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荣氏烟酒加盟条件是什么
首先其门面不得小于40平方,其市口必须在市区主干道旁边。另外
必须持有有南京户口,无犯罪记录等
还有就是加盟费,具体的你要电话荣氏烟酒根据你的情况定价格
电话:86-25-84227718
2. 香溢烟酒店如何加盟
是浙江本土的烟酒店吗?
可以考虑我们这个全国的
不如来做我们这个
185~381~94003
轻投资零风险阳光合法持续性发展
能积累人脉,资源
服务好、客户愿意转介绍
3. 我怎么找加盟店
你可以去网上找些那种店铺的官网,然后都会有客服电话咨询下,在进行实地考察。或者你就可以直接去你当地或者外地的企业考察差加盟。
4. 如何加盟酒前酒后,如何联系呢
您好,
如果想要加盟一个品牌,
需要去实地考察,
包括他们的经营状况,
客流动态,包括装修费用等等,
然后可以看到他们有没有加盟的意向,
因为有些的店是直营的,
直营是不可以加盟的,
如果他们的店可以加盟,
会有一些加盟电话或者联系人,
你可以直接联系总部进行加盟,
正常一般加盟店会有一些的前期扶持,
一定要了解清楚之后再进行加盟!
5. 在深圳如何加盟七十一连锁便利店
电话可查询当地的114服务台。
· 7-11便利店的特许制度 ·
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至1992年底,该公司在全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590个分支店。在我国的深圳,该公司自1992年起,也开始以自营的方式开展业务,据悉,7-11公司计划在近期以出售区域特许权的方式在中国开展特许业务。
一、7-11便利店的经营状况
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基本上都是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构成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商店的商圈为300米,经营品种达3000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另外,总部每月向分店推荐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给顾客新鲜感。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1)必需品齐全;(2)实行鲜度管理;(3)店内保持清洁、明快;(4)亲切周到的服务。这
四项原则即是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二、为分店着想的特许制度
1. 培训受许人及其员工
7-11公司为了使受许人店主适应最初的经营,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疑虑,在新的特许分店开业前,对受许人实行课堂训练和商店训练,掌握POS系统的使用方法、接待顾客的技巧、商店的经营技术等。另外,总部还应店主的要求,为提高员工、临时工的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商店运营和商品管理、接待顾客等内容,集中进行短期的基础训练。
2. 合理进行利润分配
毛利分配的原则是:总部将毛利额的57%分给24小时营业的分支店(16小时营业的为55%),其余为总部所得。商店开业5年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还可按成绩增加1-3%,对分支店实行奖励。
在万一毛利达不到预定计划的情况下,分支店可以被保证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毛利额,保证其收入。
3. 总部对分支店的支持体制
总部协助各分支店进行开业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并从经营技巧培训、人才的招募与选拔、设备采购、配货等方面对分支店给予支持。总部还向分支店提供商品陈列柜、货架、陈列台等设备。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分支店的日常经营指导、财会事物处理等工作。总部还负责向分店提供各种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及材料。
4.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如下:
(1) 公司接待希望加入的潜在受许人。负责招聘的总部人员为了能使来访者成为受许人,向他仔细介绍公司特许权的情况,并与之认真协商。
(2) 介绍7-11便利店的详细情况。
(3) 调查店址。为确定能否作为分支店营业场所,总部要进行商圈、市场等方面的详尽调查,并将搜集的数据和信息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4) 说明特许合同的内容。就特许权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逐条解释说明。
(5) 签订特许合同。在申请人充分研究了业务内容和合同内容,并决定加入以后,正式签订合同。
(6) 商店计划、设计。特许人的建筑、设计部门详细研究了顾客的活动线路、经营对策以后,设计商店装修方案。
(7) 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商店设计完成后,总部负责介绍建筑施工公司,并负责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同时协助进行融资。
(8) 准备开业。在施工的同时,订购各种设备和柜台,并进
行店内布局设计,发放操作手册和促销准备工作。
(9) 店主培训。就开业所必需的准备事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管理,商店运营技巧等,对店主进行培训指导,达到真正掌握的程度。
(10) 开业前的商品进货和陈列。此时总部有关人员亲临商店,选择供应商,提供进货信息,传授陈列技巧 。
(11) 交钥匙。在开业前一天,将商店的钥匙与竣工证书一同交给店主。
(12) 开业。将开业的广告宣传品通过各种途径发放。
(13) 开启信息系统。连通商店的计算机终端与总部的主机,指导和支持商店的运营。
(14) 现场支持人员对各分店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分支店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协助店主解决。
五、香港7-11便利店的特许经营简介
7-11是一间邻居便利店,其特色在方便快捷,全年三百六十五日,每星期七天,每日廿四小时不停业。在这里顾客可以很快捷地买到所需的东西,无论是杂品,日用品,面包,奶品,香烟,汽水,旅行用品,糖果小食,甚至是即买食的徽波炉快餐食品,或人尽皆知的清凉饮品思乐冰均可随时买到。
牛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美国南路公司特许拥有经营港澳区7-11的专利权,南路公司在美国便利店行业中享领导地位,现时世界各地已有超过一万三千间7-11便利店,而香港在1992年底7-11便利店数目已超过二百八十间。
7-11为阁下提供一个经营便利店的完善系统,其中包括训练、辅导、簿记、会计、贷款,广告及市场推广等。这份简介概述7-11的结构,并诚意邀请阁下加盟7-11特许经营行列,成为这连锁式店的一份子。
物业部
7-11挑选铺位时非常严谨,并且采用现代化资料搜集方法,这些资料包括该区人口密度,附近行人流量,居民出入是否方便和附近一带的竞争性,资料经分析后如果满意的话,便可购买或租铺,装修妥当后才交予特许经营商。
器材设备
店内所有器材包括冷气机、大冻房、货架、收银机及冷冻柜等均在租借之列,维修保养则由特许经营商负责。
货品方面
一间装修妥当,货品齐备的7-11便利店交给特许经营商后,一切定货及上货需由特许经营商负责,7-11决定所有货品的种类及价目,由于7-11是连锁式的经营所以货品方便享有优厚折扣。
7-11更为特许经营商提供一班信誉与服务俱佳的供应商。各特许经营均享有供应货品的折扣及年终回佣。
广告
7-11经常利用香港各种传媒作宣传,广告替特许经营商带来更多生意及利润,当然特许经营商可另登广告,但广告费须由其支付,而广告内容及形式由7-11批许。
训练
在最后决定成为特许经营商前,准特许经营商须成功地完成店务训练课程,其中包括在店内实习训练,实习完毕后,更需上为期数天的课室训练课程,从实习及课室理论中准特许经营商可学到各种管理技巧及如何成功地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费内已包括一切训练费用。
雇员
虽然大部份7-11特许经营店多由家人合作经营,但亦需要雇请一些全职或兼职员工,一切员工训练及薪金须由经营商负责。7-11根据特许经营商所提供的雇员薪金资料每月以支票或自动转帐方式代发薪金予其员工。
簿记
7-11为特许经营商所经营的店铺作会计簿记记录,特许经营商只须把每天营业所得现金存入指定银行户口,特许经营商授权7-11代支一切店务开支及付帐给供应商。
投资
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商需要付出一笔存货按金、找续钱及其他牌照费用。但正确的数目要视乎所选店铺而定,对一些合格的申请人,7-11可能考虑贷款支持。每一位特许经营商须缴付特许经营权费,而实际经营权费则视所选择之店铺而定。
特许经营商所赚利润之高低有赖以下因素:
――管理才能
――雇用及训练员工能力
――防止雇员或顾客偷窃货物
――控制存货
――推销能力
――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
――店铺整理及清洁
利润
7-11代表会于稍后向阁下提供所属意店铺的营业记录: 利润方面7-11占的毛利比例(平均63%)其实是特许经营商向7-11交付店租、器材、广告、市场推广、簿记,50%电费及长期顾问服务。
其科37%毛利则归特许经营商所有,但需支付如下开支:
雇员薪金,物料,电话费,洗熨费,现金差额,坏货,存货差额,机器维修保养,大厦管理费,垃圾费,利息(贷款利息),牌照费,利得税,50%电费,其它毛利扣除上述经常性开支,余下的即为特许经营商净收入。
6. 寓意好的烟酒店名字有哪些
摘要 宝都烟酒店、红福烟酒店、仁轩烟酒店、贤汇烟酒店、长塔烟酒店、思乡烟酒店、鹏兴烟酒店、九门口酒行、夏朵烟酒店、建设烟酒店、余酝烟酒店、名金烟酒店、汇诚烟酒店、超伟烟酒店、喜饼烟酒店、志丹烟酒店。
7. 我如何让别人加盟自己的连锁店
何谓加盟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加盟”含义延伸
特许加盟: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专业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地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连锁加盟 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存在持续契约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应的报偿。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特许加盟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主要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被特许者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我国正式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国内连锁加盟
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25 号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五条补充条款:
针对中国教育发展网网络家教项目,特别规定允许同一地区经授权后开展内部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 至少两家 经营 一年以上 的 直营店 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 良好信誉 ,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 不得强行要求 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 独占性 ;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 责任 ;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 消费者投诉 ;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 保证金应退还 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 不少于三年 。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 签订 特许经营合同 之前 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 20 日前 ,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 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 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 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 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 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 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 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 不得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 遗漏 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 夸大 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 。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近年来,国内连锁加盟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连带吸引大量的投资加盟者加入此一行业,然对有意投资的加盟者,在面对众多的加盟品牌时,究竟应如何选择方为上策?中华民国加盟促进协会秘书长桂世平先生提供以下几点做为参考。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
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
最重要的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要写清楚权利和义务,别到时候搞不清,合同写清楚点。
8. 美宜佳怎么加盟
循例废话一下先:本人经营美宜佳超过5年,可以说是和这个企业风雨同路,从原来什么都要前台手工报货到网络化管理,全经历过,也认识N多个美宜佳内部人员。凭良心说,美宜佳刚开始起步时还是可以的,现在冲到中国连锁数量NO1这个位置了,心态不同了,加上区域大了,用句老话说,林子大了啥鸟都有,区域人员的不作为,弄虚作假作假等等,以及总部那边也以一种店大欺“客”(客指的是加盟者)的态度凌驾于加盟者身上。下面就说下美宜佳的黑幕!若有乱说,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先从加盟之后开新店说起:
当你有加盟意向时,会参加一个加盟会,留下你的身份证信息及电话,然后就会有人不停联系你去看地方开店,第一个地方都说得天花乱坠,甚至可以向你口头保证能赚多少多少,还会说这地方有多好多好,你手脚不快点,马上就有人来做了。各位千万要打起精神了,因为只要你开店了,那些带你去看店的人就有一笔提成,假如你运气真的好的话,开的店赚钱了,带你看店的人还每个月都有分红。所以他们的宗旨就是忽悠,忽悠,再忽悠,只要你开起来了,他有就钱拿了,至于你开了亏本,和他们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选好地了,就要交三万押金,万一你考察完地方之后觉得不理想,不想做了,想拿回三万元,门都没,不记得是只能拿回百分之80还是百分之70了,一句话就是,交了钱,你最少都要留下几千元
开店设备黑人,后台报货电脑6000元,一定要从公司采购,但配置烂得要命,和电脑城三千元配置的电脑都要差,装修方面,无论你租来的店地砖有多好,除非你在公司内部有关系,要不都要铲了重铺。还有电线方面的做工看了都令人害怕!还有其它设备的报价也比外面高得多,
开业,一定要从它指定的烟贩那拿进5000元的烟(因为钱公司早就扣走了),烟质量方面嘛,自己多烧两柱香了。
开业了之后,一定要从公司拿货,这点本是无可厚非的,双方都省心,但公司的货不但比外面的贵,还动不动就缺货还无故停货(2011年缺过的好买商品有可乐,无穷系列产品,不是很畅销的不计其数),打电话过去问,就一句话,这个货公司暂不经营了,还有货架上无论有多满了,一不小心就来一大堆贵得要死,但又没听说过的所谓进口商品。
每个月扣一千大洋的管理费,但每个月你看不到三次那所谓的指导员,因为一般那些什么指导员一个人就要跑三十家左右的店,所以你那一千元管理费就是第个月见人家两三次面,每次十来分钟的样子。这一千元等于花在狗身上了!
开店一段时间了,生意不好的先自己哭下吧,生意好的,先别得意,不用过多久,周边就会不停的介绍别人来开美宜佳了,让你丫的明白什么叫兑争。要是你看那家生意好,但又能做独市生意的,不用问,肯定在公司内部多少有点关系,打过招呼的!还有人会问说:加盟合同上不是说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太过于靠近开两间美宜佳吗。?问这个话的,请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那上面说的是不能在步行距离100米以内开两间,注意,不是直线距离,是步行距离,也就是说只要你那地多两个弯道,够了一百米,人家就算在你下面一点的地方开发新店,你也只能看着自个慢慢哭。
好了,开不下去了,或不想开了,把店转了,那好,公司要收25000的转让费加2000手续费,共计27000。也就是说你那店想买出去,还要和别人扯半天这2万7千谁来承担,毕竟这数目对开这么一个小店的人来说我想没几个说是小数目的。
还有平时的一些物料,比过说节日物料,去年春节送来一对百威啤酒的对联,还收25元一对,我想好少有人过年贴广告对联还要出25元的吧。钱不多,但于一副对联来说,还它娘的是做广告的,就有点离谱了,还有什么圣诞呀等等,都是强制性扣钱的。一句话,钱不多,但这个凌驾于加盟者的态度就是不爽。
不爽是吧,好!不加盟美宜佳了,你的加盟费一万元,系统使用费25000元,押金3万元,共计65000元,要是到期不加盟的话,可退回3万押金,其它的,别想了。
今天强制性来了个键盘,149元,我就没用过这么贵的东西,说要退,一句话,所有门店都配了,你要不爽,可以不加盟。就挂线了!心里很不爽,上来喷下黑幕。
太多的不公平了,上面的是想到的,还有N多,众人要兴趣的,我到时再喷
9. 开了烟酒店不回家正常吗
不正常。
开烟酒店和不回家又不是一回事。而且烟酒店就算关门晚,晚上也是要回家睡觉吧。
做烟酒生意,店面不是关键问题,你把店面放在好的地段位置,加上店面装修,酒的一些出样,你算算成本;做生意要的是利润,成本之外,你一年要多少的销售量才能出来?加上你靠店面的大投入,你在店面上的生意能做到多少呢?自己可以估算下! 我给的意思就是店面不值得大手笔!另外,做烟酒生意,你可以通过几个途径,关键,你必须有几个主打的产品,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你可以代理一些品牌酒以外的酒,走全国市场,特别是红酒,主要以跑量的方式,可通过,网络营销和电话营销!里面的利润不多说了!在所在城市可通过,推销员,在各大小乡镇城市,所有的烟酒店推销,不要多,只要在每个地方找一家做你的代理酒就可以!产品的选择所以是很关键的!资金充足可以再代理个把品牌酒,可以白酒,红酒,保健酒都有自己总代理的酒,做法一样!同时,还可以吸纳有识之士,加盟您的烟酒店,必须名字用你的烟酒店名字(等于连锁),刚开始可以不收加盟费(为扩大你烟酒店的知名),但是,当你有自己主打的酒,让加盟您的烟酒店全部由你配货,包括各种品牌酒(茅台,五粮液,长城,张裕,沙洲优黄等等),这些酒完全放低价格,主打自己产品!同时上面的说,做酒店生意,我个人认为,要做关系户,你朋友开的好说的,或者大点的,最好一个月一结账的,否则,资金完全会被套牢的!
10. 烟酒茶加盟连锁店品牌有哪些
烟酒加盟店排行榜有哪些
1.恒亿盛世酒业:恒亿盛世酒业主要经营高档酒,公司除了经营高档烟酒,还涉及到房地产领域、酒店业和国际贸易等行业。公司有着先进的管理经验,庞大的研发团队,网络销售也比较完善,不断的创新,重视品牌的推广,每年的销售业绩不断提高,大大增加的品牌的影响力。
2.凌轩葡萄酒:凌轩葡萄酒主要经营的就烟酒品种比较多,各种档次的产品都有,满足更多顾客对产品的需求,凌轩葡萄酒经营葡萄酒品种比较多,主要从事进口葡萄酒的网络销售。公司旗下下设很多部门,有着自己庞大的交易运转中心,大大满足了日常运作需求。
3.裕隆达商贸:裕隆达商贸始终以中国高端酒类为主,与众多有名气的酒厂存在十多年的长期业务关系,经营的酒品种也比较多,满足各大加盟店的需求。公司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建立了庞大的网络销售群体,每天的市场销售量不断增加,销售覆盖全国市场。
4.建发酒业:建发酒业是中国知名的烟酒专卖店加盟品牌,主要经营各种高档酒品种和各种品牌烟。建发酒业经营的烟酒品种几十种,旗下经营的葡萄酒还是比较受欢迎的,为各大知名超吃提供产品供货。
5.青花瓷酒:青花瓷酒主要从事烟酒经营,公司的白酒业务发展相当的好,每年市场销售量达到上万吨,并且每年呈现出递增的趋势。青花瓷就作为烟酒专卖行业的知名品牌,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其企业的品牌为经营核心,在短短的几年内,发展的非常好,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