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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中国人寿要签约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5-01-17 02:50:59

① 谁去过中国人寿上班,待遇怎么样

挺好的,福利待遇不错。

1、福利高,了解了保险类型的多。然后也可以给自己买一些保险作为投资,为家人提供一些服务。

2、如果是内勤,也就是做办公室的,那就算是有编制,是和中国人寿签订的正式合同,那么待遇还是不错的。

3、如果是外勤,就是销售保险的,销售岗位肯定需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不过有提成。

(1)加盟中国人寿要签约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保险销售员工资待遇:

保险营销员的收入保险销售佣金(包括新佣和续佣)为主,还包括基本法利益,组织发展利益,公司福利等。不同保险公司利益上会有一定差别。

刚入行的营销员由于心态,技能欠缺,不同保险公司会根据新人本身条件,分别给予600—5000不等的底薪,持续3-10个月不等,作为新人补贴政策。在入司一段时间后,将会享受到其他基本法利益,包括服务津贴,季度奖,13月留存奖,年终奖等,按业绩来修匀分配收入。

② 去中国人寿上班靠谱吗

深蓝君认为:靠谱,但不是所有人都适合

虽然保险公司的工作岗位很多,但是最熟知的就属保险代理人了。

从2015年至2018年,仅三年的时间,我国保险代理人团队由原来的300百万剧增到现在的800多万。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一是保险行业发展潜力无限,二是越来越多的人对保险行业感兴趣,并投入其中。

有一些朋友从入行到现在一直奋斗在市场的最前线,不仅事业发展得很好,而且收入更上一层楼。而有一些朋友,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之所以出现这样两极分化很严重的现象,还是因为有一些朋友并不适合这个工作。

1、什么样的朋友适合做代理人?

80后的人应该都知道一句歌词“朋友多了路好走”,这句话对于做代理的朋友而言是非常有道理的。

做代理,最好具备以下素质:
(1)广阔的人脉:这个应该是代理人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没有人脉,即使你巧舌如簧,也无用武之地。

(2)专业的修养:之所以会有“保险都是骗人的”结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早期一些不太专业的代理人进行误导销售造成的。

现在中国保险行业发展的越来越迅速,对代理人的专业素质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提高自己的专业修养是必须的。

(3)强大的内心:所有的代理人都拥有强大的内心,经得起质疑,经得起拒绝,经得起失败。

2、什么样的朋友需要斟酌?

很多朋友选择代理人的最初原因是看中了代理人的高收入,

再加上招聘者的夸大宣传,认为自己一定可以胜任。

但结果“一入侯门深似海”,以前想象的所有美好只停留在了想象中,等待他们的是残酷的现实。

大部分人会经历自杀、杀手和脱落这三个过程。

(1)自杀:迫于业绩压力,只能给家人买买买,买完后,就可以转正了;

(2)杀熟:但由于业务能力和客户资源有限,拓展客户困难,只能从身边的亲戚朋友下手;

(3)脱落:经历完自杀和杀熟后,没有新的客户资源,没有业绩没有收入,最后只能离开,也就是所谓的“脱离”。

但是这三个过程并不是绝对的,深蓝君身边就有一些朋友,在经历自杀和杀熟的过程中,不断地积累到新的客户,拓展出了属于自己的客户群体,现在做的也是非常好的。

所以深蓝君认为,如果你的人脉资源有限,拓展客户的能力比较弱,是否选择这个职位需要深思熟虑,如果最后决定尝试,也是不错的选择。

3、写在最后

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离不了800万代理人的努力,只是大家需要从自身角度出发,判断是否适合这个行业。

③ 如何加入中国人寿保险

1.需要参加全国代理人资格考试
2.取得资格后,与中国人寿公司签订代理合同
3.中国人寿公司签发代理区域展业证书
现在也许绝大部分的公司都在裁人,但保险公司却在不停地扩招,因为保险这个行业是棵常青树,人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面还有政府撑着呢,你随便去中国人寿的分点咨询一下,什么话都不用说,只要你肯干,马上要你.

④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哪些准入条件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明确

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保监发【2016】74号,以下称“《规划》”),对保险业未来五年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鉴于车险在产险行业中的比重和保险中介渠道在保险行业中的比重,研究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在放在《规划》背景下,研究两者互动关系,更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中介激变
保险中介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历来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其变化取决于监管政策的调整。所以,研究中介激变要建立在研究保险中介监管政策调整的基础之上。因此,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保险中介的内部结构和中介代理车险主体结构作为铺垫。
一般来说,保险中介内部结构分为保险个人代理人(以下称“个代”)、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以下称“专代”)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称“兼代”)三大部分。在保险中介代理车险的业务结构中,不同主体代理车险业务的基本格局如下:一是所有的个代均代理车险业务,例如中国人寿、平安等公司的个代渠道,通过产寿互代、交叉销售的方式,实现的车险业务在其车险业务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二是几乎所有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全部是代理车险业务;三是兼代中的车商、驾校等机构是车险业务销售环节的主力军。另外,在车险理赔环节,小部分保险公估机构涉足车险查勘理赔。
保险中介监管政策调整,虽然说近十年来在不断变化,但是其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2015年9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91号,以下称“91号文”)。从内容上看,对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部分表述,《规划》脱胎于91号文件,与其一脉相承。所以研究《规划》,起步于研究91号文件。在研究91号文件中,需要注意一下时间节点:一是2012年3月至今,暂停了车商等非金融类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二是2012年6月开始至今,专代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提高;三是2015年4月间《保险法》修改,取消了保险监管部门设定的个代准入门槛,完全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单位自主决定用人。当前及未来,保险中介激变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保险中介主体数量更多,市场格局发生颠覆性变化。对于未来保险中介激变的走势,目前保险中介行业内看法不一、观点各异,但梳理起来,主要有发展保险门店、发展独立代理人两种观点。对于这样的观点,在《规划》的确也是一样提倡的,但是这两种观点在现行的保险监管法律、实务操作中还是存在先天性障碍的。本文研究的视角,力求更加合乎法规、合乎市场。
在保险中介群体内部,由于业务具有重叠性、市场准入政策出台有时间差,所以中介之间的业务具有“跷跷板”关系。主要表现为三点:第一,恢复兼业代理机构审批,加剧中介内部之间竞争。2016年5月间,中国保监会下发文件恢复了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审批、推行法人机构持证制。由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发证模式发生改革,持证数量上貌似锐减,但实际经营主体并未减少。即将恢复的非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审批,则势必会使原来隶属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一部分业务回流至车商等兼业代理机构。第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结构发生了变化,表现是法人机构市场准入明显减速,分支机构备案数量快速增长。而从保险市场中看,由于法人机构的准入门槛居高不下,市场上保险专业中介的牌照成为“抢手货”,派生出一些专门交易牌照的掮客,加盟制的分支机构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地位。第三,保险个人代理人领域,伴随着《保险法》(2015版)落地实施,取消了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个代考试发证制度,实行由保险机构自主用人,所以保险个代群体迅速扩大。扩大了的个代群体,势必会切走专代机构的一部分业务份额。
二是保险中介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更高,功能发生颠覆性变化。对照保险中介现实表现,保险中介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增加了车险销售的环节,既不能增加保险需求,也不能服务保险消费者开展理赔,抑制了保险中介功能的发挥。按照《规划》,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在风险定价、产品开发、防灾防损、反保险欺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增值服务。在现实和未来需求之间,保险中介的专业技术能力迫切需要提升。
三是保险中介监管更着眼于宏观领域。在《规划》中,只涉及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有关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还要从91号文件中找答案。按照保监会提出的“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理念,降低保险中介准入门槛,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应该成为主旋律。具体到保险中介开展中介车险业务过程中,财务数据真实性会成为重中之重。
车险囧途
今年6月份第三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帷幕拉开,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商业车险经营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从整体情况看,商业车险保费价格普惠,但是在经营过程中也不乏“难言之隐”。具体表现:
一是竞争加剧。实行新的车险经营规则,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理顺了代位求偿权的流程、引入了“零整比”费率因子,为改善车险经营和车险消费者体验奠定了制度基础。
同时,车险市场上出现车险手续费上涨、车险综合成本率上涨、赔付率下降的现象。竞争加剧的原因,包括汽车新增数量增速低于先前年度、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持续增加等。
继续追踪车险手续费去向,不难发现,有的是回流到真实的车险消费者手中,有的是流入机关单位、车队等保险业务经办人的手里,有的是落入车商等实际代理保险业务的机构。
二是风控缺位。笔者在对大量交通事故和车险赔案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中的很多案例发案原因很简单,当事人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案原因的简单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事人交通法规意识的淡薄,反映出保险公司在车险经营过程中,风险管控的不到位。反之,车险在销售环节,应当着力宣传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
三是自救乏术。回顾起来,2006年那轮商业车险改革后,车险市场手续费攀升,2008年前后各地省级保险行业协会纷纷实行自律,2009年间保险监管部门下发了规范理赔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对车险手续费上涨形成遏制的合力。但是,从2010年前后开始,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开展了反垄断调查,对包含限制车险价格打折、佣金比例的保险行业协会和参与的保险公司高额处罚,多地保险行业协会纷纷删除了相关内容。新一轮车险改革后,车险市场佣金比例上涨,没有自律公约的屏障,谈不上内部自我约束。虽然《保险法》禁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向投保人支付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但是倘若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达成默契,查处违规行为难度就会陡增。
突围之道
车险经营是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一个子领域,研究其发展变化要充分考虑外围环境、公司风险管控等因素。
一是优化发展理念,完善经营环境。在《规划》第八章中提到,加大与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行业共享数据来源。理论上讲,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车险经营具有双刃剑的作用,一方面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车险经营可以直接降低赔付率;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事故的降低,抑制了车险需求。但和国外的数据对比来看,当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绝对数量、相对数量和事故后果,形势都不容乐观。具体到车险经营,车险发生的概率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息息相关。保险行业要树立车险经营的根本出路在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理念。
二是深化车险改革,提高经营能力。在《规划》第二章中提到,全面推开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商业车险经营规则中费率因子的权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从现行的从车因子为主向从人、从用为主改革,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车险客户的具体情况,对不同客户风险评估,能够在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势必增大了直销的比例,势必减少保险中介的比例。可以预见的是,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速度越快,车险营销对保险中介需求减少越快;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力度越大,车险营销去中介速度越快。
三是推进监管转型,引领理性发展。从2016年开始,保险监管部门推出“偿二代”监管,监管部门更加着重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加着重于宏观审慎监管,更加着重于市场行为监管,至于车险手续费的高低问题、个别保险公司车险经营的盈亏等问题,这些问题属于保险市场经营主体自己的问题。
车险市场和保险之间的互动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其中蕴含的问题,也要根据保险监管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从保险业《规划》看,更多的立意在于通过发挥车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既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又能为更多的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们提供补偿,这才是发展车险经营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境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⑤ 我想卖保险中国人寿,想在家里开一个门店,请问需要什么

保险从来不是有人会上门店来买的,只能出去拜访的,像你说的那样还真的没听说过!

倒是福利彩票是可以以门店的形式经营,至于保险,如果你能够让人自动上门来买你的保险,那你本事真的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