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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网约车加盟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30 18:06:37

㈠ 怎么加盟网约车

网约车申请详细方法:

1、从业人员须提交申请并考试。《管理办法》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都提出具体要求,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某地登记,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需要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从业车辆须变更性质且达到要求。除了从业人员需要参加考试外,从业车辆也需要申请变更性质,并且满足一定从业条件。

3、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七座及以下小型乘用车,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且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车辆应具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4、车辆登记牌照为本市牌照且登记车籍地为本行政区域内;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且轴距不小于2600mm,最低计税价格高于15万元的车辆可不限制轴距;新能源、清洁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的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1)京东网约车加盟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已取得服务地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机动车行驶证所登记的住址所在地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登记住址在市本级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裸车购置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机动车具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卫星定位装置、报警装置安装证明及接入情况资料。

7、机动车加盟已在服务所在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相关协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㈡ 想做网约车,需要什么条件

想要做网约车,可以上网上的网约车网站,他们有具体的要求条件。

㈢ 我想加入网约车平台,怎么办理

1、私家车是7座及以下的乘用车,而且车内要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还要有应急报警装置。车辆的使用年限不能高于8年,行驶的里程不得超过60万公里。
2、驾驶员要具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3年及以上的驾龄。
3、驾驶员无酒驾记录、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积满12分,没有交通肇事犯罪,吸毒,酒后驾车的记录。
4、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签定劳动合同,驾驶员可以签定全职合同也可以签定兼职合同,主要看驾驶员的意愿。
5、私家车需要转变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要经考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才能开网约车。

㈣ 网约车怎么加入

先要下载下滴滴或则会优步,或者易到用车的手机app,然后点申请成为车主,然后登记下你的车辆信息和个人信息,如果申请通过了,你就
可以接单了。

㈤ 加入网约车需要什么条件

私家车做网约车是可以的,但是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私家车必须是7座及以下的乘用车。还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当然车辆技术性能要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条件就可以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了。司机也是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同时还要满足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新政明确规定网约车载客允许中出了事故,不仅肇事者要负责,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该保证网约车运营安全,保证乘客合法权益。

网约车平台作为网约车和司机的注册审核及订单派发单位,理应担负起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如果平台对接入的网约车辆及司机审查不到位,导致没有资格、不符合规定或者采用虚假信息和手段注册的车辆及司机接入平台,平台本身当然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拓展资料:

网约车简介:

1.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

2.2018 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3.2015年6月3日,济南永昌出租车公司爱民车队队长刘铭娥与另一位出租车公司老总一起坐高铁去北京,参加由交通部组织的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会议。来自全国6个地方的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管理人员到会。据济南参会出租车司机代表回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中,提到将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建立互联网叫车按车型定价,车辆手续必须齐全,车辆有营运证等初步内容。

4.北京、上海、义乌、西安等5个城市出租车行业代表,每个地方各2名,1名出租车司机代表,1名出租车公司老总。”刘铭娥说,出租车司机代表一组、出租车公司老总另一组,分开开会,有交通部部长参加。

5.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车简称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促进移动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引导巡游出租车提供电召预约服务。建立互联网叫车,互联网叫车按车型定价。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也要有上岗资格,但不允许巡游,禁止私家车加入。

6.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 [1]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7.2016年11月2日,首汽约车宣布60辆多功能车正式上线运营,乘坐轮椅的客户可以利用网约车APP预约这些多功能车,这批车辆也成为北京首批无障碍网约车 。

8.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

9.2018 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办法指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在线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10.2018年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11.2018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12.截至目前,在省级层面,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指导意见;在城市层面,有214个城市已经发布实施细则,53个城市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中,34个已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已有8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各地累计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万多本、车辆运输证20万多本。

㈥ 网约车司机要什么条件才能加入

  1. 必须是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

  2. 在车的轴距、价格方面,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轴距要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非新能源汽车,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

  3. 另外还要求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

  4. 驾驶员准入条件:

    取得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或在本市取得《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

㈦ 网约车平台注册及运转需要什么条件及费用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