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如何加盟吉野家加盟费多少
你好,吉野家目前没有加盟业务,要加盟只能去日本总部谈区域合作,准备资金1亿左右;
如果您对日式快餐感兴趣,可以搜索了解一下雅山日式快餐,雅山09年进入中国,目前在北京朝阳北路大悦城有自己的实体店,经营状况良好,而且他们开放了四种不同的合作模式,更灵活的方便投资者的进入:
1、直营店
由雅山(北京)国际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投入并运营管理。
2、合营店
以雅山(北京)国际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为代表股东的合营店,欢迎与有良好店铺资源的有识之士合作,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北京区域优先。
3、特许加盟
认同雅山经营理念,有良好的店铺资源,经雅山中国事业总部认可授权,方可开办加盟店。
4、雅山经营权代理
基于雅山的产权与经营权严格分离定义,目前雅山只谋求中国个别城市或区域的经营权代理,愿与有雄厚资金、广泛人脉资源的事业伙伴共谋发展。华北区域优先。
具体的加Q496017502
2. 吉野家可以在哪些地区开店.加盟费是多少
1.加盟金。
也称为首期特许费,是加盟者在加盟时向总部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它包括加盟者有权使用总部开发出来的商标、特殊技术等费用,体现了加盟者加人特许系统所得到的各种好处的价值。这笔费用各个总部都不相同,如日本“7—11”公司加盟金为300万日元,“Seicomart”公司250万日元;“吉野家”公司150万日元;“家庭市场”公司只有50万日元。
2.保证金。
作为今后交纳各项费用及债务的担保,同时也带有总部向加盟店所提供商品的预付金性质,数量各公司不等,如 “Seicomart”公司、“家庭市场”公司为250万日元;“吉野家” 公司75万日元。合同中止时是否退还,情况也各不相同,依据双方的合约而定。
3.权利金。
是总部对加盟店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由加盟店按期交纳。权利金的计算方法依行业不同而不同,如便利店一般为毛利的30%—50%,快餐店一般为销售额的5%—10%,出租业按租金收入的6%—8%;小酒馆按店铺面积收取,还有定额包费等。
4.违约金。
如违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及禁止事项,按合同规定向受损害的一方交纳违约金作为赔偿。
5.其他费用。
如店铺设计及施工费、培训费、广告宣传费、设备租赁费、财务业务费、意外保险费等。
上述费用可以分为加盟店开业前交纳的前期加盟费用及开业后运作时交纳的后续加盟费用两大类。前期加盟费用包括了总部招募、评估、培训、寻找地址等全部费用,在有些情况下,它还包括了特许体系不断成熟和商誉提高而增加的特许权费用。如何确定前期加盟费用水平,有人认为应尽可能降低前期费用以便加盟者的开办费用能降至最低;另一些人认为应定得高些,因为前期费用是总部获得收益的重要来源,这样总部可以立即获得大量现金收入和利润,并解决了业务经营所面临的问题。其实,特许经营与其他业务一样,都需要经过一定时期发展才能开始盈利,这一时期大约为3- 5年,总部必须筹备足够的资金以维持盈利前的经营,所以,想在短期内通过加盟金解决总部资金上的困难是不现实的。一般情况下,前期加盟费用占加盟者全部投资的5%—10%,例如,如果开办一家特许加盟店的投资是50万-60万元,则前期的特许加盟费在2.5万—6万元之间,当然,对于那些声望较高利润也较高的特许总部来说,这笔费用可能高于5%— 10%。
后续加盟费用是加盟者开业后每隔一定时期都必须支付的,有的按月支付,有的按年支付,它包括总部对加盟店的管理服务费用和广告费用等,一般按收人的百分比提成,也有的确定一个固定费用。确定固定费用尽管能保持总部的收入水平不致下降,但若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和将来的发展,这种方式还是有很大弊端,且加盟者都不愿接受,因为他们对将来的经营业绩没有把握,担心所获利润会小于加盟费用。而采用按收入的百分比提成,双方都更容易接受,加盟者很精确地知道他该付多少钱,如何去计算这个数额,且是在有收益的基础上支付,没有后顾之忧,另外总部的收益直接与加盟店的业绩挂钩,因而会不遗余力地给予全力支援;而总部也可以从加盟者的业务发展中获利,并避免了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分析后续加盟费用是否合理,主要的参考依据是加盟店的盈利能力,一家加盟店在一年内能赚取多少利润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由于不同行业有不同风险,不同的总部也有不同的加盟风险,在此我们只能用一个最常见的风险程度来分析。在香港,目前加盟一家特许商店的投资总额大约为55 万~60万港元之间,在中国内地,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投资总额普遍在50万元左右,当然,这里面只包括了前期加盟费,还未包括后续加盟费。如何判断加盟费用是合理呢?如果以目前中国经济形势来看,零售业的投资回报率在30%左右是比较合理的,这样我们就可以计算出每年合理的投资回报金额,再计算所得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总额x 30%=每年投资回报金额=每年预期利润+加盟费
即:加盟费=投资总额x30%—每年预期利润
根据上面公式,我们可以在不同的投资总额上,在预测不同利润水平上计算出合理的加盟费,同样,我们也可以在确定加盟费的基础上计算投资者期望得到的利润水平。
上面在分析加盟费是否合理时,只是考虑了加盟者所能获得的利润因素。事实上,加盟费用的高低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除了盈利因素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盟总部的发展阶段。
当总部的特许经营业务还处在刚刚起步的摸索阶段,其特许经营概念还没有经受市场充分、彻底的检验,经营风险较大时,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扩大影响,总部往往不惜以低价兜售特许权。而当总部业务一旦成熟,并拥有较高声誉和相当数量的加盟者,此时往往会严格挑选加盟者,加盟费用也随之上升。最近几年香港地区一些颇受欢迎的特许经营事业,其加盟费暴涨,正是因为他们已经进人成熟阶段。
2.加盟总部提供的援助。
加盟总部对加盟店提供援助的多少,是决定加盟费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提供的援助越多,其管理费用支出也越多,用于弥补管理费用而收取的加盟费也相应增加。如日本“7—11”便利店,总部除了提供常见的援助外,与其他总部不同的是,他还提供加盟店所需要的一切设备,加盟者不必负担这方面的投资,此外,还提·供定期盘点服务、簿记会计服务、融资服务等,其加盟费一般比其他总部要高些,为毛利额的45%。
3.加盟总部的管理水平。
尽管加盟费用的高低与总部的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但外人要一眼就能准确评估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很难的。各行各业的特征以及各家各派的学说,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表现,使外人只注重形式而看不清本质。总部在开展特许业务时,不仅要使自己的管理品质真正上档次,而且要注意对管理品质的外包装,精益求精,甚至小到一个用以推广的小册子小名片,也要印制精良,绝不能粗制滥造,损害公司形象。
4.加盟总部开展的推广活动。
加盟总部开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其费用往往由加盟者承担,并计人加盟费中,因而加盟费与总部开展的推广活动频率成正比,但它不一定与推广效果成正比。总部不能想做多少广告就收多少宣传费,一定要有计划地推广,并注重推广效果。
3. 吉野家的加盟费是多少,具体怎么操作
目前在国内经营“吉野家”品牌快餐的公司有三个,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和深圳。
上海吉野家公司是2002年由上海新亚集团和日本吉野家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由日方控股经营,总经理由日本人担任。
去年刚刚在深圳开设一家吉野家快餐店的深圳吉野家,属于日本吉野家品牌自主经营。此前,深圳市场曾经被北京吉野家公司的“东家”香港洪氏集团首先看好,并多次向日方提出申请,由香港洪氏集团进行开发。但是由于香港和日本方面的种种原因,最终深圳市场没有被香港洪氏集团拿下,而直接被日主接管。
北京吉野家公司由于没有日方的股权,所以受到日方严格限制,只允许其在北京、河北、辽宁、内蒙古等地进行开店
4. 吉野家可以加盟吗
1991年,国内第一家吉野家招牌在北京这个百年古都挂起,正式宣告中国速食市场有了亚洲东方米食文化的身影。目前,吉野家加盟店已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内蒙、沈阳、大连和香港特区等地共设有150多家分店餐厅。其它各地的吉野家加盟点也在不断地研讨及准备中。 很多投资者也纷纷咨询,肯定的回答是,吉野家北京分公司是不加盟的,上海分公司是日本总部直营的,如果要加盟的话要去日本总部谈区域加盟,准备金大概1亿左右,而且能不能谈成还不一定。这样的条件让几乎雹丛所有对吉野家青睐的投资者都望而却步。 但是,令人惊喜的是,随着雅山的进驻中国,不但达成了投资者的愿望,同样给中国的食客也带来了美味和满足。第一家雅山实体快餐餐厅创建于1982年的日本东京都港区麻布台,是日本八九十年代为数不多的单一经营和式牛源羡樱肉饭、牛肉料理的快餐厅之一。2009年,日本雅山正式洞开了方兴未艾的中国快餐市场。 雅山日式快餐一直以良心品质为本,所有食品均采用精选上等材料烹制而成,而且即叫即制,务求给予顾客最新鲜、最高品质的食品。为了能令顾客无论何时何地也能品尝到唯一的味美,雅山一直始终如一地追求贯注“良心”的“真正品质”,为雅山的客户提供快速的服务,舒适的环境以及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美食。正是这样的面面俱到,雅山在进入中国快餐连锁业一年多就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中式米饭是国人非常喜爱的美食,在各种类型的餐饮品牌中,米饭类的不多,成功的更少之又少,雅山加盟连锁品牌以其独到的工艺,科学的管理在餐饮市场中赢得了广泛的关注和极大的成功。雅山不但传承了日本特色餐品——和式牛肉饭、日式拉面,而且不断创新开发适合中国食客的新餐品——鱼香肉丝、辣子鸡、蘑菇饭等等,品种的多样化和适派桥宜更是雅山现在受到广大中国食客追捧的原因。 与此同时,雅山为拓展品牌良性成长及雅山事业在华经营,诚邀有识之士加入到雅山中国事业中来,与雅山一起,畅享美食风华,共享财富胜景。雅山快餐连锁,成就您在餐饮业的梦想!
5. 哪些店需要加盟费
加盟费用包括:品牌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品牌管理费;违约费;其他费用。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