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店需要经过总代理同意吗
需要的。
加盟店需要市总代理或总区域代理同意的。
加盟店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⑵ 开连锁店不经过代理商直接找总部加盟可以吗
不可以,不过有的连锁店不设代理商的,其实有代理商也有好处,比如你那不是地级市的话,货运要中转的,费用也会增加。
⑶ 总部可以在同一地方发展代理与加盟吗
不可以的,都有区域政策的,在那里就只能有一家,不管做得好不好,合同期未到,是不能再有第二家的,在合同期内,有第二家,是算违约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但这个对微商无效,微商的话你家楼下都可以有几家
⑷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自己的店是加盟店,我们这个地方有人想加盟我店,我可以脱离总店让他加盟嘛
你想问一下你自己的店是加盟店,你们这个有人想加盟你的店,你可以脱离总店让他加盟,不过要换个招牌。不然很可能被别人起诉。加盟的店如果没有专利换个名字换种风格是没什么的,如果一成不变也可能被起诉,肖像权也是受保护的
⑸ 请问加盟商和总部之前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说不上雇佣关系,如果你的公司经营失败,人们肯定会觉得代理总部经营失败,直接影响着他的声誉。所以应该是伙伴关系。
⑹ 请问怡品客加盟店可以通过已加盟的加盟商那里代理么就是不从总部加盟。
一个餐饮项目要形成自己独享的“特色”,光靠一两下子是远远不够的。加盟连锁是一个不多的选择。连锁加盟 ,要求店面及其他方面的统一,背篓人家会提供VI设计方案,以及有关店面装修等问题我们也可以提供设计方案 。餐馆经营的总方向总部已经确定,加盟商完全不用劳神,这也就是选择加盟的好处之一,加盟餐饮店,你要做 的就是学别人成功的经验管理好你自己的加盟店就ok了。 想翻越高墙,先把帽子扔过去。当你决定要做餐饮以后 ,你会在专业的指导下按部就班的让你的餐饮店开起来。到时你会发现原来做餐饮业很简单。在不久的将来便会 实现自己的梦想!
⑺ 加盟店会受总部控制吗
我举例子吧,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我朋友开了个餐馆,是加盟的那种,然后加盟金20万五年。他们总部所给你的就是派来厨师团队(当然工资你是要自己开的),其他什么选址,同地区有没有这个总部的其他代理的分店,一该和他们无关了!到后面朋友才知道,这厨师团队不过是他们,里面的学徒当久了派过来的,而且这区还有其他的这店之前就加盟进去了!结果还是关门了,可以说两败吧!!
另一个像KFC,你知道的。他们加盟金是贵了,你要加盟就必须从他们总部已开的分店里且没被人代理走的,中去选一个你认为可以的,地区不同加盟金不同!然后加盟者必须去培训6个月,还有就你所有的食材必须他们统一配送,因为他们要保证所有的店口味一样。他们还会派管理人员来,当然你可以自己另请!工资你肯定要开,!!你问加盟店受总部控制不,其实要看他们控制你哪些方面,和怎么控制。有好有坏!!!
⑻ 开加盟店能不能从总部派人
那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开家加盟店的话,厨师要自己找,并要叫他们去总部学习烧特色菜的技术,合格了才能被正式成为加盟店.
⑼ 有了总代理公司还可以加盟吗
建议找总部和代理商协商,这中间就是利益分配问题,只不过加盟商直接和总部签约的话,代理商的作用和利益就没了,对代理商不公平,只是后期对加盟商服务可能有会断层,总部和代理商打太极就麻烦了,建议弄清楚后续对接问题。
赔偿损失要看代理商和总部合同内容了,如果双方都可以和加盟商签订合同的话,那么总部也是没违规,就不会存在赔偿一说。
⑽ 公司总部有权解除对加盟商的合同吗
公司总部是有权利和加盟商解除合同的,但是前提应当是满足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如果是因为加盟商出现了重大的违约情况的话,那么公司总部是可以和对方解除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