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教财务专家,目前的以特许加盟方式经营管理的。对于加盟店自身的账务处理,然后总部对应加盟店的账务
对于加盟店总部一般主要是通过前台的电脑系统卡住你的收入,然后通过收入收取提成,对于成本人家管的不太仔细,因为各个店的房租、前期投资等都不太一样。当然各个加盟公司的要求不一样,这个还要给人家讨教。
② 集团总部资金统一调配(母公司代子公司收取收入款,子公司正常确认收入,子公司运营缺钱,母公司打款,这
集团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是免征增值税的
③ 加盟商店,会计不是独立核算,那应该是怎样核算,税务是怎么处理的
非独立核算的可以开设自己的银行账户,可以单独核算税金,由总公司统一缴纳。在账务处理上可以在会计软件的设置上增加辅助核算的部门,对其进行核算,也可以在加盟店设置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资金和费用可以通过往来核算,并单独做会计报表,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
④ 总店与分店之间如何实现管理,账务处理上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库存商品与销售收入总店与每一个分店都要分设账户核算。并且都应编报销售收入日或期报表。销售款存入企业帐户。
⑤ 酒店支付加盟费账务怎么处理
酒店支付加盟费账务应计入长期待摊费,再每月摊入销售费用。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 分录为: 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加盟费 货: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加盟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加盟费 金额较小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加盟费 贷:银行存款
⑥ 关于账务处理的问题 我们公司有自营店,也有加盟店,自营店独立核算利润,公司怎么做账
既然是非独立核算,就是说不需要独立建账,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办事处核算就可以了,在分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和费用就当是发生在总公司一样处理就行了,分公司的费用肯定可以计入总公司的账面上啊,分录按正常情况处理
⑦ 公司有一个总部和若干门店,目前门店的所有资金在统一管理,接手账目后我应该将各分店分别做账还是做成一
那得要看你下面的门店是不是只有销售环节,而没有其他的环节了,例如采购、加工,如果没有,那门店业务只需要记录库存、销售情况,那账务就可以设在一起,只要把各店的库存、收入分开就可以了。如果门店有独立的采购、加工等业务,那就要分开核算了,注意你们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形式总部和门店的关系是什么,税务是不是独立的。
⑧ 像加盟的那种店,总公司能查到下面分公司的账目吗
像一般的加盟店,总公司都只收取加盟费,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并不查看分公司的账目!
当然想一些大型的加盟店,加盟前,总公司会对其资本进行考察,看是否有加盟的能力!
⑨ 连锁店总部的账务处理方式
加盟费严格意义上说属于咨询费或者管理费,一般是走其他应收入。但是目前很多加盟费不是纯收入,有的还有大量的产品和配送,而这些产品和配送本有成本核算,所以一般企业将加盟金和设备都作为营业销售收入,同时也是为了合理避税。
⑩ 加盟费的账务处理
这几天我也在查找这方面的资料,给楼上 829204补充一下:
收取加盟费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可以参考下:
特许经营权的实质是无形资产的有偿转让,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l)普通特许经营,即总店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由加盟者使用这些特许经营权进行经营;(2)委托特许经营,即总店将特许权出售给一个代理人,由代理人负责某个地区的特许权授予;(3)发展特许连锁,即加盟者向总店购买了特许权,同时也购买了在一个区域内建立若干个分店的特许权,若将来事业发展,需要再建分店,不必再向总店申请;(4)所有权合作特许经营,即总店与加盟者合营,共同持有分店股份;(5)分配特许经营,总店不仅授予加盟者特许权,而且还授予其设立批发仓库,向其他加盟店供应分配货物的权利。
近些年来,以特许经营权方式从事连锁、合资、合作经营的情况日益增多,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均视特许经营权为无形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无形资产中已列有“特许权”一项。但《企业会计制度》中则未予具体指明。对于特许经营权的帐务处理方法,本文认为既要参考有形资产的处理方法,使其具有可比性;又要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及特许经营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转让特许经营权使用权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使用权的转让对特许人来说并不失去其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且其使用权还可以多次转让。因此无需冲销特许经营权的原始价值和已摊销价值,只需在取得转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对受许人来说,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并支付加盟费时,借记“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贷记“银行存款”。
2.特许经营权投资控股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以投资方式入股,通常是以使用权投资,特许人不会失去所有权和使用权。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目前,会计制度中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简单处理方法:特许方在以投资方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因不涉及投出资产而仅作备忘记录;在取得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资收益”。对受许人来说,在接受特许经营权投资时,借记“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贷记“实收资本”。
3.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入帐后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及帐务处理。本文认为特许经营合同如果规定了期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摊销的帐务处理要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净值,参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分别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摊销金额和摊余价值;特许经营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则采用挂帐法不予摊销。
4.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的处理。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对特许人来讲,相当于取得业务收入,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对受许人来讲,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费用,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 摊销的帐务处理。特许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入帐后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及帐务处理。本文认为特许经营合同如果规定了期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摊销的帐务处理要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净值,参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分别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摊销金额和摊余价值;特许经营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则采用挂帐法不予摊销。
4.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的处理。后续费用和广告基金对特许人来讲,相当于取得业务收入,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对受许人来讲,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费用,则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如果是支付的产品采购加价,则记入产品采购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广告基金,则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