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明星餐饮”倒闭潮来袭,加盟商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当前明星餐饮纷纷倒闭,很多加盟商的权益是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大部分加盟商所缴纳的费用全都打了水漂,连带着很多群众在加盟商餐饮店所办的充值卡或者会员费用也没有办法进行退还,造成的损失非常之大。
当前明清餐饮的倒闭J203大多数的明星餐饮都已经关门转店,一部分的明星餐饮是因为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或者被人投诉因食品问题而陷入舆论状态,还有一些品牌餐饮是因为价格过于昂贵,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停业,种种原因合起来是明星餐饮大批量倒台的主要原因。而在这场明星餐饮盛宴中,最倒霉的却是那些加盟商,他们所加盟品牌投入的巨额资金,却是难以挽回,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⑵ 加盟店注意事项
加盟最可怕的不是赔钱,而是加盟诈骗。
加盟防骗小妙招
第一:最常见的加盟骗局是,先给你来一顿忽悠,加盟他们的种种好处,如何如何赚钱。等你迷迷糊糊地把钱交了,就一切都晚了。大家一定要记住,天下任何生意不可能绝对挣钱,能保证你加盟一定挣钱的机构一定是骗子。一旦你上了他们的贼船,想下来就难了。
第二:骗子加盟公司一般广告会打的特响,对广告宣传的投入特别大,甚至超过了产品研发和公司运营费用。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所以你以为对方公司名声很大,然后就毫不防备签约打钱了。别到最后发现自己被骗了,才后悔不已。
第三:骗子公司一般多采用“诱导式”,就是用“小猫钓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加盟费,还有返现金,返装修费等等。只要是正常人,一般都受不了这种一步步的诱导。所以大家在最后关头一定要坚持理性!
第四:骗子加盟公司最可笑的一个地方就是,一般都只敢做外地加盟商,本地或附近的加盟店很少,原因就是不想让你去公司看。因为百分之八十的公司,实力并不是很强。一般资金都投入在了宣传上面,自己甚至连库存都没有,还有就是害怕,后面出来问题,你可以轻松找上门。所以大家可以先问问这家公司在本地的口碑。
第五:这招也是骗子最高明的手法,利用“传销方式”组成一个加盟连锁网来行骗。例如你想加盟他们店,他会介绍他们的连锁分店让你去参观,一般都是事先商意好的,肯定会给他们好处。此时你更要小心,别人说得再好,也得自己亲眼看到,独立思考。
第六:加盟千万别急于求成,一切情况都要先调查清楚。别上了当,还以为自己得了很大的便宜。很多加盟商往往急功近利,一上来就直奔主题,想着签完约再谈具体细节。这种人简直是求着对方骗自己。
第七:最重要就是供货价的问题,比如一般骗子公司都有很漂亮的展厅,往往以产品低价吸引你加盟,加盟前不会告诉你产品价格,等你加盟后再看价格,发现产品价格特别贵,比市场上卖的价格还贵,这时发现上当就晚了,一定要先登录他们的选货系统,看一下价格才能做下一步决定。
加盟注意事项
1、做好谈判的前提工作:在跟总部谈判前,先搞清楚加盟商的详细情况,先提前咨询好加盟商会有哪些权利,该品牌的发展情况,目前已加盟的加盟商的运营情况的遇到的问题。所谓知彼知己,百战百胜,不打无准备的战。
2、注意谈判时候的态度:在和总部谈判的时候,记得要正气,不卑不亢,我是抱着认真的态度我来商讨合作,但并不是非你不可,也不接受任何人情,我是来找赚钱的方法,不是来喝茶。
3、不要盲目相信对方,要具有一定的判断力。品牌当然都是夸赞自己的所以会无限放大自己加盟品牌的优点从而隐藏缺点,但大家在谈加盟的时候不要一味相信品牌方的承诺和所阐释的东西,你需要具备足够强的判断力和发现力,仔细认真的分辨从而选择你最感兴趣的内容去了解。
4、把握谈判的重点:你来加盟就是为了赚钱的,别被对方带偏了,要抓住重点问,比如自己加盟后能不能赚到钱,能不能享受售后服务,能不能长久合作等问题展开。
5、增加谈判的筹码:争取好的权利结果,最好能增加谈判的筹码,比如自己手里的核心技术、各种各样带来财源的人脉,对方才能认真对待你的谈判,让对方意识到,你能为他赚钱。
6、多交流多沟通。加盟一家店进行创业是一个很持久的过程,所以你必须要多与品牌方沟通交流才能更好的判断这家加盟品牌是不是最适合你的、这家店的未来发展方向你能不能接受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这样才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后续开店也会更加顺利。
7、仔细了解签约条款。一旦签约那基本上就是很长远的过程了所以必须仔细的阅读签约条款,很多的加盟后续要求要提前说。仔细了解阅读签约条款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自己加盟店铺后续发展的负责,所以这一条很重要。
8、严格遵守谈判的原则:争取加盟权利的谈判,要严格遵守谈判的原则。谈判的过程和谈判的结果都要走正规程序。合同和开业资质都要正规合法化,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搞不能维护自己权益的口头协议。
9、谈判要达到双赢效果:在正确加盟权利的谈判中,如果过分强调自己能获得的权利,却忽视对方该获得的利益,这种无法双赢的加盟,无论怎么谈,都是无法长久的,真正成功的加盟谈判要建立在互利互助的基础上。
如今加盟骗局众多,在谈判时一定要注意,心存谨慎,一旦发现是骗局立刻脱身。
⑶ 明星餐饮为何一地鸡毛
明星涉足餐饮行业被诟病割韭菜的事情屡屡发生,但涉足人数只增不减。随着越来越多的明星涉足,在明星效应的加持下,赚得几乎都是钵满盆满。
那么,为何明星餐饮最后都会沦为一地鸡毛呢?
· 陈赫火锅店“贤和庄”
冲着明星的光环去投资,往往都是急躁、贪婪及虚荣的。最终,投资者失败的仇恨,就会归咎在明星与品牌的人品上。
⑷ 加盟一家餐饮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越多越好,多谢!!
你好,渝味楠老火锅为你解答(手打原创,同行请勿复制粘贴)
中华美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覆盖最广的必属火锅,而麻辣火锅又是其中特别的一派,近些年在在餐饮行业中崛起,越来越多人爱上麻辣火锅,想要创业加盟火锅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哪家火锅最好呢?其实在众多火锅品牌中,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渝味楠老火锅建议选择火锅品牌应该考虑到以下几点:
7.整店输出
完整复制成功门店的运营模式,提供经营流程支持,协助加盟商的成功开业和运营,即使是没有经营经验的加盟商也无须担心,相当于把一家成功盈利的门店输送到你手上。
⑸ 想要加盟个饭店,需要注意的些什么,在跟总部的代理费上可以讨价还价吗还有些什么经验希望介绍给我。谢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最后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