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武汉有一个团队是连锁经营的行业,加入要交69800元,属于传销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确实有经营产业应该不是,但是只要求交钱,很明显是传销。
㈡ 加入怡玥,缴16800加盟费,包教技术和送80000元产品,可以自己开店,或与美容店合作,这是传销
您好,根据资料和您的描述来看,应该不属于传销是加盟连锁。具体您可以到总部进行实地考察,或者看一下已经开店并且成功赚到钱的加盟店,确定品牌的真实性再做选择。
㈢ 请问如果参加加盟店算传销吗
加盟店就是现在新型传销
成功率千分之一
㈣ 如果我连做什么都不知道,老板却要我加盟还要拉几个合伙人是不是传销
传销,是一种通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非法活动,传销所依靠的是参与者的社会资源和社交联系,层层分享利润,达到销售的目的,是一种经济犯罪。其本质是“庞氏骗局”,即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中国式传销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即让你通过他们的传销培训洗脑后自发的去组织进行传销;另外一些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所有物品,并且通过暴力使你认可这些谎言。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所以我认为您现在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这件事情是真的,你们有可能会抽不出身,所以在事情没有发展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
㈤ 武汉有一个团队是连锁经营的行业,加入要交69800元,请问可靠吗是传销吗
那个就是变相、高级的传销,看来你有被洗脑的危险。
现在的传销会以各种名义骗你去,有什么剧组的,包食堂的,什么旅游纪念品,什么工程投资,什么旅游观光车,什么开公司,什么入股投资等等,名目繁多。
总之就是骗你去外地,然后给你洗脑,骗你做他下线。还有,你问他们很多敏感问题,他们都答不上来的,就是给你弯弯绕,让你糊里糊涂的接受他们洗脑。
阳光、西部开发、5级三阶、业务洽谈、读羊皮卷、讲师交流、上A的人造梦等等的战术都是搞垮你、都是洗脑工具、让你自愿相信,自愿骗家里钱,自愿骗人!
电话搞:慰问,铺垫,刺激,间接想法,直接想法。
你会看到很多人兄弟父子母子在那里干其实都是不甘心亏欠发展不动的结果,结果他们家庭越亏越大,到处都是倾家荡产!
到底有公司么?我们半年乃至几年在行业的时间,却从来没见到过产品申购单的产品,那些产品为什么不给我们?公司是不是伪造的?是不是有人利用了这个体系,并私自创造一个给自己牟利?哎,小心,那个投入几万,真的可以赚千万什么?
一旦你相信你的伪善朋友,投入21个3800,幻想着挣1040万,你就没利用价值了。到时候你拉不到下线,赔钱了可别怪别人没提醒你。
如果你加入了,还上A上级别了,结果发现根本赚不到钱,从头至尾就是个大骗局,可别怪自己利欲熏心
他们通过洗脑控制思想,用交钱控制行为!
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
你一旦被洗脑,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
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㈥ 现在的加盟店是不是都是搞传销的
加盟店就是骗点加盟费!
基本都这样。
㈦ 微商收加盟费算不算传销
你好,分辨是不是传消要看是否符合几个特征,比如叫加盟费,拉人进去交钱,还有,,,,
㈧ 鑫发源以加盟模式返利,享受下级代理提成是传销吗
鑫发源以加盟模式返利,享受下级代理提成应该是传销模式。一般来说,传销的话他是拉人头入会分等级,这很明显就是传销,是新型的传销模式,加盟模式返利,享受下级代理提成。
拓展资料:
新型传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该模式传销既不依附于任何公司、企业经营,也没有任何商品、劳务借口,其利益来源纯粹为下级缴款。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金额“入门费”后,就可以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的缴款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该种模式没有固定的最高组织者,当最高组织者(圈内俗称“顶级老总”)提成达到一定金额后,即自动“出局”,由“次级老总”上升为“顶级老总”。依其模式理论,任何一个参加者,只要努力发展下线,均可成为“顶级老总”获得巨额收益后“功成身退”。
二、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此类传销隐蔽性很强,多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其操作模式为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连锁会员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返利来源实则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当上述模式形成一定规模后,总店会暗示代理店发展下线,招收会员直接缴纳现金,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扩大业绩,获取更多的消费返利。
三、以投资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传销模式该类传销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义,事先经过专门“包装”,并在网上设立网址,夸大公司资金和业绩,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该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为名,进行传销。该模式推出的投资方案一般有二种:一是固定收益,即购买股票或基金后,在一定期限内获取连续分红,且承诺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二是“对碰”收益,这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通过与下线投资者“对碰”,将获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额奖励,下线越多奖励越高。
四、以养老保险返利为名的传销模式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诱惑无知老人,多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要求投资者进行消费投资。投资者加入后可注册成为会员,并可得到公司提供的等价产品。如果会员发展新投资者,就会成为新投资者的推荐人,并获得相应返利,老会员再把新投资者注册成为新会员,让其继续发展新投资者,发展的投资者越多,获利就越多。警方提示:对打着上述幌子的营销活动要特别注意,谨防受骗上当。如果不小心陷入传销组织,要冷静面对,不要急躁害怕,在陌生环境下不要急于跳楼或攀爬水管,要利用技巧与传销人员周旋,降低他们的防备心,找理由向外界传纸条、通信息以便群众举报、警方施救。
㈨ 微信交加盟费以发展下家赚钱是传销吗
不是,传销说你给1000让你赚10w,微商是在有产品和服务的前提下,微商不是骗人,而是与客户互惠互利的一个过程,如果你不发展下家,怎么赚钱呢,企业也是如此啊,不发展分公司,不招代理商,能做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