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6年,国家有什么扶持的创业项目呢
创业可以选择开一家动漫店,动漫行业未来前景广阔,不仅体现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还因为动漫衍生品本身所具有的庞大的消费市场。
❷ 国家引进连锁经营的三大目的是怎么去讲
国家引进连锁经营的三大目的是:
一、解决我国五大类人群的就业问题。
二、撬动民间闲散资金,重新组织,重新分配,拉近区域间贫富差距,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培养一批有胆识,有能力,能够独挡一面的现代化商人,组建民间财团,抵制外货,防止资金外流!
(2)国家支持连锁加盟扩展阅读:
特征
1、连锁经营是一种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连锁经营中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授权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被授权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连锁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被授权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授权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被授权人应维护授权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❸ 特许加盟连锁店有哪些
特许加盟连锁店有很多,像肯德基,麦当劳等就是这种,要开特许加盟连锁店,可以选择一些知名品牌。
特许加盟选择原则: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❹ 连锁业是国家认可的吗
连锁业在国家指定的地区操作是合法的。
❺ 国家对连锁加盟行业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❻ 国家为什么要引进自愿连锁
自愿连锁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或不符合特许加盟条件,而又要借助总部成熟的连锁体系独立开设的商店。所以自愿连锁在名称上可以有别于特许加盟店。在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的专有信息则归总部持有。自愿连锁能够提高中小零售商业组织化程度、减少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能力、变无序竞争为通力合作。
国家为什么要引进自愿连锁,是因为引进自愿连锁具有很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下5个方面:
1、规模化低成本采购。中小企业通过自愿联合,建立连锁联盟组织,形成大批量采购,能获取单个企业不可能具有的采购优势,降低了采购成本。
2、集中配送。连锁体系中多家企业共享统一的物流配送系统,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配送成本,节约了商品运输时间,为企业快速应变、适应消费需求变化赢得了竞争优势。
3、知识共享。自愿连锁经营模式对成员企业的产权性质、规模大小、地域文化等没有特别的限制,因此,各连锁成员企业可以保持各自的经营风格,在连锁联盟组织内,不同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经营特色、专有知识等可以在一个自由平台上实现共享,这一共享又反过来促进成员企业提高和改善本企业的经营水平。
4、自有品牌开发。自愿连锁总部可以根据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充分发挥大规模采购的优势,利用供应商或生产商的生产资源,开发拥有自有品牌的商品,并通过各成员店大量的销售网络扩大销售,使其成为名牌商品。
5、成长选择优势。一方面,它可以保持独立成员商店或某些零售业态的经营特色,保持较好的灵活性、转换性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它对成员企业未来的成长选择具有较大的自由度,这种经营模式,进可扩大规模,在更大区域内走直营连锁之路;退可调整业态,走更加专业化的特许连锁之路。
❼ 国家引进连锁经营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引进连锁行业的目的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推进国内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
1、解决产销瓶颈化问题、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
(1)连锁经营是以自我消费的方式,带动其它消费者的形式出现,是以一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角色转换形式出现,最终形成了财富从那里创造,又回报到那里去的一种规律。从这种规律当中,就能够解决产销瓶颈化问题和中、小型企业正常的纳税问题。
2、解决就业问题、减轻社会压力:
(1)连锁经营是人人可为的行业,是一个无限发展的事业。
(2)连锁经营的引进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具有低风险、高回报,自由自主、助人助己、和谐社会。
(3)通过连锁经营带动上千万个就业机会,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百万富翁,以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资本运行模式,产生了巨大意料不到的神奇效率,从而达到一个从业人员的纳税相当于一个中、小企业的纳税的目的。
三、发展区域经济、缩短东西部贫富差距:
(1)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取决于外资的注入及内需的拉动。光靠内需是十分缓慢的过程,所以一个地方要发展经济必须得有外资的投入,有了外资的投入在资金流通过程中就产生了商机,产生利润增值,随着带动就业及扩大消费,而资本再投入,内需扩大经济迅速增长。
(7)国家支持连锁加盟扩展阅读
连锁经营特许加盟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
1、授权人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
2、被授权人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创业不得不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
3、被授权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被授权人的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因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 收回投入并盈利。被授权人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授权人的帮助和支持。 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4、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连锁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 和途径,这也是连锁经营能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❽ 办理连锁加盟特许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特许连锁加盟许可证的条件:符合企业法人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等。
2.申请许可审批程序: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可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行政许可链接提交申请,在确定填报材料真实、有效后,通知申请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材料送达省邮政局。
❾ 我想对外开展加盟连锁店。我需要具备什么资格或者条件需要像国家审批或需要走什么流程吗急急
飘过
❿ 连锁业是国家认可的吗
连锁业在国家指定的地区操作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