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费是什么意思
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无形资产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费。
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品牌管理费
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在全国或者某个区域全面发布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由总部规划,整体促销,产生的费用由各店分摊。如果广告宣传促销针对的是特许方的产品,则加盟方不须分摊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如果是区域性的广告宣传,在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时,可将此部分费用作为约定的内容写入合约并按时收取,做到区域宣传费用由所在区域分摊。很多特许总部是给加盟方区域授权的权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发展其他加盟者,而在这个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就只是在区域内各加盟者之间分摊。
3、盟方独立促销
如果针对一家加盟店的促销,则其费用须由该加盟方负担。但是,在特许者独立促销之前,可向总部表明宣传意向,看是否能获得宣传支持,如遇特许总部也有意做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就更好。
首批进货费
如果是做实物产品的话,首批进货的费用也需要考虑。一般会随着加盟连锁体系的合作方式和经营情况来确定首批的进货费用。
Ⅱ 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的区别
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品牌使用费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
2、范围不同:
使用费的范围:与制造被估货物有关的专利、设计、图样、工序和诀窍等;2.与被估货物的出口销售有关的商标、注册设计等;与被估货物的使用有关的著作权、版权等。
加盟费的范围: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区域性广告宣传。加盟方独立促销。
3、退费方式不同:
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使用费,一般费用会较高,且不会退还的;品牌加盟费是品牌拥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加盟费按照约定,可以退还,或者可以换成广告费之类的。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Ⅲ 加盟品牌的品牌使用费能少吗
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使用费,费用会较高,且不会退还的;
品牌加盟费是品牌拥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加盟费按照约定,可以退还,或者可以换成广告费之类的。
前者是对品牌的使用,权限较大;后者是协助品牌所有者推广品牌,权限较小,内涵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