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连锁、分公司、分店有什么区别
连锁、分公司、分店从概念上、组织形式以及覆盖范围上各有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一、三者概念不同
连锁是指投资创业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是一种商业模式。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店是主店之外下设的同类店,在经济上有附属关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在品牌和产品上有授权关系。
二、三者组织形式不同
分店与分公司实际上都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但是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分公司是公司制企业的分支机构,而分店不一定是公司制,也许是合伙,独资等其他形式。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另外,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其中托管连锁模式是经过验证的当今连锁企业最先进的商业模式,具有高稳定性,低风险,快扩张的特点。
三、三者的覆盖范围不同
连锁有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所以连锁的覆盖范围很广,并且更具有品牌效益,富有专业性。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所以,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分公司的覆盖范围次于连锁。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是相当于母公司、子公司来划分的概念。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店的覆盖范围最小,并且进入门槛低。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② 如何快速有效地做好招商
怎么才能有效的招到代理商呢?虽然有很多人拿着钱想创业,没有好项目,这些人都是你的目标客户,但也同样有很多品牌商、微商、直销等机构在抢占这些客户,咱们有什么竞争力呢?
一个做化妆品的企业,老板是一个女强人,自己之前是美妆博主,代理别人的品牌,做的还不错,每年能赚100来万,后来她想:与其卖别人的产品,不如做自己的品牌,这样利润还更高。于是开始接触许多化妆品代加工厂,注册公司、设计LOGO、包装、租办公室、招聘、生产第一批样品等等,这一系列做完,积蓄就已经花掉一半了。
为了业务能够快速做起来,她又开一家护肤体验中心,计划把这个护肤体验中心做火,然后开始搞招商加盟。因为自己本身有一些粉丝,也比较懂销售,所以第一个护肤中心运营的还不错,开业不到半年就实现盈亏平衡,往后每个月都有几万块钱的纯利润。
她觉得时机到了,开始招商,通过自己的粉丝以及网上的广告,很快招到了第一批代理商,结果第一批代理商在不到3个月的时候就集体要求退钱,因为这些代理商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代理商开的店也完全不知道怎么运营,售后服务一团糟,不断的有人在网上抱怨甚至骂她,很快她就招不到新的代理商了,原本一个很优秀的女强人,最后背了一堆骂名,公司也无奈关闭。
你说她不优秀吗?我觉得她很优秀了,靠个人能力一年赚100万很厉害了,为什么创业招到代理反而失败了,因为她没有把她的能力复制给更多代理商。她给代理商提供的仅仅是产品,而她的成功产品只占50%,另外50%是她的经营能力,大部分代理商是不具备和她同样的经营能力。
所以我们如果想要有效的招到代理商,除了产品这50分要拿到以外,还要把运营能力的50分也给到代理商。
这两年很火的一个零售品牌叫名创优品,他们最快的时候一个月开150家店,他们公司每天能收到300封邮件都是想加盟的,加盟他们的品牌甚至要排队等几个月。
为什么名创优品的招商做的这么好?因为他的模式对代理商而言,足够傻瓜。如果你想加盟她的店,你只用拿钱就好了,其他的都不用管,你的钱大概会用于三部分,第一是特许经营费,第二是铺货的成本,第三是店面的租金和装修费用,全是钱能解决的。你把钱给他们以后,你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负责装修、上货、招聘、运营,然后把每天营业额的30%多分给你,每天上午把前一天的分成打你卡上,你天天都能看到有钱进账,这个创业项目就像一个理财产品一样,现在做的很成功,全球有几千家店,大部分店都是盈利的。
他们的代理商不用担心自己的运营能力,而其他类似的品牌商好多都是帮你把店装修好,帮你把货铺上,然后培训一下就不管了,不具备运营能力的代理商就很容易赔钱。
有的品牌商把收到代理商的钱当做终点,实际上把代理商的钱收到以后,服务才正式开始,当你的运营能力具备可复制性的时候,就是你爆发的开始。
那怎么才能把运营能力变的有可复制性或者让代理商傻瓜化的运营呢?
分享两个关键词:标准化、迭代思维
标准化这三个字,估计很多人听的耳朵都长茧子了,但是实际能执行的人很少,这个是打造招商竞争力非常重要的工作。比如刚提到的名创优品,他们从顾客进店看到的第一眼,到顾客结完账离开,每一个环节的体验都是有标准的。最开始他们货架高是1米7,后来调到1米55,后来又精确到1米5,为什么是这个数字呢?按理说1米7的高度能放更多产品,空间的利用率高了,但他们的运营经验总结,货架的高度是影响外部视野和内部空间的重要参数,中国女性的平均身高是1米55,1米7的货架超过了大部分女性消费者的身高,会让他们很不方便,货架过高会让上层空间受限,造成顾客心理上的压抑感,视野受限导致进店率不高,也影响购物体验。
很多超市门口都会有购物车和购物篮,这也是有标准的,有数据统计,购物篮可以提高50%的客单价,购物车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提高30%,但大部分超市或者实体店的购物篮和购物车都是让客户自取,名创优品在运营手册中加了派送购物蓝的标准,所有的动作手势话术全都是标准化的。
从客户进门到离开这些所有的标准也还在不断的迭代和更新,这些标准化决定了客户的体验,也是这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那怎么做到标准化呢?
其实就是把客户消费的过程精细化的拆分,从进店第一眼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东西入手。因为每个行业的标准不一样,这里就不再细展开了,我自己其实也在不断的学习和改善我们标准化的的手册和运营体系。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有个疑问,你不是讲如何有效招到代理商吗?感觉讲的这些内容都是如何做好运营,跟推广关系不大呀。
实际上这些标准化的东西就是你营销的素材,就是在告诉代理商你能够科学的把店铺运营好,帮他们赚钱,标准化的东西就是让代理商们相信,你们的运营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大大降低了他们的风险,从而提高你的招商转化率。
当你的每一个代理商都能够轻松赚到钱的时候,自然会有更多代理商慕名而来,把钱给你!
③ 代销商和代理商有什么区别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目前我国的连锁加盟行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
紧密型
(如麦当劳):在国外的大型连锁加盟公司都是这种加盟方式。主要特点是:严格复制总部所规定的经营模式,包括布局、生产标准、销售、进货、组织机构、服务、培训等。加盟商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和首期加盟费,就可以享受到一切总部成功的资源,总部完美复制以保证加盟商的利润。至于法律责任,则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松散型
(如上海龙峰豆花香):国内大多数食品、汽车、医药、服务行业使用,适合于中国的国情,总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经过反复验证证明成功的运作方案,进行招商加盟。认真地提供一套创业方案,做电话反馈,跟踪服务,给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许使用权.。在法律上这种加盟其经营主体还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营店的区别
加盟店和直营店是连锁经营的两种方式。连锁经营能够有效的整合市场资源。
这些资源包括:管理\市场\品牌\成本\服务等各方面。
直营店一般为特许人全额投资。加盟店一般为双方合资。
直营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比较紧密。加盟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松散。
直营店员工一般列入总部序列。加盟店员工一般不列入总部序列。
直营店一般相当于旗舰店,加盟店一般相当于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独立负责。
子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衍生机构。包括服务于主业务的配套投资(经营项目不同)以及主业务的衍生(经营区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独立负责。
原则上不能把基础于总公司的投资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总公司为投资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视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额独资。
经销商概述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关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 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和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④ 在SFE上海国际连锁加盟展那边加盟产品会不会更划算啊
我不太懂,但是我有亲戚在那边加盟了,真的很不错的,没多久就回本了,值得选择。
⑤ 加盟店与连锁店有何区别
连锁店和加盟店地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权和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划分,主要区别在于:1、连锁店: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策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总部,提供货源,更新产品适应市场、提供指导和帮助。
2、加盟就是加入别人的行业和销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费用,还有品牌费,广告费用等,需要销售对方指定的产品和产品价格,自己承担自负盈亏。直营店主要是指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3、连锁店是指专营一个品牌的产品(多为品牌拥有者自己经营),现在也有了品牌专卖店是集中几个品牌的经营,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专区陈列的。加盟店指些店铺商店商号接受加盟;独立经营店根据总店创建立店名字叫xx店经营断扩张已经满足顾客需要,需要另外其街道立另外点名字叫做xx第店继续叫做xx第二店类推。
(5)上海龙峰豆花香豆业连锁加盟分店怎么样扩展阅读:
连锁加盟(chain)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⑥ 请问在上海怎么样加盟世纪联华连锁店
加盟联系:
电话:021-63576916,021-63250862
传真:021-63576916
电邮:[email protected]
⑦ 上海哪家旅行社可以做连锁加盟,我想加盟
别挂了
我挂过,锦江的,产品都卖来卖去大,后来被投诉的怕了
⑧ 代销商和代理商有什么区别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目前我国的连锁加盟行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
紧密型
(如麦当劳):在国外的大型连锁加盟公司都是这种加盟方式。主要特点是:严格复制总部所规定的经营模式,包括布局、生产标准、销售、进货、组织机构、服务、培训等。加盟商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和首期加盟费,就可以享受到一切总部成功的资源,总部完美复制以保证加盟商的利润。至于法律责任,则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松散型
(如上海龙峰豆花香):国内大多数食品、汽车、医药、服务行业使用,适合于中国的国情,总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经过反复验证证明成功的运作方案,进行招商加盟。认真地提供一套创业方案,做电话反馈,跟踪服务,给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许使用权.。在法律上这种加盟其经营主体还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营店的区别
加盟店和直营店是连锁经营的两种方式。连锁经营能够有效的整合市场资源。
这些资源包括:管理\市场\品牌\成本\服务等各方面。
直营店一般为特许人全额投资。加盟店一般为双方合资。
直营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比较紧密。加盟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松散。
直营店员工一般列入总部序列。加盟店员工一般不列入总部序列。
直营店一般相当于旗舰店,加盟店一般相当于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独立负责。
子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衍生机构。包括服务于主业务的配套投资(经营项目不同)以及主业务的衍生(经营区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独立负责。
原则上不能把基础于总公司的投资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总公司为投资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视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额独资。
经销商概述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关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 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和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⑨ 龙峰豆花香注册过商标吗还有哪些分类可以注册
龙峰豆花香商标总申请量4件
其中已成功注册1件,有3件正在申请中,无效注册0件,1件在售中。
经八戒知识产权统计,龙峰豆花香还可以注册以下商标分类:
第1类(化学制剂、肥料)
第2类(颜料油漆、染料、防腐制品)
第3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
第4类(能源、燃料、油脂)
第5类(药品、卫生用品、营养品)
第6类(金属制品、金属建材、金属材料)
第8类(手动器具(小型)、餐具、冷兵器)
第9类(科学仪器、电子产品、安防设备)
第10类(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成人用品)
第11类(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
第12类(运输工具、运载工具零部件)
第13类(军火、烟火、个人防护喷雾)
第14类(珠宝、贵金属、钟表)
第15类(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第16类(纸品、办公用品、文具教具)
第17类(橡胶制品、绝缘隔热隔音材料)
第18类(箱包、皮革皮具、伞具)
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
第20类(家具、家具部件、软垫)
第21类(厨房器具、家用器皿、洗护用具)
第22类(绳缆、遮蓬、袋子)
第23类(纱、线、丝)
第24类(纺织品、床上用品、毛巾)
第25类(服装、鞋帽、袜子手套)
第26类(饰品、假发、纽扣拉链)
第27类(地毯、席垫、墙纸)
第28类(玩具、体育健身器材、钓具)
第31类(生鲜、动植物、饲料种子)
第32类(啤酒、不含酒精的饮料)
第33类(酒、含酒精饮料)
第34类(烟草、烟具)
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市场营销)
第36类(金融事务、不动产管理、典当担保)
第37类(建筑、室内装修、维修维护)
第38类(电信、通讯服务)
第39类(运输仓储、能源分配、旅行服务)
第40类(材料加工、印刷、污物处理)
第41类(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娱乐服务)
第42类(研发质控、IT服务、建筑咨询)
第44类(医疗、美容、园艺)
第45类(安保法律、婚礼家政、社会服务)
⑩ 我加盟了一个连锁店以后,能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在开一个甚至几个分店麻烦大家说详细点,谢谢
请根据你签订的加盟协议与盟主协商。任何未经品牌所有人授权的经营,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