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申请加盟药店人必须懂得药理,有医药方面的专业知识。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 责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原件、复印件。
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退休、离职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聘用合同。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 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其次,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基本情况表。
企业负责人员 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B. 加盟一个药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吗
1、加盟条件:
必须要具备相关的行业知识,最好是药师、医回师、医药界从业人员。
如果有自己的医药连锁公司、医药零售药店更好。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能力支付加盟金、保证金、权利金、店面投资、营运流动资金。
2、加盟流程:
加盟商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咨扰旁告询加盟细节。加盟商还可以前往公司总部进行全面的了解,之后向总部索取《加盟申请缓明表》,填写加盟申请,然后可以签订加盟合同。
3、进行店面可行性分析评估:
要进入某商圈选址,就要测量该商圈的平均人流量。根据该商圈已有药店数量启亮、销售额来估计可能得到的市场份额,然后根据平均毛利率低线预测毛利额,比照租金、工资和其它费用看盈亏平衡情况。
4、确定运营模式:
药店如何运营相信是每个朋友都需要关注的。如果没有专门的运营人才和方案,那么在这个医药零售业市场中很难立足。一个品牌拥有的连锁店越多、门店的经营时间越长,那么该连锁品牌的运营实践经验就越丰富。
5、资质证书:
我们都知道开药店是要符合政策法规的,要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专门的人带领,那么所花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但如果加盟连锁店的话,有总部的支持和协助,那么则可以很快地进入医药零售市场。
C. 加盟药店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如下:
1、人员及资质。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或者是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若是能有执业药师或者从业药师则更佳。同时所有药店从业人员都要获得《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2、经营场所。要在合适的位置有合适开药店的店面,店面情况要向药监局报请药店筹建申请,由药监局派人查看,若是符合要求就会发送同意筹建的批文。
如果是在城里的话,要有40平米以上的经营空间,其中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米;如果是乡下的话,仓库可以没有,但是场地面积要在20平米以上,同时店面也要进行适当装修,墙壁平整无灰尘,地面要安装地板砖或者木地板。药店内还要有齐全的硬件设施,比如空调,比如电脑,比如货架,比如柜台等等。
3、经营牌照。开药店需要有的经营牌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甚至还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这一系列的文件资料如何办理、办理需要的其他文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如果证件齐全就可以开店营业了,药材药品可以从专业的公司进货。
新开的药店要严格实施GSP认证,GSP认证指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要按照GSP模式运作。
4、资金储备。开药店需要的条件里面也需要包含经济实力一向,一般一家规模不小的药店需要的资金投入数目也不低,至少在四五十万元以上。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D. 加盟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大概多少钱
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药店加盟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要具备相关的行业知识,最好是药师、医回师、医药界从业人员。
2、如果有自己的医药连锁公司、医药零售药店更好。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能力支付加盟金、保证金、权利金、店面投资、营运流动资金。
(4)惠好药店加盟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