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餐饮店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选址要求:选对的,不选贵的。
每个开餐饮店的人都想将门店开到繁华地段,因为位置越好,生意就越好。但是,开店选址时,诸位还得考虑一下定位和资金。如果,你开的餐饮店面向的只是普通的大众,那么,将餐饮店开到市中心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因为时间久了,你会被高昂的租金给拖垮的。因此,我建议诸位在选址的时候,要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量力而行。
无论选择哪个商圈,选址敲定前,你一定要算清楚一笔账,除去房租、人力、采购等前期预估成本,餐饮店的保本点是多少。另外,你还要清楚地知道实现盈利是否有压力。
与传统的热门商圈相比,一些新晋的、有发展空间的商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里的投入成本更少。
二、周边要求:锁定消费群体,算好账。
商圈选好了之后,你还要考虑店铺在商圈中所处的位置、周边的交通情况等因素。
以每天中午、晚上为时间节点,你可以对周边超市、餐馆的人流量进行统计,这样你就能得到准确的客流量数据,也就能分析出消费群体的特征。虽然,此举有点浪费时间,但是效果却很好。
市场调研之后,你便可以根据数据分析,确定自己是做早餐、午餐,还是晚餐。同时你还可以根据周围餐馆的情况制定菜品、定价等。
三、设施要求:利用好店铺的每一处。
选好地址,并不等同于选好的店铺,店铺是千挑万选出来的。除了店址,餐饮店老板还得计算一下店铺的面积利用率、展示面、层高、附加值,了解停车位、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等基本设施是否完善。
曾经有一个餐饮老板,在开业前,没有了解清楚当地的供水设施。开业之后,他发现当地居然会时常断水,后来,他非常后悔自己做的决定。
除了面积使用率和基本设施,店铺的附加值,也是餐饮店老板考察的一大重点。比如说前后院可利用空间有多少,哪些是可以免费利用的场地,如何实现店内面积使用率的较大化等。各位餐饮老板,请你尽可能的斤斤计较吧!
四、房租要求:该抠就抠,做个铁公鸡。
店铺选好了之后,就进入议价环节了。不用多说,大家也都知道在议价的时候,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任何一家店铺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在跟房东交涉时,你要做到的就是将这些问题放大,比如说租金高于整条街的平均价,原来的设备跟不上需要重新装修,停车位不够,网络拉不了等。不用担心别人说你是铁公鸡,毕竟能省下来的都是你以后的资金成本。
Ⅱ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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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可以加盟的快餐连锁加盟店有哪些
可以加盟的快餐连锁加盟店有哪些?有很多要例如很多中式的快餐店,真功夫之类的
Ⅳ 国内有哪些快餐品牌值得加盟的
快餐品牌有德克士、Qook酷客、味千拉面、赛百味。这几家都非常值得加盟。
1、德克士
德克士是中国西式快餐特许加盟第一品牌,最大的加盟连锁舒食快餐企业,德克士炸鸡起源于美国南部的德克萨斯州,1994年出现在中国成都。1996年,顶新集团将德克士收购,并投入5000万美元,健全经营体系,完善管理系统,并重新建立了CIS系统,使其成为顶新集团继“康师傅”之后的兄弟品牌。
4、赛百味
赛百味(英语:Subway)是一间起源于美国的跨国快餐连锁店,主要贩售三明治和沙拉,由Doctor's Associates, Inc.(DAI)持有,是世界上扩张最快及最大单一品牌连锁店。2007年是全球第三大的速食餐厅,次于百胜(34,000间分店)和麦当劳(31,000间分店)。到2011年3月7日已经超越百胜及麦当劳,成为全球最多分店的快餐店,有34,218间。
Ⅳ 现在做快餐加盟连锁店的那么多还能赚钱吗
现在生活节奏快,快餐就成了很多上班族的选择,我之前在北京上班的时候顿顿都是快餐,节省时间,很多快餐味道也不错,赚钱是肯定赚钱的,但是加盟的时候要有选择性,找个大点的加盟平台选择快餐连锁店加盟,我大大推荐创业中国人,我一个朋友在我老家开了一家奶茶店就在上面选的,一年轻轻松松赚十几万,也不需要太操心。
Ⅵ 想做餐饮加盟店,有哪些可以选择
重庆渝味楠火锅
背景:创始于1985年,是一家传承30余年的经典重庆老店,全国知名火锅连锁品牌,拥有非常雄厚的底蕴,传承传统火锅"原生态"之精髓,是恰到好处的口味;始终奉行"匠心选好料、还原老味道"的经营观!
主要特色:秉承正宗的重庆老火锅的的醇香厚重与麻辣鲜香,对全国各地不同区域进行口味调试,能满足全国各地火锅爱好者的饮食需求。
Ⅶ 全国特色餐饮加盟店都有哪些
廖排骨是廖氏祖先从乾隆年间遗传下来的,传统风味,发源于绵阳,在绵阳被称为“培城一绝”,还被誉为“四川名小吃”“中国名菜”等等
Ⅷ 如何经营餐饮加盟连锁店
海底捞以服务好出了名,让自己的服务亲切,笑对顾客。如果服务不好,即使东西再好吃,顾客也不愿意来第二次。你可以搜搜Buy家小碗菜,他们讲了很多关于经营的技巧。
Ⅸ 餐饮店想开连锁让别人可以加盟我们,应该怎么操作,什么流程和步骤
公司硬件准备:1、注册自己的公司2、准备加盟材料3、加盟申请表4、看过申请表,带加盟商考察5、签订合同,6、免费开动系统培训7、考察店面,给予扶持考察店面的实用性,帮助加盟商选择一个合适的店面8、店面装修完毕铺货完成后,全程跟踪指导开业
餐饮产品准备:选址、(门店装潢)对外呈现、产品、营销
等等.....
Ⅹ 快餐加盟连锁店比较热门的有哪些
快餐加盟连锁比较热的话,我觉得现在中餐的那种大食堂还有老乡鸡这样的一线品牌还是比较热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