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向前辈跪求一篇关于连锁加盟的管理文件和详细合同!
连锁加盟经营方式大同小异,
可以参考以下:
连锁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NB
甲方(总 部):久久激情网
乙方(加盟商):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久久激情保健品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久久激情保健品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久久激情保健品(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使用有“久久激情保健品”标记。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和区域保护
1、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2____年,合同期满后按二十一条实行。
3、加盟金。每个加盟店为______元,在签定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4、本商店作为总部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广告统一样式;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总部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5、区域保护:在已有的加盟店周边半径一千米以内不得再做久久激情保健品加盟店,加盟店不得私自加盟总部加盟店,(除地区总代理以外)如有要求,需提交总部审核和通过.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总部”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总部”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总部”旗下代理品牌商品,才能使用“总部”的商标进行活动:
(3)在商店的摆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统一化,标准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总部”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总部”徽记;
2、有关“总部”徽记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总部”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必须是经营总部旗下产品。
2、加盟店在经营总部旗下所有代理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的承认,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总部审核。
3、加盟店不得向其它渠道进得总部旗下所代理的品牌产品,加盟店要经营总部旗下的代理品牌产品相同产品,必须向总部进货。
4、总部可定时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是否属于总部进得货品,总部有权查看加盟商的进货表进行审核。
5、至本合同签定日起,加盟商须在10天内完成首批进货的总货款支付,未按要求时间内支付货款费用的,须向总部交纳伍千元违约金。
第六条 货款结算.
进货商品货款结算:以先付款后发货原则,订好进货清单,支付进货总货款,总部按排货物,由总部进行配送.
第七条 标准,统一化门面广告展示
加盟店必须使用总部提供的统一广告样式,可按实际店面结构,进行局部改动,改动后的样式,必须经得总部同意不得在合同期内私自改动广告样式.
第八条 商品退换货原则
向总部(支部)所进的货,加盟店可以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包装必须完成,而保质期在半年以内,可以调换,但不可退货,不可以现金方式进行,在调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加盟商承担.
第九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一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二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停止营业前还清所有债务。
第十三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总部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及处理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违规第五条、第七条需向总部交纳违约金伍千元。总部发出交纳违约金通告日起3天内需交纳完费用.
(6)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六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七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不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申请。需征得总部同意才可解除合同有限期。
第十九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7)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8)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第二十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总部”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总部”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总部不利的言行,文字。
第二十一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二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签定合同日起二个月内需完成开店一切准备,租房,装修,进货,开业.如二个月内未完成需向总部交纳已伍千元违约金,交纳时间在总部发出违约金通知时三个工作日要完成违约金交纳。
附件一:《久久激情特许陆面经营加盟-全国统一加盟供货价》电子文档
附件二:《久久激情特许陆面经营加盟-配套设备表》
附件三: 《久久激情特许陆面经营加盟-证书》
总部:(甲):久久激情网 加盟者:(乙):
代表人: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河北泊头市裕华东路检察院东行100米 加盟店地址:
B. 桐君阁总部对直营.加盟店是如何管理,药品配送时间:
这个大部分是桐君阁医药批发分公司在配送发货!无论直营还是加盟都是在那里统一购进。配送的话是分片区的,就要看你是什么区,什么时候去购进的。是不一样的。
C. 有没有快吉客的加盟商,告诉下具体的流程和费用谢谢,
快吉客加盟流程: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相关资料。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实地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查——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应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选址装修——店面按照总部提供的专卖店统一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提前一周时间通知总部发货。
8、开业准备——总部配送开业赠品及制作设备,所有产品、人员到位,准备好开业促销方案。
9、售后服务——直营店开业后,总部不定期向各投资者提供新品研发和进行经营指导服务。
加盟费用:分为两种,单店加盟和区域代理,对于资金有限的投资者可结合当地消费者饮食习惯,选择以单店合作的形式加盟,如开一家养生面馆或烤肉拌饭馆等。投资资金除自身建店和运营费用外,还需每年向快吉客总部交纳一定的合作费用(可返还)。合作费用包含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运营指导费、广告宣传费等。
合作费用的交纳额度是以店面面积大小来划分的。店面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称为便捷店,仅需向总部交纳1.88万元的合作费用;店面面积在50-80平米之间的,称为标准店,需向总部交纳2.58万元的合作费用;店面面积在80-120平米之间,称为形象店,需向总部交纳3.28万元的合作费用;店面面积在120平米以上的,称为旗舰店,需向总部交纳3.98万元的合作费用。
快吉客总部向各加盟店做出如下承诺:1)合作费用将以进货返点的形式返还给加盟商。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加盟商累计进货1万元返还800元,直至合作费用返完为止;2)总部免费向各加盟店提供相应的全套开业经营用品和形象宣传用品;3)总部长期以最优价格向各加盟店配送专用餐具和原材料,以及外卖餐盒和包装等;4)各加盟店可免费试用总部后续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同时也可派人到总部参加新技术新产品的免费培训学习。
同时快吉客总部为抢先实施中国区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代理商、直营店、经销商的网络平台,控制核心市场战略资源,诚邀具有驾驭力和市场执行力的代理商问鼎代理宝座,共赴财富盛宴。
快吉客总部拟在全国全国23个省、50个地区、661个城市每个区域仅招一个代理;没错,垄断经营的机会只有一个,不是你的,就是别人的。
具体代理费按代理项目和代理区域来划分,总体来说,若代理单个项目,省级代理费在50-80万元左右,县级代理费在3-5万元左右,同时还要交纳品牌年度管理费。
总部给所有区域代理商独立运营、独立管理的尊贵扶持,真正将垄断财富授权给代理商,凡是代理商所属区域的投资者,总部一律转交给代理商亲自洽谈,或由公司帮助完成洽谈,对于辖区内的合作店交纳的授权费,总部除收取20%作为服务费外,其余80%全部归代理商所有。
代理商享有的优势有:1)有权在所代理区域内独家发展直营店或合作店;2)在所代理区域内享有经营权、管理权、拓展权;3)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运营管理、营销实战培训,培训形式由总部集中培训、体验式培训等;4)获得总部给予的发展店铺奖励、年度销售奖励,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激励;5)收取辖区内授权店80%的管理费;6)可享受总部优惠供货价。
为鼓励、支持首批代理商,建立示范效应,孵化整个市场平台,首批代理商将享有超强给力的优惠政策:1)代理商确立后,总部协助在其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经销商;2)代理商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经销商,收取下属经销商的费用分成,并行使管理权;3)享受总部的至低供货折扣,对经销商和二级代理供货,获取供货差价利润;4)所代理区域内所有合作店的进货均计算为总经销的累计进货,并享受年终销售现金奖励。优秀的市级总代理有优先升级为省代的机会;5)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为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确保代理商坐享其成;6)代理商可在代理区域内无需再多交纳费用,即可开设多家直营店,获取超级利润。
北京快吉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一颗真诚之心静候八方投资者前来实地考察参观学习。我们将毫不保留地将我们的技术和产品与合作伙伴共享,助合作伙伴迅速赢利,收获属于自己的财富人生。
D. 总部给加盟商供货是代工吗
不是。
总部供应的产品质量更有保障。总部所供应的产品,基本都是来源于自家工厂,而工厂内所有产品一般是不会外销的,只供应给加盟商。所以在质量方面的话,自然拥有更大的保障,毕竟共赢互利才是总部的终极追求。
这种营销方式还是很不错的。
E. 弄了一个淘宝加盟店,我自己可以进货和发货吗还有这加盟店人家买了你的东西总部会给你发货吗
这主要要看你加盟的公司是什么合作模式,一般都是你销售,总部发货。
F. 总部如何向加盟店和直营店进行配货
企业门店多、产品品类多、SKU多,以往配货一般是由门店自己根据经验到系统中下单、补货,再由总部根据订单进行配货。配什么货、配多少货、什么时间配货,都是由经验而定,这种传统的要货方式,预测不准确、信息滞后、配货不及时,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难以再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不能及时了解各个门店的具体销售情况,无法根据销售形成需求计划,无法实现库存的动态管理;
不能及时了解各个仓库、各个门店的库存情况,商品配货依经验而定,没有数据依据。
智能配货成为新零售时代下企业的首选。数钥分析云总经理提出的“智能配货模型”,基于数据驱动、实现精准的配货数据预测,解决了配货不科学、配货不及时等问题,满足了销售对总部配货时效性的需求,提升了员工人效,降低了管理成本。
在他看来,智能配货的决定因素主要包括:总部重视程度、当前销售情况、安全库存设置、已有库存、特殊的需求如门店人工经验等,叠加以上分析因素,形成智能配货模型。
通过配货分析模型,能够精准预测配货数据,该配货数据能够精确到某个门店的某件商品。
配货满足率=(实际配货数量/原始要货数量)*100%
做好配货满足率分析,规划好产品品类、门店之间的配货平衡。
基于安全库存及配货模型,高效协助企业挖掘数据价值,科学控制库存,降低产品成本和人工成本,新鲜度预警管控,减少效期损失,打破传统要货制,转型为智能配货制,实现在单店、单品上的精细化管理,大幅提高配货时效性及准确性。
G. 门店如何向总部要货,总部如何配货给门店
直营店为非独立核算门店机构,通过调拨出入库进行要货配货;加盟店为独立核算门店机构,通过内部购销单据进行要货配货。第一步:直营店要货第二步:加盟店要货第三步:总部配货发货第四步:直营店收货第五步:加盟店收货、付款第六步:总部收款视频培训课件:门店向总部要货配货业务流程(视频)
H. 管理加盟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资金管理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加盟费用。投资加盟的加盟总部对代理加盟的加盟者一般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权利金、保证金和代理加盟金。代理加盟金说的是开店盒子钱,总部帮助代理加盟者对开店经营做的全体的规划,包括店铺选址、装修、教育培训等等,保证金是指为了确保加盟者确实了履行合约内容,担保货款交付所收取的费用。加盟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爱签订合约之后就没有办法退回的,所以,加盟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货比三家,选择最合适的项目签订加盟合约。
二、成本控制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违约金。加盟合同的模板是由总部统一拟好的,这样的合同肯定对总部会更加有利,因此,在潍坊合同的惩罚责任上,一般都只列出加盟者的那一部分,对于总部违反合约的那一部分向来都不提只字。所以,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里违约金的赔付十分重要,加盟者不仅要了解自己的违约金赔付金额,更应该要提出要求,对总部的违约情况也要定制出相应的罚则条约,特别是总部应给予的帮助支持项目,合同要明确罚则要求总部要如实做到。
三、员工管理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加盟终止的处理。如果加盟者想要终止加盟关系的时候,加盟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保证金能否完全取回。虽然很多加盟者投资加盟店的终极目的开启自己的事业之门,但是,也不是所有加盟项目、加盟案例都是成功的。所以,在处理加盟店终止加盟关系的时候,加盟者应该注意相关的加盟规定。一般情况下,当加盟者提出解除加盟关系的时候,总部是检查加盟者是否有一些违反合约的情况,并要求加盟店摘下招牌,这些情况如果没有意外,保证金便能顺利圆满的取回。
四、客户管理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总部供货价格。像一般情况下,投资加盟总部往往会强行要求加盟者跟总部进货,不允许加盟者私自从其他渠道进货,这个问题也是加盟总部跟加盟者之间最明显、最激烈的矛盾与冲突。站在加盟者的一方来说,加盟者往往抱怨总部的进货价格普遍偏高,但是站在总部的角度来说,为了保证连锁产业链下的产品品质的一致性,总部不得不强行要求加盟者向总部进货。为了投资加盟店顺利经营,投资者们在签订加盟合同是,一定要与总部协商好进货价格。
五、
五、与总部协调共进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商圈保障问题。商圈保障就是加盟总部为了保证加盟连锁体系下,各个加盟者之间不会相互争夺客源,一般都会设置商圈保障,在商圈保障的范围之内,不得在开设第二家加盟连锁分店。所以,弄清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围有多大是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之一。按常理来说,我们的商圈保障范围越大,对我们的经营就越有利。所以,在于总部签署加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围据理力争,尽量是自己的商圈范围更大更广。
I. 总部如何管理加盟商
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
J. 总店不需要承担加盟店的任何责任,需要预备哪些材料
建议你先看一看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
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