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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盟连锁机构的合作合同

发布时间: 2022-09-18 02:57:47

⑴ 连锁店加盟合同怎么写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范本) 加字第 号 甲方〈特许方〉:nnnn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nnn”商标及所代理和“nn”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nnnn”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nn”商标及所代理和“nnn”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nnnnn ”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nnn”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按甲方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自理;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nnn”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费人民币 元,区域广告费人民币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称使用费人民币 元,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2、3项合计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 日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 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所拥有的“nn”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需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订货计划书,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货款、运费、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不符,可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由甲方提供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nnn”商标及其代理和“nnn”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交纳保证或名称使用费等费用,则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协议期限,继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继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继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nnn”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⑵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2)食品加盟连锁机构的合作合同扩展阅读:

加盟店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⑶ 合同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协议书 篇1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址: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说 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

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

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

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

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

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

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

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

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

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

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

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

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消费者):身份证号:

面部检测及协议:治疗费用: 大写

乙方知道在正常的生理情况下,任何器官或组织发生病变后修复都需要一个过程,而祛斑、祛痘、美白等更是一个漫长的蜕变过程,

乙方须知;任何皮肤治疗均只能达到90%左右的效果,需要双方密切配合方能达到最佳效果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独有的"雾化祛斑抽色原理"后,同意甲方运用该技术为乙方治疗。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雾化祛斑抽色"系甲方独有技术,乙方承诺为整个治疗过程中获知的技术保密。

二、甲方保证:以保护个人隐私为已任,妥善保管顾客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及治疗情况,绝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和提供。甲方需因人而异设计治疗方案建立乙方个人档案,乙方应当如实告知其身体情况(包括是否有其他不宜适用该技术的病症等)如:曾患过严重的皮肤病症等。

三、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雾化祛斑抽色原理"技术治疗,严格按照甲方设计方案定期到甲方处接受治疗和护理,并严格使用甲方指定搭配的修复、保养产品。

四、为保证治疗效果,乙方需在治疗前须自行或由甲方拍多张面部照片;治疗后拍面部照片,以示对照。前述约定是乙方的必须义务;若乙方反对,则另情协商。乙方将照片交由甲方建档保存。甲方及甲方所属的加盟连锁机构有权免费使用乙方的祛斑前后对比照片进行产品效果宣传、学术交流、业务推广和在电视、报纸、宣传单、电脑网页及室内外墙体等媒体上作广告宣传。甲方在使用时需要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不得视为肖像侵权,不得向甲方索要肖像权使用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索要本人照片及底片。

五、经过甲方专业技术导师辩认,双方确定乙方皮肤色斑若属于真皮斑,色素沉着,铅汞毒素、黄褐斑、祛斑、反弹斑、几类问题,双方据此共同商定祛除方案,非因该问题引起的操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

六、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操作后,乙方治疗到保养的整个过程由甲方确定是否恢复正常,由治疗保养前后面部对比照片或者检测仪器来确定,若无变化,无效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治疗费用。

七、甲方承诺:____年内,乙方在严格按照以下操作注意事项及本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下,若有斑点出现或者复发由甲方免费治疗、不得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中度或重度真皮斑,色素沉着,铅汞毒素此三类问题及人体面部上庭中心点到

中庭范围不在反弹复发之列)。乙方须知反弹和无效的定义:如(原有是祛斑后续长出黄褐斑这不属于反弹范围),若皮肤出现面部皮肤问题由甲方免费给乙方治疗及建议,乙方只需承担修复、保养费用。(面部色素,斑点,毒素,痘印,色素残留)

乙方应履行注意事项:

1:治疗期间,严禁食用辛辣、刺激性、海鲜、色素食品、严禁暴晒、严禁使用任何化妆品包括洗面奶。

2:治疗期间,面部出现黑黄、紧绷、刺痛、瘙痒、长痘、掉皮、干裂、轻微红肿、起水泡均属正常现象,乙方不得以中途自我中断治疗或因治疗期间的效果来作为无效退款和无理取闹的理由,如若这样甲方有权中断治疗,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无效退款的.理由

3:乙方应主动如实告知甲方治疗或修复保养期间的面部情况及自我感受,甲方亦有义务主动联系乙方跟进治疗或修复保养期间的问题(乙方皮肤恢复正常后,若出现问题由乙方及时告知甲方,甲方需及时处理)。

4:乙方在皮肤的后期护理中需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搭配修复、保养护理皮肤产品;若因擅自使用劣质或更改其他产品造成的一切皮肤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5:乙方在合同期限结束后终身有权要求甲方无偿给予皮肤诊断与养护建议(在甲方力所能及情况下)。

6:乙方在后期护理中若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搭配修复、保养护理皮肤产品时出现其他色素,斑点,毒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治疗。

7:乙方需知反弹复发定义:原有斑点,痘及痘印,毛孔,肤色回到从前,人体面部上庭中心点上面部分及下庭出现更多斑点,皮肤黑黄。(真皮斑,色素沉着,铅汞毒素此三类问题及人体面部上庭中心点到中庭范围不在反弹复发之列,不得为无效或反弹复发)。

8: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应。

备注:爱美女性须知,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较大,建议多注意自己的生活规律,补水防晒是关键、多吃一些维生素E、西红柿、橄榄油能有效帮助抑制黑色素、黄褐斑女性需多注意内在调理。

甲方技术操作:乙 方:

电 话:电 话: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合作共赢的共同目标,合作暖器系列产品的全年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为 总代理。

二、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10月30日止为销售合作年度。

三、甲方对乙方销售要求:

1、 乙方首次打款(货款)要求在贰万圆以上,甲方给予乙方政策的5%货款中兑现返利。

2、后期打款(货款)以直扣3%货款中兑现返利。

3.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10月30日止,年度任务为拾万元整,在合作年度期间,乙方完成任务时,甲方给予乙方再兑现2%返利,甲方返利方式以提货的形式兑现给乙方冲抵返利。

四、为维护乙方区域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经销商提供的一迅取暖器及东方格力之星电器产品,如乙方发现代理的区域内有其它商家经营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甲方以一罚十的方式兑现给乙方。

五、售后

1、乙方在本年度未销售完的产品不得退还给甲方。

2、 甲方可以给予乙方调换同品牌的产品,

3.在本着合作年度期间对乙方所代理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必须负责维修及免费更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篇4

施工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01-26-20xx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质量管理:甲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xx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xx-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xx-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其它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主管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篇5

劳 务

甲方:南京广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协 议

劳 务 协 议

甲方:南京广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从事 工作。 三、劳动条件:

1、劳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劳务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劳务人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技术、安全培训和法制法规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4、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务人员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生产。 四、民主管理和劳动纪律: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2、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五、劳动协议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人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在按法律法规支付一定补偿金后解除劳务协议,但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3)用人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裁减劳务人员的;

六、违反劳务合同的责任:

乙方系甲方或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违约后还应向甲方或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元。

七、双方其他约定:

1、因劳务人员现为协保人员,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由甲方为其缴纳“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2、如员工因工伤残,由“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给予赔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额不足部分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因乙方岗位为保安,每天工作时间为18.00-次日9:00。因夜间乙方虽履行一定的工作职责却无需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故本合同现约定22:00-次日8:00为睡班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将睡班的10小时折算为5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甲方依法按照5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保安岗位适用此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⑷ 连锁店加盟合同范本

合同样本如下: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加盟章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专营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区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审查,对于不利于甲方形象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接受特许专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市 县(区)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 市 县(区) 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形象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7 日内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一星期的工作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4、甲方所拥有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经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书(调入单),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订货金额¥: 以上当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调入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可在收到货物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当地配送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甲方每个季度都会按乙方的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新系列产品让乙方根据经营场所的空间选择销售,由乙方选择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anyway”商标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逾期交纳保证金,本协议顺延生效。
五、协议期限、续签、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双方协议未终止前,甲方如中断供货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许专营权,乙方有权经法律途径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anyway”商标标识、图案、授权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辖市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委托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的供货、调货、检查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种市场预测资料不能作为本合同的依据及相关事项或补充条款,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连锁加盟协议书

连锁加盟,也叫特许经营,一般进行特许经营活动需要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样本如下: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加盟章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专营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区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审查,对于不利于甲方形象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接受特许专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市 县(区)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 市 县(区) 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形象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7 日内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一星期的工作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4、甲方所拥有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经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书(调入单),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订货金额¥: 以上当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调入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可在收到货物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当地配送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甲方每个季度都会按乙方的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新系列产品让乙方根据经营场所的空间选择销售,由乙方选择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anyway”商标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逾期交纳保证金,本协议顺延生效。
五、协议期限、续签、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双方协议未终止前,甲方如中断供货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许专营权,乙方有权经法律途径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anyway”商标标识、图案、授权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辖市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委托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的供货、调货、检查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种市场预测资料不能作为本合同的依据及相关事项或补充条款,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⑹ 连锁加盟合同协议

法律分析: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⑺ 加盟店合同范本(通用版)

法律分析:只要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https://pan..com/s/1CRmyYqc5N3gnWZfSO63eVA

?pwd=uhpv 提取码: uh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