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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要求退加盟费

发布时间: 2023-09-10 09:54:44

加盟费没干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仲裁。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Ⅱ 交了加盟费没开店加盟费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加盟合同法律术语叫做特许经营合同,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后一定期限内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的,所以加盟者在签订合同之后还没有开业经营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据冷静期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的。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Ⅲ 关于加盟奶茶店退费的问题

关于加盟奶茶店退费的问题?走在大街小巷,奶茶店随处可见。加盟奶茶店,成为了不少投资者的选择。然而,加盟奶茶店遇阻,能解除合同,拿回加盟款项吗?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就审结一起类似案件,判决退赔24万元加盟费。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 基本案情

2019年底,小飞侠想要开一家奶茶店,经过多番考察后,小飞侠决定加盟大拇指公司旗下的“×茶道”,双方签订了加盟协议,小飞侠支付了全部合同款项250000元。

但是,大拇指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提供开店咨询与指导、服务流程及产品制作技术的培训、店面装修装潢的设计等相关服务内容。

小飞侠认为,大拇指公司并未实际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合同款项。

大拇指公司则表示,其已经为小飞侠提供了接待咨询、免费品尝奶茶口感、样板店的装修设计参观,产品线解读等前期服务。双方合作愉快并已经签订了合同,约定春节过后由其为小飞侠提供开店一站式服务。不料遇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开业一再推迟,直到4月1日才逐渐复工,大拇指公司没有违约,因为疫情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应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责任。公司研发一个饮品项目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并且基于原被告缔结了合同,公司已向第三方平台支付了推广佣金,现在疫情影响减小,大拇指公司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故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法院判决

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决小飞侠和大拇指公司之间的加盟协议解除,大拇指公司向小飞侠退还合同款项240000元。大拇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李娜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国,广东省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虽然在2月24日9时起,响应级别被调整为二级响应,但是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复工复产逐步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应认定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被告不能复工复产、及时履行案涉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被告主张其于2020年4月1日才复工,符合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属于合理期间,对于被告在此期间无法提供服务的行为,应当免除其责任。在被告复工后已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原告于2020年4月16日明确表示被告长时间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案涉合同履行期间已过近半的情况下,被告因疫情影响而未能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虽之后疫情响应级别调低,但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即使合同继续履行,被告能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依然难以保障。并且,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服务内容主要为开店咨询与指导、产品技术及流程的现场培训、店面装修设计服务等,需双方相互配合才能顺利沟通,即合同的完全履行需要双方的人合基础,若有一方不愿配合,合同目的实际上无法达到,故在原告明确坚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应尊重合同一方意愿,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涉案合同为宜。

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但如前所述,被告系因疫情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供服务,并不存在故意违约行为,且综观原被告协商处理的过程,被告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原告在被告并未违约的情形下提出解除合同,法院基于案涉合同的人合原因支持其诉请,但原告应就被告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为避免诉累,法院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在被告向原告退还合同款项中予以扣减该部分损失。对于损失数额的确定,虽然被告在签订合同后尚未向原告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内容,但是根据案涉合同约定可知,被告授权原告的是区域代理资格,排除了其授权他人该区域代理资格的权利,原告就此受有利益。

Ⅳ 加盟费可以退吗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返还的,可以要回来;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时则加盟费的退还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及时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加盟经营方应当具有过错或者加盟者未进行实际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Ⅳ 加盟费怎么退回技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出许多统一经营的品牌,这些品牌耐以生存的模式大多数依靠招商加盟,最近,笔者接触到许多餐饮类的加盟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大部分纠纷产生的根源就在于这个加盟费用的退还问题,由于加盟者与被加盟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加盟者往往对加盟品牌的经营资源、服务能力没有充分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提出退还加盟费的主张,那么加盟费是否能够退还呢?
退还加盟费势必会涉及到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退还加盟费类的案件中,很显然一般是无法协议解除的,那么是否可以法定解除呢?这是可以的,主要解除情形可以分为两点:
1、在具有法定的解除情形下,可以主张法定解除,具体主要是可指以基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来提出的解除之诉,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被加盟公司具有符合解除的情形,在收集相应证据后,可以通过诉讼及时主张解除。
2、在一般情形下,民事活动遵循当事人自身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自愿签署合同后,应当以合同内容为准。在不存《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的情况下,是无法要求退还结盟费用的。

除此之外,加盟能合同如果符合条件,应当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在这类合同中,被加盟的公司主要是依赖其形成的品牌效应、经营技术等无形资产而获得加盟人的结盟费,而由于这种资产的无形化,难以在短时间内认知,所以加盟人需要一定的考察时间,正因为如此,法律规定了加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这类合同中加盟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一般解除权的存在与否主要看:1、提出解除之诉时间的早晚,2、接受服务的多少,3、加盟公司有无其他违约行为等。

综上,如果符合法定的解除权或者加盟类合同特有的解除事由,是可以尽快起诉主张退还加盟费的,值得一提的是,在此类案件中,加盟公司往往会采取拖延的战术,提出协商、转让等方式,在这里笔者提醒一定要尽早维护权利,否则权利会因为拖延而受损。

Ⅵ 加盟费交了没开店加盟费可以退吗

一般情况下,加盟费只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开店就可以退款。
但是,这要取决于加盟合同中对加盟费收取枣氏和退还的具体条款,因此,在退加盟费之前,建议加盟商仔细阅读加盟合同,清楚知晓加盟合同的条款及要求,以便做出正确的选择。
此外,在商家加盟的过程中,也带岩清需要牢记道德蠢前准则,坚守自己的诺言,必要时,应该协商双方的利益,尽量避免矛盾。

Ⅶ 疫情期间加盟火_店没有学习枝术没有找到合适的地点就没有开店加盟费能给退

加盟合同签订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是具有一定解除权的,可以通过解除合同主张返还全部或者部分加盟费用。
“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如果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学习,没有接受选址服务和设备物料,没有开业经营之前是享有冷静期的,可以依据冷静期去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

Ⅷ 做加盟店,现在不想做,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款吗

加盟属于特许经营,如果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符合冷静期的规定。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最好加盟期限期满之前 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退还部分加盟费。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退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后,合同等于不存在,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期限满了,是不很难的。

对特许人欺诈的认定应综合考虑特许人隐瞒的信息、提供的虚假信息或夸大的经营资源与合同目的的关联性、与真实信息的背离程度及其对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隐瞒、提供或者夸大直接关系到特许经营实质内容的相关信息或经营资源,足以导致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给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造成实质影响的,被特许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与特许人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可能直接影响到被特许人是否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或者可能对被特许人实现特许经营合同目的产生重大影响,但特许人隐瞒该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依法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一方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该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的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致使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该当事人隐瞒该信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