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投诉虚假宣传一般怎么处理
一、被顾客投诉虚假宣传怎么处理
1、积极自查。作为卖家,在接到买家投诉你虚假宣传时,一定要积极进行自查,看看自己宣传广告语是否是出现了夸大其词的成分,假如却有此事,就一定要引起重视,要认真的去处理此事。
2、联系买家。作为电商卖家,在接到买家的投诉后,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你应该积极联系买家,了解买家投诉你的原因始末,看看自己店子的问题出在哪里,看看有没有办法去挽救。
3、私聊协商。假如买家投诉的确实是事实,那作为卖家就应积极地和买家进行沟通,无论给买家造成损失与否,也应就自己的失误给买家道歉,期望能得到买家的理解,假如给买家造成了损失,就应积极和买家协调赔偿事宜。
4、找到问题。根据买家投诉的线索,作为商家要积极引起重视,找到虚假宣传的问题点,然后积极进行整改,假如是由于用词不当,就要积极改正词语的用法,假如是有虚假宣传的成分,就应积极想办法去应对,不要为了宣传而宣传,给自己店子的声誉抹黑。把问题全部消灭,不给自己店铺的声誉再留下任何隐患,争取未来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6、总结经验。有了这一次的处理经验,就应积极地进行总结,开店的目的是为了赚钱盈利,假如店子投诉过多,差评较多,估计也会严重影响店铺的生意,所以为了生意兴隆,就一定要多在日常的经营中多总结,得出经验,诚信经营。【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⑵ 我被加盟店骗了 怎么办
⑶ 加盟奶茶店被骗,该如何维权
近年来,连锁加盟店的管理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经营方式,例如许多加盟者被骗的奶茶店加盟。由此看来,虚假宣传和夸大商业是许多企业家促进投资的手段。如何保护特许连锁经营权呢?
⑷ 张逸群加盟奶茶店被骗,他应该怎样维权
张逸群加盟奶茶店被骗,损失惨重。如今加盟店铺连锁经营已经成为新兴行业。但虚假宣传,夸大业务已经是很多经营商的招商手段。那么加盟连锁店被骗如何维权呢?
第二,特许经营者可以要求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后,在履行期内,总部在收取特许经营费后拒绝履行其业务指导等合同义务,且严重影响了合同的目的。特许经营者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退还部分特许经营费、保证金和货款,并要求总部承担违约损失。
⑸ 连锁经营被骗怎么要回钱
一、连锁经营被骗怎么要回钱
1、连锁经营被骗要回钱的办法如下:
(1)如果受害者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加盟商骗钱,可以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也可以去当地派出所进行立案,以追回自己被骗的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果加盟连锁诈骗怎么维权
1、 招商的虚假宣传证据保留 ;
2、 调查各项经营许可证,取证违法经营;
3、 合同、转账证据保留 ;
4、停止一切投资并起诉 ;
5、 联合加盟商起诉。
⑹ 商家虚假宣传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⑺ 涉及虚假宣传怎么办
法律分析: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