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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加盟的连锁协会

发布时间: 2023-01-27 11:14:24

① 重庆庞顺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庞顺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OO五年六月成立,专门从事重庆火锅连锁经营及火锅、干锅等相关产品研发。目前是重庆连锁经营协会,重庆市火锅协会会员单位。先后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绿色餐饮企业”,重庆火锅协会颁发的“放心火锅底料”,重庆市连锁经营协会颁发的“诚信连锁企业”、“加盟商满意特许企业”、“最具成长潜力连锁企业”等荣誉。等荣誉。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强大的管理团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致力于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凭借完善的管理体系及规范的市场服务,在激烈的商战中脱颖而出,成为市场信誉度良好的模范企业。本公司致力于特许连锁经营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打造重庆市一流的连锁经营企业。目前已通过中国商务部跨省市特许经营备案许可(备案号:0500700900800011),成为重庆市连锁特许企业少数通过备案许可的企业之一。诚信经营是我们的宗旨,让加盟商发财是我们的最大目标。由于全心全意为加盟商服务,受到重庆市连锁经营协会的表彰,成为重庆市2010—2011年度诚信连锁企业。公司结合当前饮食行业的发展潮流,不断推陈出新,通过科学的市场运作,规范的管理,一个又一个品牌先后成功地推向了市场,成就了许许多多投资者的财富梦想。目前正在运作项目有:开心1+1涮烤屋----中国餐饮业的又一个奇迹,他打破了自古以来火锅与烧烤“水、火不共一锅”的烹饪界限,史无前例地开创了餐饮店“一店两菜系”全新格局;他将重庆火锅与韩式烧烤两种吃法巧妙“容”于一锅,边涮边吃,边烤边吃,其乐融融。妈妈乡冒菜----冒菜,就是时尚化的麻辣烫,方便、快捷、菜品丰富、经济实惠。成为09年最流行的新餐饮形式之一。巴山味庄火锅----在秉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吸取巴渝文化之精髓,对传统火锅进行大胆革新,博采众长,改革生产工艺,经多年的熬炼而形成了深受全国消费者普遍喜爱的重庆巴山味庄火锅。巴山味庄香辣干锅----继承了传统火锅、香辣菜的基础上,把麻、辣、鲜、香混一锅融为一体,而且具有辣而不燥,鲜而不腻,麻味绵长,香气扑鼻的特点!妈妈乡新时尚火锅----将地道的火锅文化同时尚的酒吧元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装修上力求简洁,去繁就简,室内以红、黑、灰为主色调,墙面除局部进行精细设置外,大部份保持原房屋的粗旷结构,粗、细搭配,相得益彰。有条件赠送的技术----冰淇淋系列、奶茶果饮系列、川式快餐系列、凉拌系列、重庆小吃系列、重庆卤菜系列、重庆毛血旺系列、重庆泡菜系列。在连锁特许经营中,本公司本着对加盟商负责,让加盟商轻松赚钱,互利双赢的理念,全力研发新锅型,新菜品。目前无论是公司的直营店,还是加盟店,已经做到标准化经营,特别是后厨管理已经完全脱离传统的靠“大师傅”独撑天下,玩“老板”于股掌之中的旧模式。其汤料、干锅炒制、冒菜等都已做到量化,标准化,使之色,香,味永远保持稳定。操作简单化,最大程度地降低经营成本,让老板永无后顾之忧。重庆庞顺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愿意帮助所有渴望追求财富的人们解构创造财富的密码,传授获取财富的攻略;愿意为老板和想做老板的人们提供开启财富之门的金钥匙。我们愿同所有餐饮业的同仁合作,共同讨论餐饮业发展的未来趋势,愿同所有热爱餐饮业的朋友探讨餐饮新方向,愿同所有愿意投资餐饮业的新朋友一起,共同打造连锁经营品牌。
法定代表人:庞兴永
成立时间:2005-06-15
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9010000314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4号35-17号

② 什么是国际特许经营加盟协会

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 International Monopolist Store & Chain Management Association,简称IMCEMA )是以指导、协调、规范、自律为宗旨,以 “引导企业,服务会员,合作创新,共赢发展”为理念的国际性行业组织。

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IMCEMA)拥有全面系统的连锁企业信息资源和较高造诣的专家咨询队伍,其功能是通过政策建议、标准制定等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发布连锁经营信息,组织经理培训;开展连锁咨询交流,推动行业合作与发展;接受国际、国内政府和企业委托,进行行业统计和专项调查,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IMCEMA)下设秘书处、行业自律委员会、连锁经营 (特许)委员会、培训认证委员会和资质评定委员会。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IMCEMA)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包括了国内外零售、餐饮、服饰、化妆品、服务等行业中的连锁企业,以及相关的咨询、调查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个人会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经理人等。

③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介绍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于1997年在民政部注册成立,是连锁经营领域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目前,拥有企业会员1000余家,连锁店铺20万个,包括本土和跨国零售商、特许加盟企业、供应商等。

④ 广州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

2012第二十五届广州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 第九届广州国际投资理财金融博览会
举办时间:2012-9-21---2012-9-23
举办展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场馆(琶洲馆)
主办单位:广州富众展览有限公司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广州连锁经营协会
承办单位:香港富众国际会展集团 广州富众展览有限公司

展会简介:
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是一个以特许连锁经营权授权交易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展览会。特许连锁加盟已成为21世纪最具竞争和盈利的商业模式。加盟展的参展商都拥有在同行业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或独特的产品项目。加盟展的观众都有较强的资金能力,是一些潜在的创业投资者。相比其它展会而言,加盟展是一种高档次、高水准,具有其独特性的专业交易洽谈会。
富众展览FORO EXHIBITION举办的广州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作为目前中国两大规模最大、效果最好、档次最高的专业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之一,已经成为各连锁企业招募加盟商、抢占华南市场及投资者寻找加盟项目直接、有效的接洽平台。上届展会,各大主流媒体争相报道,现场人潮涌动,投资者云集,投资洽谈气氛浓重。在南中国掀起了空前的投资创业热潮,得到了众多连锁加盟企业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可。
展会宗旨:帮助国内外优秀连锁企业招商 + 帮助投资者选择好项目。我们诚挚邀请广大新老朋友积极参与本次盛会,相聚羊城,共同分享特许连锁加盟带来的无限商机!
展会优势
1、相比其他推广方式,参加特许连锁加盟展会的单位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2、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为企业的潜在买主直接见面并进行相互沟通创造了条件,企业能充分了解潜在买主的各方面情况(个人资料、财务意图及能力等)。更容易确定适合自己产品和品牌合作者。
3、由于有竞争对手参加同一展览,由此企业更容易通过比较,确立自己的品牌或产品优势并传达给潜在加盟商和消费者。
4、特许连锁加盟展览会能造成一定轰动效应,对企业形象及品牌产品有非常良好宣传效果。

参展范围:
1、商品零售类:茶叶、茶具、时尚饰品、珠宝首饰、超市、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等特许连锁机构
2、餐饮食品类:中西式餐饮、火锅、咖啡、酒吧、小吃、烧烤、特色饮品等特许连锁机构
3、服装服饰类:名牌服装服饰、布艺、布包、鞋袜、箱包皮具及相关特许连锁机构
4、教育培训类:教育机构、专业培训机构、教育用品等特许连锁机构
5、婴童用品类:益智玩具、童车童床、婴童服饰、学习用品、营养用品等特许连锁机构
6、商业服务类:彩扩冲印、IT网络资讯、票务服务、房产中介、洗衣店、家居家装、汽车美容养护、快递服务、喜庆服务、装修设计、商业咨询认证等特许连锁机构
7、保健美容类:美容美发、美体健身、化妆品、保健品、保健器材等特许连锁机构
8、综 合 类:律师事务所、银行等特许服务机构、连锁店相关设备技术制造商或供货商等。

望采纳!!

⑤ 什么是加盟店

【连锁加盟】的定义
假定有一个企业开发了一项认为很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该公司想好好促销一番,如果单单是找批发商和零售商,将该项新产品交给他们代销,则往往因为他们的行销网有限,可能达不到其希望的目标,于是这家公司在每个特定地区,分别选择了特约的专卖店来销售其产品:同时赋予这些特约专卖店能够使用其公司商标、店号的权利,提供该产品销售有关的know-how及制造秘方,更进一步的给予各项训练、指标及支援。
由于这家公司既允许其特约专卖店使用公司的店号、商标,又倾囊相授指导其制造、管理、行销,当然相对的可以跟这些特约店要求相对的报偿,如此这般的交易过程,该公司和特约专卖店之间必然要订立个合同,这种合同就叫做连锁加盟合同;而拓展新产品市场的该公司所采用的行销方法,就是连锁加盟系统。
当然这种销售方式也不仅限于新产品,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经过设计后都有可能使用连锁加盟的方式,大如国际级观光旅馆,小如冰淇淋,如今在欧美各国、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都可以看到。
依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的连锁加盟的定义: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另外日本连锁加盟协会(JFA)对连锁加盟下的定义如下: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合同,将自己的店号、商标,以及其他足以象征营业的东西和经营的know-how授予对方 ,使其在同一企业形象下贩卖其商品。而加盟店在获得上述的权利之同时,相对的需付出一定的代价(金额)给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指导及援助下,经营事业的一种存续关系。
上述之定义,我们可以将连锁加盟制度 ,归纳成三点:
(1)连锁加盟制度是存在于连锁加盟总公司(Franchiser)、加盟店(Franchisee)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是一种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经由双方协议而订立下的合同,即总公司事先将合同的内容拟妥、印妥,然后将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与众多的加盟希望者,请其同意后签订的一种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记载产品销售或从事经营有关的所有权利之交付,及与此相对的代价,付与之义务履行。
(3)基于权利义务履行的合同签订双方,其基本的权利义务如下:
A. 总公司允许加盟店使用其店号、商标等企业标识,同时提供经营及销售等有关的know-how,并加以指导。
B. 加盟者为了经营其事业,而投入交付必要的相对资金,在总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下, 从事其事业的经营。

⑥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是什么组织,会员单位都有哪些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1997年在民政部注册成立,是连锁经营领域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拥有企业团体会员千余家,会员企业连锁店铺42.7万个,鞋服类会员有足力健、优衣库、李宁、海澜之家、森马、JACK & JONES、H&M等。

⑦ 连锁加盟是什么意思

一、特许加盟的概念

特许加盟(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那么,什么是特许加盟呢?特许加盟又有什么好处呢?特许加盟为什么会成功呢?不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做好加盟事业。

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加盟的解释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2、特许加盟的特征

(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3)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利用自身的优势,并最大限度地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受许人则降低了创业风险和时间、资金等创业成本。

总之,特许加盟是二十一世纪开店创业的新趋势、新潮流,是推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她将为许多创业者带来新的创业机遇和赢利前景

⑧ 广州餐饮加盟连锁展在哪里举行

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

由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广州连锁经营协会,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主办,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协办的广州国际连锁加盟展将于2022年5月24-26日,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隆重举办。

作为华南连锁加盟行业的标杆型展会,广州国际连锁加盟展致力于为创业投资者提供与品牌方进行直接商洽的投资交易平台, 整合连锁加盟上下游产业链,推动行业更快,更好发展,引领华南连锁加盟行业新风向。

2022年,广州国际连锁加盟展将以广州为起始点,开启广州-深圳一年两届巡展, 与HOTELEX上海酒店及餐饮展,FHC上海环球食品展知名展会联动,彻底打通产业上下游, 带动更多拥有优质资源的专业级买家进行线上线下的精准配对和投资交易。



⑨ 我们是一家做连锁加盟的企业,商务局现在在查备案,说不备案就要被罚款,想问问商业特许企业如何备案

2007年5月1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正迈向规模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条例》中规定的强制备案制度,属于对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监管内容,特许企业如果不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备案不仅可能会遭到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最高额度罚款10万),还有可能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甚至影响到特许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特许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备案的问题。但备案制度是一项新生的事物,好多特许企业对此制度规定并不了解,对其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不知道如何去办理备案手续,笔者根据《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平时办理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的经验,就特许企业如何备案进行介绍。
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鉴此,《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
要求特许人备案主要有三个作用:一是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二是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三是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在备案中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备案登记的主体范围
《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主体。根据我国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确认企业身份的唯一有效证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因此,核验企业营业执照之真实性成为备案管理之首。
2、备案登记的企业应该符合“两店一年”的规定
《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首先,顾名思义,“直营店”应当是指由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其中,“拥有”应当不仅仅包括全资拥有,还应包括控股拥有的情况。此外,考虑到现代经济生活中企业的分工较细,即使是同一集团内部的不同企业可能也存在着不同的分工---可能有的企业只作为特许人来从事业务,而有的企业负责经营店铺。因此,如果特许人的关联企业能够满足“两店一年”的要求,我们认为就应当视同特许人本身满足了“两店一年”的要求。《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均未定义 “关联企业”的含义,但是《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做了有关规定:“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我们认为该定义是可以适用在判断特许人是否满足了“两店一年”要求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与特许人具备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满足了“两店一年”要求,就应认为特许人满足了该要求。
第二,还应当注意到,直营店的业务应当是与特许业务在相同品牌下运营的相同业务。比如,如果特许人的直营店是从事快餐服务,但其特许业务从事的是衣物干洗,很显然,这时特许人的直营店并不能够证明特许人在特许的业务领域(即,快餐服务)已经建立了成熟的运营模式,这并不符合“两店一年”要求的立法本意。因此,直营店铺运营的业务必须与特许业务相同,方才可以满足“两店一年”的要求。
第三,直营店的品牌也必须是与特许业务的品牌相同的。假设特许人在甲品牌下从事快餐业务、并且拥有在甲品牌下运营的若干快餐店,但是特许人从未在乙品牌下从事快餐业务。那么,由于证明某一具体品牌的运营模式和市场前景是需要时间的,如果特许人拟在乙品牌下从事快餐特许经营业务,特许人在甲品牌下能够成功地运营快餐业务是不够的。因为特许人能够在甲品牌下成功运营快餐业务,并不意味着其在乙品牌下业内也能够建立成熟的商业模式。因此,从满足“两店一年”要求的角度出发,直营店应当与特许业务是在同一品牌下运营的。
第四,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除外,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另外,《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1年以上,不仅是指该企业应成立并经营1年以上,而且对其拥有的直营店也要经营1年以上。
3、登录号的获取
登录号是特许人通过网络申请备案的唯一身份凭证,特许人在获取商务部备案系统网站登录号以后,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即可进行备案页面的备案操作,上传和修改文件。
通过登录号的投放和获取,保证特许人能在自己的空间中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备案机关的管理,将不确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领取登录号只是申请备案前的一个身份审查过程,正如企业办理登记以前应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登记表格一样,属于备案前的准备工作之一,不属于《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开始之日。正式申请备案时间应从特许人获得登录号以后通过网络提交全部文件资料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备案管理机关在备案系统中规定了三种确认身份的方式,一是特许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二是特许人委托自然人办理;三是特许人委托协会、法律机构等中介组织办理。根据不同的方式,为了确保经办人的身份,依据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和有关法律规定,提出了不同方式所需要出示的证明文件:
第一,特许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无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的,应该持有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商务主管机关、省级以上连锁协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如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第二,特许人授权其他自然人办理的,首先应该审查授权是否通过法定的授权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证等形式),从而确认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然后要求受托人携带:特许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特许人委托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无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的,应该持有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商务主管机关、省级以上连锁协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如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第三,特许人授权其他中介组织办理的,首先应该审查授权是否通过法定的授权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证等形式),从而确认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然后要求中介机构的经办人携带:特许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特许人给中介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中介机构核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致的证明文件的原件、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4、经营资源的填报
特许经营活动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在备案登记时应填报相关经营资源。
第一,对受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通知书等不能单独认定为特许经营资源,而应结合其他资源一起填报才符合立法的要求,并且填写为已受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也就说仅仅有受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通知书的特许经营企业不符合备案的要求,不能通过备案。
第二,对于提交的版权机关登记的相关版权,如果为企业标志类版权登记,应填写授权内容为“企业标志”;如果为非企业标志类版权(经营手册)的,则填写授权内容时应选择“其它”。
第三,在实践中,许多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源是其他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授权许可或转让的。如果是授权许可使用的,必须填报由权利人授权或经有权国家机关备案的文件,并且该授权或备案应显示该特许企业具有转授权给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对权利人为国外的其他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其授权书应该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如果涉及权利转让,必须填报国家有权机关出示的核准转让证明。
第四,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源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注明的权利享有范围应与特许人的实际经营业务相符合。比如,特许人经营的餐饮,但许可被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的保护类别却是服装就显然不相符合。
另外,如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源权利证明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登记或颁发,应当根据我国关于与该国签订的双边协议或共同加入的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执行。
5、提交PDF文件
根据《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备案文件中的(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等七项内容,备案系统要求特许人在备案的时候提交的电子文件格式统一规定为“便携文件格式”(即PDF文件),系统不接受其它文件格式。因此,这就要求特许人须把提交的文件以扫描或拍照方式输入计算机并制作成PDF文件。
6、网上备案申报
特许人须登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端登录页面:http://txjy.syggs.mofcom.gov.cn/,在左侧“企业登录”处输入备案机构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密码有大小写之分。首次登录后,系统会强制要求用户修改密码。系统会列出在领取号码时录入的经办人信息供用户核对,并补充输入“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这一项,点击保存后系统会自动退出。
退出以后,系统会直接跳转至登陆页面,直接输入备案机关核发的用户名及上述步骤中设置的新密码,系统左侧立即提示特许人名称为备案申请人,即特许人企业名称,同时注明备案机关的名称是商务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行政管理机关,此时显示的备案企业备案状态一般为“未提交”(还有已申报、已备案两种状态),同时备案号显示为空白,待备案通过后即可显示备案号。
用户可以看到所有填报的资料,可以点击“另存为word”把申报表格保存,经核实无误后,也可以点击“申报”提交申请,同时在申报后,该备案企业的备案状态变更为“已申报”。此后,用户将不能再自行修改申报材料内容。
7、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公布及备案后的管理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备案机关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告。
上述规定的起始时间以备案机关收到申请备案的特许人网上申报材料之日计算,如果特许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备案机关会要求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在7日以内补充有关资料。需要补充资料的,起始时间从申请备案的特许人补交资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众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就以下内容进行查询:(1)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2)特许人的备案时间;(3)特许人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4)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营业地址。(目前仅能提供特许人名称、备案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备案时间,即便电话咨询,其他的项目也不予提供)
特许人在完成备案以后,在经营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原备案资料的变更,因此《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在备案资料发生变更以后30日以内,通过网上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管理”提出变更、修改的申请,备案机关会根据特许人的基本资料以及企业向备案部门提交的变更申请内容,批准或驳回该变更申请,并通过系统发送给申请变更的特许人,如果批准修改,特许人则可以在企业端修改资料。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告:(1)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特许人违法经营而做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3)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经查证属实的;(4)特许人自行注销的。
备案管理机关发现已经通过的备案企业出现上述情况,核实情况后,有权直接撤销该企业备案,通过特许人预留的电子信箱通知备案特许人,并在撤销备案企业名录中予以公布。
上述规定是为了建立完全公开透明的商业告知体系,确保为公众选择、了解特许人及其项目开辟畅通的渠道。

⑩ 搞连锁加盟必须要成为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吗

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