将目光投向了金融意识不高、融资需求旺盛的三四线城市。深圳的P2P平台就是其中之一。人人聚财选择的路径是“加盟模式”,而这正是人人聚财提出的P2P3.0模式的核心:聚集三四线城市的优质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资源,为其提供资金、品牌、风控、产品定制、法律、专业培训等支持。加盟商为人人聚财提供当地优质项目,并进行第一次风控调查。
与直营模式相比,这种模式的优势是敏喊运营成本低。再说加盟商强大的本地人脉资源也是大家聚财看重加盟商的原因。3354加盟商更容易清楚了解借款人的背景。4月18日下午,人人聚财在深圳三诺智慧大厦举办了主题为“小力量”的2015年首届招商推介会。会后,人人聚财创始合伙人黄芳接受了《21CBR》的专访,详细解读了他们的加盟模式,并透露了他们对下半年P2P行业的思考。以下为采访实录:
21CBR:人人聚财,提出P2P3.0模式。它和1.0、2.0有什么区别?
黄芳:整个P2P借贷链条分为三个环节,一是找借款人,二是做风控,三是匹配资金。最后一个环节在线上完成,主要区别在于前两个环节。如果一和二在线上完成,这就是1.0模式,美国采用。受限于国内环境,中国复制这种模式并不现实。把第一个环节搬到线下,也就是2.0模式,在每个地方开店找借款人。但风控环节还得总部集中审批,再集中线上匹配资金。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管理半径长。每个店都有员工,城市经理,区域经理,然后是总部负责人,这就需要层层权限设置。半径太长容易导致道德风险,逾期和坏账率会比较高。
后来我们采用了3.0的模式,和当地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合作,把前两个环节交给他们,大家凑钱负责最后一个环节。当然我们会加强中间风控的控制,在他们完成了第一次风控之后,我们还要加一个总部的最后审核。
21CBR:大家发财实践加盟模式多久了?目前有多少加盟商?
黄芳:我们从去年开始实践特许经营模式,已经一年多了。目前大概有五六十家加盟商。
21CBR:加盟费和保证金是怎么收的?还有其他费用吗?
黄芳:我们向加盟商收取20万元的加盟费,这是一次性付款。我们会给优质机构提供不同力度的折扣。所有的存款都是按照贷款余额的10%收取,每笔付款,比如贷款1000万,需要100万的存款。
21CBR:加盟商遍地都是。如何让每个人都变得富有,实现有效管理?
黄芳:我局拿源们有很多方法来控制它。首先,前面提到的10%的保证金是用来垫底的。其次,除了加盟商,实际控制人还要给我们提供连带责任的全额担保。如果借款人有逾期坏账,加盟商必须在三天内向大家先行垫付,然后向借款人追偿。还有一个关键点,我们的资金不是直接给加盟商,而是直接给借款人。还款的时候,我们也直接从他们的卡里扣。我们拿到中间利息差价后,再把加盟商应该有的利润返还给他。加盟商不碰钱。
我们对加盟商设置了循环考核机制,根据我们从代扣数据中看桐态到的逾期还款情况,每个月对加盟商进行动态分析。例如,在预扣模式下,这个特许经营者有100个借款人。这些借款人的预扣状况如何?当天扣款成功吗?我们有预扣成功率的分析,但是没有预扣成功的部分。我们会看加盟商预付款及时率、保证金充足率等指标的表现。在这种考核机制下,如果这个月表现不好,就会影响加盟商下个月与我们合作的条件。对于一直保持优秀业绩的加盟商,我们会考虑实施降低保证金、返还加盟费等激励措施。
一般来说,在加盟商这边,在进入之前,我们会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资质、经营情况、数据真实性、信用信息等。进入后,我们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了解他们是否有违规行为,帮助他们改进问题。至于项目,我们将日常项目输入ERP系统,在那里进行最终评审。专员会和借款人进行电话核实,还会在放款后进行电话回访。如果项目资料不足,人人财会会要求加盟商补充。
21CBR:能否进一步介绍一下加盟模式的惩罚制度和退出机制?
黄芳:如果违反规定,加盟商将面临罚款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等处罚。最坏的情况下,他们会取消合作,被罚款,再也不会合作了。加盟商进来后,人人聚财会根据其规模、成立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级,在权限、产品、信用规模等方面会有差异。至于退出机制,每个加盟商都要面临4个月的磨合试用期。在此期间,如果双方理念出现偏差,产品设计没有达到我们最初的预期,大家都有权利随时取消彼此之间的合作,加盟商回购已实践项目的债权,从而实现退出。
21CBR:今年想增加多少加盟商?
黄芳:我希望增加到100。
21CBR:未来会继续向更多基层城市发展吗?
黄芳:加盟模式将是一个长期战略。我们很可能会去更多的基层,可能会和邮储银行等真正乡镇的金融机构合作,为更“三农”的人服务。
21CBR:那大家如何聚财布局一二线市场?
黄芳:在一二线城市,我们会选择更强的机构合作,而不是加盟,那些机构本身就有很强的信用背书。同时,我们将开展小规模的直销模式,并可能开设分公司。
形式进行。
21CBR:人人聚财倡导P2P要坚持小额分散,你如何解读P2P的本质逻辑?
21CBR:关于行业监管,您认为怎样的思路比较适宜?
黄芳:我认为监管层在注册资本、高管层的任职资格、任职经历、资金托管情况、信息披露、风险拨备等方面进行监管,不特别细致地插足到P2P的日常产运营中去比较适宜。平滑地让劣质机构慢慢退出,不一刀切,这样比较接地气,同时,让新的机构达到了门槛再进入,可以有效净化行业环境。
21CBR:你预计今年的行业业态会有什么变化?竞争关键点在哪?
黄芳:今明年都会有洗牌过程,今年会有50%的机构会被淘汰,留下的也就前面那拨做得好的平台。竞争关键点仍在于风控,其实资金端已初具规模,规模背后的根基是不是扎实非常重要。
相关问答:
相关问答:P2P平台可以加盟吗?
您好。
如您所提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投资理财保险,金融消费,个人消费信贷进入到千家万户!但在一些偏远地区金融信用贷款,个人消费借款等还不发达,这方面的市场还有待于开拓深耕。
P2P平台从本质上来讲也是一种股份制公司因而大多数都是可以加盟的。
如果要加盟的话,可以多方了解一些公司,并主动的进行考察联系。一般来讲。只要你具备一定的实力。还是有很多公司愿意合作并开阔新市场的。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一定要认真的考察毕竟P2P一类的投资消费金融借贷公司大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是否稳定是否支持?
二是资金安全相关的资金。是否受到监管是否能及时收回?
三是资金的相关投资回报是否合理?过高的资金回报往往无法持续。
据我多年工作的经验来看,这一类的公司主要有三种基本的运作模式
一种是利用自有资金来进行相关的金融活动。
第二种是利用社会资金来进行相关的金融活动
第三种是代理一些大型的正规金融银行机构的业务
因此如果想从事这个行业的话,一定要深入了解,多方考察谋定而后动。千万不可冲动!并做好相关的风险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