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在加盟维权领域,加盟者退费的理由一般是多种多样,退费的情形也是个案不同,但是对于退费的情况,基本上可以分为未开店经营和已经开店经营两种情况。未开店经营前面已经讨论过就很多次,那么实务中,很多加盟者实际上是已经开店经营的,客观上来说也只有实际开店经营才能具体了解到加盟企业的品牌资源、服务能力等情况,那么很多加盟者困惑,特许加盟后已经开店了,还能够主张退费么?
目前特许加盟在我国主要城市其实已经比较繁荣,因此也产生很多纠纷,笔者看到很多律师也在做这方面的业务,对退费问题往往持非常乐观的态度,其实笔者作为较早从事这一领域办案的律师,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可以客观的说:已经开经营的加盟者退费还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有基础的法律事实,也需要有专业的诉讼经验的律师才有可能成功退费。一般而言,笔者认为在开店经营后要想退费,一般有如下情形:
1、是根本违约。根本违约的认定是比较苛刻的,很多加盟者认为掌握了加盟企业的某些违约情形,就可以退费,这是错误的,一般而言根本违约,应当是违反主合同义务,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根本违约来主张退费,往往需要专业的合同催告和解除程序,否则很难主张,笔者在合肥办理的三起特许加盟纠纷案件,就是利用根本违约来主张退费,最终诉请都得到法院支持。
2、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且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这也是比较常见的理由,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一般是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较多的城市的法院更倾向于适用,比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有一些地域的法院裁判思路比较保守,是不轻易轻易适用的。这里也要纠正一个误区,很多加盟者甚至笔者看到很多不负责任的律师宣传,认为加盟公司只要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就可以退费,这也是错误的,这里有一个严格的限制,就是需要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才可以。比如笔者在天津办理两起的案件,就以加盟公司未能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加盟者产生错误判断,影响合同履行从而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请。
3、出现和僵局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客观现实情况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了僵局,一般而言,这种情况的出现,适用于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比如余律师在 山东青岛办理的酒店类加盟案件,法院支持了合同僵局不利于经济原则的观点,从而判决解除合同,支持退费。
4、是存在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形。
5、是不可抗力因素。
6、不具备成熟的经营资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因此,加盟后已经开店经营再主张退费,此类情况较为复杂,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咨询律师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笔者一般不建议轻易提起诉讼。
合肥余智明律师在国内是较早一批代理加盟案件的律师,在全国各地代理过大量加盟案件,具有专业的办案经验,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余律师处理。
❷ 如果加盟商违约赔偿金能有多少
加盟合同违约的赔偿如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❸ 加盟店违约总部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则,在合同责任中,总部与加盟店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要求赔偿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如何,要看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❹ 加盟店出问题总店有什么责任
摘要 您好!这个问题不好绝对性回答,得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双方会签订加盟代理协议,约订好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出问题按协议处理就行!最后再走法律流程
❺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依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1、可以协商终止,也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除协议;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终止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2、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中无约定违约金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则无依据。3、如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本案则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形,则你方胜诉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❻ 加盟总部违反合同是黑势力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❼ 加盟店违约怎么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的赔偿如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❽ 签完加盟合同后悔怎么办
法律分析: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不会退还,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