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餐饮加盟合同怎么解除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出许多统一经营的品牌,这些品牌耐以生存的模式大多数依靠招商加盟,最近,笔者接触到许多餐饮类的加盟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大部分纠纷产生的根源就在于这个加盟费用的退还问题,由于加盟者与被加盟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加盟者往往对加盟品牌的经营资源、服务能力没有充分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提出退还加盟费的主张,那么加盟费是否能够退还呢?
退还加盟费势必会涉及到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退还加盟费类的案件中,很显然一般是无法协议解除的,那么是否可以法定解除呢?这是可以的,主要解除情形可以分为两点:
1、在具有法定的解除情形下,可以主张法定解除,具体主要是可指以基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来提出的解除之诉,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被加盟公司具有符合解除的情形,在收集相应证据后,可以通过诉讼及时主张解除。
2、在一般情形下,民事活动遵循当事人自身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自愿签署合同后,应当以合同内容为准。在不存《合庆蠢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的情况下,是渗搏无法要求退还结盟费用的。
除此之外,加盟能合同如果符合条件,应当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在这类合同中,被加盟的公司主要是依赖其形成的品牌效应、经营技术等无形资产而获得加盟人的结盟费,而由于这种资产的无形化,难以在短时间内认知,所以加盟人需要一定的考察时间,正因为如此,法律规定了加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这类合同中加盟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一丛差祥般解除权的存在与否主要看:1、提出解除之诉时间的早晚,2、接受服务的多少,3、加盟公司有无其他违约行为等。
综上,如果符合法定的解除权或者加盟类合同特有的解除事由,是可以尽快起诉主张退还加盟费的,值得一提的是,在此类案件中,加盟公司往往会采取拖延的战术,提出协商、转让等方式,在这里笔者提醒一定要尽早维护权利,否则权利会因为拖延而受损。
Ⅱ 解除合作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是商场里的一品牌服装店,想解除合作合同,但不知怎么写,谁能提供正规正式的范本
照着它修改一下就可以用~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08年 月 日,甲乙双方订立一份《合作协议书》,就船用配电箱等项目的开发生产销售进行合作,合作期限至20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合作协议书》,经双方初步账目结算后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的《合作协议书》;
二:截至本协议书订立之日止,甲乙双方确认账目如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作经营期间的收益,计人民币 万元整,工资款等相关帐目均已结清。款项支付办法:2009年 月18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整;2009年11月13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整;2010年 月13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整。如甲方逾期付款,按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三: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甲方和乙方的业务互不受对方的干涉,双方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等原来合作经营期间的所有事务,概由甲方负责料理,应收款归甲方所有,应付款由甲方负担。
四: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乙方应把原来合作经营期间的相关技术资料和合同文本等交还给甲方,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守合作经营期间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于对方之行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承诺:凡涉及到原《合作协议书》的所有事务以此为断,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担全部则任。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各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