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总部给加盟商的返金用交税嘛
总部给加盟商的返金需要交税。
如果加盟商属于自然人,没有营业执照,总部在返佣金时,应该按照劳务费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加盟商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总部就没有权力代扣代缴税金。
返佣属于劳务所得,不是偶然所得,总部解释错误
如有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诉讼
B. 加盟10家便利店怎么交税
连锁企业实行由总店向总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增值税后,财政部门应研究采取妥善办法,保证分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
涉及省内地、市间利益转移的,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涉及地、市内县(市)间利益转移的,由地、市财政部门确定;县(市)范围内的利益转移,由县(市)财政部门确定。交税按照销售额计算纳税的,如果想要合理的降低纳税,减少成本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2%以下,增值税3%(今年疫情优惠政策1%)。超市加盟店也要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在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税收。如何缴纳税收,需要看你企业的法律形态、规模和税务部门如何认定。超市缴纳的税收种类主要是: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如果注册的营业执照是公司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则缴纳个人所得税)。
C. 收取加盟费应如何纳税
收取加盟费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应该缴纳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收取加盟费,征收率3%。
D. 加盟费没缴税犯法
法律分析:加盟费不交税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收到的加盟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征收所得税。在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E. 收取加盟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6%,如果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
F. 加盟店要不要交税
必须要缴税,至于你是否有减免税款的资格,那就由当地税务部门去认定
根据你说的情况去分析
你是没有办理好营业执照就开门营业做生意,这其实已经构成了无照经营行为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董记的营业执照是董记他们公司的而已
你作为加盟经营者,只是取得了经营他们产品的特许权而已,他们的执照与你无关,你也不能使用他们的营业执照
你要开门做生意,必须办理自己的营业执照
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
加盟店办营业执照分为两种情况
1、以总公司的名义,在你加盟的地方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总公司得扛下你这间分公司的所有责任
2、自己办一个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而这个总公司出具授权证明书给你,你作为加盟连锁店。自行负担民事责任
p.s.一般情况下的这种加盟,都是加盟者自己去办营业执照的,总公司不会愿意成立分公司的,因为这样子对他们非常不划算
办营业执照的流程:
1、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2、然后拿着这个东西,带上本人的健康证明,去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
这个证办好之后再回去工商局办工商营业执照。
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材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的还得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好营业执照30天内去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