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人零基础做餐饮连锁店,职位分别是店长、前厅经理、厨师长!要求分红AA不过分吧!
建议建立激励奖金制度,
不要完全考虑考虑分工和分红,总觉得自己做的多别人做的少。
基本工资加奖励机制,互相监督。
2. 餐饮加盟店如何管理,作为店长要避免的误区
(一)你所谓的“努力”,是真的努力吗?“努力”,不是你比别人花的时间多,也不是你比别人更能吃苦,如果你把“努力”定义错了,那么结果不一定就是你所愿的营业额提升了多少。努力不是你做了多少事,而是你做成了哪些事。做成的事是否对销售额提升有帮助?做成的是大事小事,重要性如何?如果每天按部就班做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无关痛痒的事,可有可无的事,即使做得再多、再累又能怎样?学习我们要讲求方法,工作何尝不是。
(二)你的努力做到位了吗?你在努力,别人也在努力;你干得多,别人比你干得更多。击败对手的方法不是等待对手自行消亡,而是想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大。我们自认为很优秀,将以前的工作经验解决现实的问题,时常力不从心,因为你没有看到市场在变化,竞争在加剧,对手在升级,你还在原地踏步,沿用一套自以为是的方法,最终“努力”也是没有结果的。面对没有结果的结果,只能证明你的努力没有到位,还得从自身找原因,看看自己是否真的在努力,真的在变强大。
(三)你的努力带动员工了吗?店长应该干什么?很多人认为,店长应该看到什么就干什么,事无巨细,任劳任怨。如果你也是这样想的,那么你将成为一名碌碌无为的店长。店长应该做员工不会、不愿、不能干的活,大家都会做,都愿意做的工作不应该店长干。店长的身份是一名管理者,即“一店之长”。管理者是通过管好人来做事,而不是什么事都得去做。所以要清楚自己在门店扮演的角色,虽然你也是门店的一员,但绝非是普通店员,如果非得让你做普通员工的事情,那叫“查缺补漏”,能够让员工来完成的工作尽量安排员工做。如果门店出现店长每天忙忙碌碌,员工非常清闲,这不是苦劳而是“失职”,管理上的“失职”,店长不仅要“做”更要“管”!
3.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麻烦采纳,谢谢!
4. 连锁餐饮店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指导的能力 是指能扭转陈旧观念,并使其发挥最大的才能,从而使营业额得以提高。
2、教育的能力 能发现员工的不足,并帮助员工提高能力和素质。
3、数据计算能力 掌握、学会、分析报表、数据]从而知道自己店面成绩的好坏。
4、目标达成能力 指为达成目标。而须拥有的组织能力和凝聚力,以及掌握员工的能力。
5、良好的判断力,面对问题有正确的判断,并能迅速解决。
6、专业知识的能力 对于你所卖西饼、面包的了解和营业服务时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7、营业店的经营能力 指营业店经营所必备的管理技能。
8、管理人员和时间的能力。
9、改善服务品质的能力 指让服务更加合理化,让顾客有亲切感,方便感,信任感和舒适感。
10、自我训练的能力 要跟上时代提升自己,和公司一起快乐成长。
11、诚实和忠诚。
5. 我是一家餐饮连锁企业,分店店长工作相当出色可是没有关...
我是一家餐饮连锁企业,分店店长工作相当出色可是没有关...
开机喜事到,向您问个好,办事处处顺,生活步步高,彩票期期中,好运天天交,打牌场场胜,口味顿顿2好,越活越年轻。
6. 亲戚加盟了一个连锁餐饮店,叫我去管理,我该注意什么,还有我没什么经验,该怎么做好这个店长
你是否熟悉这个行业?不熟悉的话,赶紧补补相关知识。另外查询餐饮店店长职责,无外乎人~财~物的管理。人员规划,需要哪些岗位的人,要多少。到哪里招聘,工资开多少,平时怎么考核。物,采购货源等,一个个分析,不懂请教网络或行业里的前辈,框架先搭建起来,大的管理方向要有,其他的经验什么的就是慢慢总结积累。
7. 找到了一份餐饮连锁店店长的工作,该如何开展工作。
开展网络营销的企业要充分意识到网络营销的重要性。大公司企业可成立专门的网络营销部门,负责与网络营销有关的各类事务;中小企业也应当成立网络营销小组或者任命网络营销专员来处理网络营销事宜。只有成立网络营销部门或委派专职人员,才能把网络营销作为企业的一项日常工作来做,从而收到成效。不少企业网络营销的随意性很大,往往是觉得有用的网络营销方法手段就去试一试,没有有效的规划,自然效果难以看到。企业将网络营销作为日常工作来做,按照企业要求来规范网络营销工作,制定网络营销工作计划(例如网站建设方案,网络推广计划等),专人负责实施,定期效果评估,不断改进,这样就能取得网络营销的理想效果。
做好企业的网站并推广出去。不少企业以为做一个网站,就等于开展网络营销的工作了。其实并非如此,网站建设是网络营销的基础,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把它归为网络营销的准备工作毫不为过。有实力的企业可自行开发建设网站,一般的中小企业也可将网站外包给网络公司来建设。网站建设要遵从正面展示企业形象、实用、对客户亲和友善这样一些原则来进行,而不一定要做成华丽、图片堆积、“动感十足”的网站。很多企业网站首页都有一个FLASH片头,色彩炫目,变化多端,美其名曰“引导页”,然而事实上这种“引导页”真正有效引导的并不多,多数反而因无关元素太多,给访客错误的引导,妨碍了真实展现企业的信息。
8.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首先要严谨的选择加盟的品牌,要评估结盟后是否可以在几年内快速回本,在一个就是经营的问题,现在的餐饮业相对来说饱和,就需要每家店长的创新经营,开发不同的模式,这样才会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源,小程序我觉得你可以了解一下。
9. 怎么做一个餐饮行业的店长
要做好店长,首先要搞清楚店长是什么。
店长权力不大(很多时候扮演执行者的角色)但是责任不小,门店的资产加上商品小的有一两百万,大的有几千万,员工几十号人都在店长的管理之下。因此,要做好店长,你需要做好以下的角色。
代表者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在一间餐厅里吃饭,突然发现菜盘里有半条青虫,我会找谁?去找厨师吗?服务员吗?不会。我们一定怒气冲冲地说:“让你们经理出来!”为什么会让经理出来,因为只有经理才能代表这家餐厅。同样在连锁店里,代表者不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就是店长。
同时,在员工的面前,谁代表公司,同样还是店长,因为很多员工见到的公司 高层可能就是店长了。还有因为门店在销售前线,知道顾客对门店对公司产品的意见,所以店长在公司营销部门的面前还是顾客的代表者。
责任者
在任何连锁店,店长必须承担销售任务,是业绩的责任者。还有一个关键责任,那就是门店的消防责任。几乎所有的连锁店长都是该店的消防责任者,这点很关键但常常会被店长忽略,门店出了火灾,除了直接的责任人外,公司的法人代表,店长都是责任者。
执行者
店长是公司政策的执行者。公司的人事制度,营销计划,价格政策,以及对门店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都必须通过店长分配、执行和检查。相对较大的门店,公司的营销部门会针对门店的某些部门下达指令,但在连锁经营管理公司一般会要求这样的指令也必须通过店长,再落实到具体的品类。这是保证门店整体性的基本要求。
既要能满足顾客需求,同时又必须创造一定的经营利润。对于公司的一系列政策、经营标准、管理规范、经营目标,店长必须严格地执行。
规划者
在门店管理中,这个角色往往是被忽视,更多强调执行的角色。前面谈到,就是公司的营销政策,到了门店店长的手上,店长也要制定好执行的方案,这也是一个规划的过程。同时,根据各门店商圈环境的不同,店长还应该有季节营销计划和竞争店计划。既要能带团队冲锋陷阵,也要学会运筹帷幄。
指挥者
这点是门店店长现场管理的基础。试想门店一天的工作是如何开始的:在准备工作做完开店迎客之前,相信很多店长都会开早会,总结昨天的销售,分享成功销售的经验,分配当天的工作。即使门店有各部门的职责,每个人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但店长的作用就像百米赛跑的发令官,总要说一声,我们开始吧。
营业时有高峰期、缓和期之分,其中以高峰期 为重要,因为是与顾客接触 频繁,店长必须负起总指挥的责任、安排好各部门、各班次服务人员的工作,监督服务人员工作流程,严格依照公司下达各门店运营计划。
鼓动者
门店每天的工作大部分都是重复工作。人如果每天做重复的工作就会倦怠。这时候,就需要店长到卖场拍拍员工的肩膀,说些鼓励的话,甚至做一些出人意料的激励行动。
某高管为了激励员工达到某销售目标,成功后跳起了草裙舞,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们经常说一个店的状况可以看出一个店长的性格,一个性格开朗的店长带出的门店是积极和欣欣向荣的,相反一个死气沉沉门店的后面一定有一个不很“阳光”的店长。
协调者
店长应具有处理各种矛盾及问题的耐心与技巧,如与顾客沟通、与员工沟通、与公司沟通等方面,是店长万万不能忽视的。应尽量注意运用技巧和方法,以协调好各种关系。
做的事情,只会做你检查的事情。门店的营运水平是做出来的,但要通过检查来保持。
营运总监的到门店巡店,会发现诸如地上有一滩水,收银台顾客“排长龙”等现象,问为什么的时候,有的店长一脸委屈:刚刚经过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好的时候 看不见,一有问题 就出现。其实,看似“不出彩”的事情,恰恰是店长控制力不够。
教导者
有的店长常常抱怨现在员工没有以前听话,管理人员水平也不够。往往还会讲原因归结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培训不够。其实门店的员工或基层管理的培训, 好就是现场培训———随时、随地的指导。
店长也要将自己长期的经验总结成为成体系的教材,这是店长自我提升的一种方式。同时,店长培养出来人才,是建立职场关系的一个好的方法。总之,不会培训人的店长不是好店长。
望是一股无形的巨大力量,店长应时不时的激励全店员工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工作状态,让全店员工都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责任心和进取心。
分析者
店长要改掉只会“喊打喊杀”的大哥形象,学点财务知识是必须的。除了现场管理的能力外,还要会算账,知道门店赚在哪里,亏在什么地方,损耗是否过高,这样的店长才是会经营的店长。到了这样层次,店长离提升就不远了。店长的十三大角色,似乎要求多了一些。但一家门店其实就是一间公司的缩影。
一间公司的总经理管理的是公司的人、财、物,商品的进、销、存;店长的管理是门店的人财物、进销存。从职业生涯的角度看,店长更有机会成为公司的业务 ,因为他们已经演练不少。实上,餐饮企业的老总大部分都是有店长的管理经验的。所以,如果你是店长,那么,恭喜你,你占据了一个有前途的职位,一个成长为总经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