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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加盟模式

发布时间: 2022-04-13 10:43:12

加盟店模式和直营店模式,各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一、加盟店

1、加盟店模式:

加盟店是企业组织将其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店主,让加盟店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

2、加盟店优点:

各加盟店的灵活性、主动性和自主性较强。市场比较稳定,有自主品牌,总部的广告宣传力度较大。比较容易管理,进货、装修等比较统一。

3、加盟店缺点:

各加盟店容易各自为阵,缺乏团队合作精神,不便于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二、直营店

1、直营店模式

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门店的经营形态。

2、直营店优点:

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 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

3、直营店缺点:

各成员店自主权小, 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

连锁加盟模式有什么优点

1、现金流更为充裕,无论是品牌方还是加盟方,成本都相对较轻,因此现金流更强;
2.、体量轻,抗风险强,连锁加盟最大的优点就在于风险的分散,分散风险其实也是在降低风险;
3、易于扩张,因为分摊了成本和风险,所以连锁品牌能够进行快速的扩张,并且以此形成品牌的协同效应;
4、转型和应变能力强,船大难掉头,对连锁加盟模式来说,品牌虽强,但各个门店相互独立,因此面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有着更强的自主权和应变能力。

③ 什么是连锁化新零售模式

传统连锁经营受制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而无法大展拳脚,而依托互联网发展的连锁化新零售模式的优势便体现出来了。连锁化新零售,又称“F2C新零售”,通过平台奖励、分单中枢和价格服务形成新零售闭环服务:

平台奖励:激发经营商的销售能力,加速品牌发展;

分单中枢:智能派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平衡经营者利益;

价格服务:统一零售价出售,按照店铺等级返点,防止乱价。

④ 连锁超市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先给你来点概念,最后是我给你的建议: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franchising,用以表示一种特殊形式经营的商业。“特许”(franchise)原本为译文,意为“关于奴隶、苦役的身份”(free from servitude),以后英文词意一直被作为“特许”来解释。最早在中世纪的英国,“特许权”指英国国王的特权或指国王授予某些人的特权。到了19世纪中后期,“特许权”一词被运用到商业上,指制造商或商业公司授予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号、商标以及经营管理制度来批发、销售其产品以及服务项目的权利;同时,批发商或零售商在享受这种权利的同时要尽一定的义务,受到一定的约束,双方对取得这种特权的商业共同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
目前,“特许经营”在不同国家、不同组织有不同的定义。1997年,我国国内贸易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曾对商业“特许经营”作出如下定义:
特许经营指特许经营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一种新的商业形态。
特许经营被称为商业形态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农业时代的杂货店;第二次是工业时代的百货超市;第三次是后工业时代的连锁——特许经营。有资料表明,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70%-80%的连锁店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立的。国际上运用特许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有“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家乐福”等。
特许经营是一种新的现代商业运营组织方式。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充分调动了一切有利的资本并将其实现了最优化的组合。

特许经营的定义为: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合作、动力和团队精神是特许经营成功的重要构件。这些东西主要不是来自法律协议,而是来自伦理道德的交往、强有力的领导和一方对另一方目标的尊重。

事实上,特许者与受许者之间的关系常常象婚姻,这是由于双方这种合作关系的长期特性和双方相互依存的缘故。特许者与受许者关系达到最佳状态,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受许者必须成熟、客观、执著,另一方面,特许者在与其受许者打交道中必须有耐心、公正和始终如一。

连锁经营的三S原则:
1.简单化(Simplification)
2.专业化(Specialization)
3.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连锁经营包含: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三种类型。
“连锁加盟”是指加盟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契约,加盟总公司将商标、商品、经营技术授权于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权利之时,相对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给加盟总公司,并根据加盟总公司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经营团队。同时,加盟店设立,所需资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负责,加盟店所需人员原则上由加盟者负责。他具备“十个统一”的特征:即统一领导、统一商号、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服饰装饰、统一广告宣传、统一经营形式、统一仓储运输、统一售后服务、统一管理体系。

“连锁加盟”的魅力
1、对加盟店而言:总部提供一整套经营模式、人员培训、商标和商誉、广告及商品供应,降低时间与资金成本并迅速提高和扩大了知名度。消费趋势的掌握和新产品的研发都由总部负责,快捷地掌握行业信息和销售信息,降低了风险,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2、对总部而言:帮助年轻的创业家实践事业理想,在减少资金和人力开拓市场的同时,有更多更快的机会扩展其业务。
3、对消费者而言:提供品质标准化、价格大众化的商品及服务。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费用。

授权者是指提供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者。加盟者也称为受许者,是指获得授权者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使用权者。

加盟连锁经营和单一独自经营相比有很多优势:
1、高成功率
连锁经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证明行之有效,超过90%以上的客户在加入连锁体系后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于连锁经营在降低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降低了竞争风险,因此也取得了较高的成功率。
2、较短的学习曲线
成功的经营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很少的代价学习到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与知识,可以让自己少走很多弯路。
3、品牌优势
加盟者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分享授权者经过长期经营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誉从而有力地促进销售,并极大地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
4、规模采购优势
统一采购可以使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大批量购买的优惠,增强与供应商合作的力度,扩大采购规模,提高支付和销售的速度,降低采购成本,可以大大节约采购费用。
5、共同的广告、促销
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集中资源用于广告促销,降低广告促销平均成本,有利于连锁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6、专业的管理改进
授权者通过输出自己成功的行业经营经验和管理模式,可以帮助加盟者改进管理。
7、培训
加盟者将经常得到来自授权者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8、服务支持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权者提供的综合服务,如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而连锁经营体系则通过规模效应使服务更加专业化。

我的建议:看了上面的定义,我想你该对加盟连锁有一个概念了吧。具体到实际操作上。首先你要先定义你所要成立的加盟连锁店是什么形式: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 简称RC)、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连锁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这三种模式决定了你对下面的加盟店管理的松紧。其中直营连锁关系最紧密,自愿连锁最松散;对资金的自我投入方面,直营连锁投入最多,自愿连锁和连锁加盟投入较少。
决定了加盟形式,才能决定你要增加的相应投入。以你开酒楼连锁为例,如果是直营连锁,就需要对下属店的人员、采购、菜品制作都要进行培训和统一管理;如果是连锁加盟,可减少人员这块的投入;如果是自愿连锁,你只用提供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服装,统一的菜品制作即可。
在设备上,直营连锁要设立人员培训基地、配送中心、采购基地、设备安装等相应部门,连锁加盟可对人员培训这块减少投入。
在操作上,直营连锁就完全是你现有店的复制,从人员于是采购到制作都要操心,但这种连锁店的风格不会和总店差得太多。加盟连锁就差一些,而自愿连锁甚至和总店的风格背道而驰。
所以呢,你还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习惯的操作手法先进行连锁形式的选择,然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办理相应的工商手续,反而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当地相应的会计公司都可办妥。

⑤ 零售药房连锁加盟和直营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产权关系不同。

连锁加盟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

而直营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这是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

而且,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2、法律关系不同。

连锁加盟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而直营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3、管理模式不同。

连锁加盟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

而在直营店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⑥ 连锁店和加盟店各自是什么意思

你好楼主,我来回答你的提问:先看下面的基本资料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专业管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行业,好像从批发、零售等,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在全球中,麦当劳、汉堡王、必胜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连锁快餐店。另外7-11是全球最大的连锁便利店。此外,家乐福、HMV、玩具反斗城等亦是全球较知名的连锁销售店。
在香港,一些较知名的连锁式超级市场有百佳及惠康,屈臣氏及万宁是香港知名的连锁式保健及美容专门店。另外连锁式百货公司包括马莎百货、吉之岛等。OK便利店是香港里知名的便利店。另外大家乐、大快活、美心快餐则为较为知名的本地连锁快餐店。优の良品、零食物语等店铺是在香港知名的零食连锁专卖店。此外,在香港亦都有一些集团以连锁式酒楼经营。
在2004年,全球最大的零售连锁店沃尔玛是世界上总销售量最大的公司。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两者都必须接受总部的管理,例如品牌统一、形象统一等等。
一般来说,连锁店视为一个主体,由各个连锁分店共同组成一个连锁体系。而加盟店则是由总店与各加盟店之间共同构成的多个主体,但统一由总店进行管理。
实际上,在我国,两者之间的区别并没有非常清楚的界定,所以,我们常常会看到加盟连锁店这样的叫法。也有很多叫着连锁店,但实质上是加盟店的做法。
这种区别并不会造成你做生意的困难。因为你如果打算加盟一个体系,是要与其签订详细合同的,所以关键是合同的约定。
至于加盟条件,不同的体系区别很多,但其模式基本上都是你要每年交一定的费用,然后体系给你每年承诺某些条件,以便你的业务能顺利展开!
以上回答希望令你满意!

⑦ 休闲零食店经营模式有哪些方式

休闲零食店经营模式分类:

超市卖场零售模式

食品经营为重点,基本满足食品购买者一次购齐的要求。采取开家自选、自我服务。一次结算的售货方式廉价销售,商品周转速度快具有一定的规模店址主要设在居民住宅区或郊区现代化设备及管理。

休闲零食

一方面,休闲零食的即时性消费需求部分,能够在高场景化的线下渠道得到充分满足,显著提升转化率和客单价;另一方面,线上网店的购物便捷性,又能满足消费者“补货性”的消费需求。由此达到有效减短中间渠道、降本增效、提升消费体验的效果。

⑧ “连锁加盟”有几种类型

连锁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正规连锁、自由连锁(也有称自愿连锁或自由联盟)和特许连锁。我们可以这样分别理解:

* 正规连锁:又称直营连锁或公司连锁。美国对它的定义为:由总公司管辖下的许多分店组成,它往往具有行业垄断性质,利用资本雄厚的特点大量进货,大量销售,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它是由一个公司、联合组织或个人投资,所有分店属于一个公司、联合组织或个人,分店没有法人资格;分店的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属于连锁总部,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和标准化管理。

* 自由连锁:又称自愿连锁或自由联盟。日本对它的定义为:分散在各地的众多零售商,既维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又缔结着永久性的连锁关系,使商品的进货及其他事业共同化,以达到共享规模利益的目的。它明显的特点是各连锁成员具有法人资格,保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向总部交纳加盟金和指导费。连锁总部则利用规模优势,统一组织进货,协调各方面关系,向各成员提供有用信息,降低各连锁成员的经营成本。

*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中国大陆对它的定义为: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交付相应的费用。被特许者没有法人资格,但又保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经营内容、服务方式和外观装饰等方面又是高度的统一。被特许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各自只与总部发生上下关系,但又要在合约的规则下形成特许者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达到联合经营的规模效益。

⑨ 连锁店跟加盟店有什么区别

连锁店和加盟店的区别是什么?在了解其差异性之前,首先需要给大家普及一下连锁店的概念。

什么是连锁店?连锁店是指许多规模较小的、较为分散的,但是却经营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的统一品牌下的零售店。连锁店统一受品牌总部的领导,听从总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通过这种集中采购与分散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方式,连锁店能够实现规范化经营,达到规模经济效益大涨的良好效果。

连锁店和加盟店有什么区别?有小伙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总部统一领导下实现商业活动的一种管理模式,这不是与连锁店的概念相当吗?其实不然,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的,连锁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却一定是连锁店。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对连锁店概念的解读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连锁店有直营连锁和特许加盟连锁之分。直营连锁下,所有直营店都是由总部直接投资和管理的;而特许加盟连锁,是在特许经营的前提下,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招募合作伙伴后组成的连锁体系,虽然也听从总部的统一管理,但是与直营连锁的令行禁止还是存在较大鸿沟的。

如此一来,您听明白连锁店和加盟店之间的区别了吗?总而言之,这二者之间有共通之处,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样,连锁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当下市场中,以特许加盟连锁为特色的品牌多不胜数,因为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对品牌发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