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淘寶店費用一年多少錢
保證金的費用:
需要繳納1000元現金保證金(不開店了可隨時退)或者直接交30元保險保證金費(一年30元=繳納1000元保證金)不交保證金的話發布不了商品
店鋪裝修模板費用:
PC+手機端 永久版模板3000套左右120元
旺鋪費用:
免費 (2020年2月之後 智能版旺鋪對所有賣家免費)
促銷推廣:
打折工具15元/月 優惠券15元/月 關聯營銷 15元/月
貨源費用:
如果是一件代發,則不需要任何費用,凡讓你交貨源代理加盟費的大多都不靠譜
營銷費用:
直通車按點擊收費一次幾毛到幾塊;淘寶客按成交付費不成交不付費;鑽展按展現收費比如1000次/20元。
你可以大概算一下一年要多少錢
⑵ 開加盟店風險大不大
親!你自己要考察你自己那地方,覺得有市場才可行啊。
風險提示:
1.注意和加盟公司的合同,別等你生意一好給你周圍整出10家來。
2.壓貨風險:公司要求你每月的進貨量和款式
加盟簽約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
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
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加盟注意事項
一、不要輕易交納加盟費
當前很多企業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要求代理商在加盟時交納一定的加盟費用。按照國際特許經營協會、世界特許經營聯盟標准來說,交納一定的加盟費無可非議。但問題在於,特許人(企業)提供的品牌必須是強勢品牌,能夠讓受許人(加盟商)加盟後通過專賣店的運營而真正贏利,特許經營的關鍵是品牌。現實中,除了歐美和日本一些品牌採用特許經營模式能讓加盟商真正實現贏利外,中國本土的品牌採取特許經營模式能使加盟商真正賺錢的卻是少得可憐。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在於品牌的「勢力」不夠強大,無法輕易地打動消費者的心。因此,部分採取特許經營模式的企業要求加盟商交納加盟費(合同上撰寫了),加盟商可以通過委婉的說辭,讓企業取消對加盟費用的交納,從而獲得產品的代理。事實上,大多數企業在收取加盟費方面也是底氣不足的,當「軟弱」的經銷商遇上了,就收取了,當「聰明」的經銷商遇上了,企業往往就取消了對其交納加盟費的要求。顯而易見,不是在市場上叫得「當當響」的品牌,面對企業所要求的「加盟費」,代理商還是應該盡量想辦法省著自己用吧。
二、贏取更大的品牌推廣費用比例
產品需要良好的銷售,就需要廣告傳播和品牌推廣。這方面,企業都會做一些,尤其在招商廣告中會放於明顯的位置。代理商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爭取更大的推廣費用的比例;二是爭取更多的推廣支持種類;三是督促企業把承諾實現。
一般而言,很多企業都設置了「綜合推廣費」——一種支持代理商進行產品推廣的費用類型。這種費用是從代理商進貨款中提取「支付」的,主要用於專賣店、專櫃、店鋪等方面的裝修,以及開業慶祝、日常促銷之用。一般的比例為10%,即代理商進貨10000元人民幣,企業將提取1000元作為綜合推廣費用由代理商分配用於本產品的市場推廣。這個比例適中,代理商也可以要求企業將其提升為12%-15%,從而獲得更多的推廣費用,用於產品的市場推廣。這個比例需要代理商自己去爭取,成功率還是蠻高的。除了綜合推廣費外,代理商應該盡可能的爭取獲得更多的特別假日、品牌推廣、公關宣傳等方面的「額外」費用,以便更具效率地推進本產品本品牌的發展。第三個方面,就是這些爭取來的「寶貝」,代理商一定要嚴格督促企業按時將承諾兌現。因為大多數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就會對這個要求「耍花槍」,使得代理商到頭來還是一場空。因此,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這些節細要求一定要寫清楚。
三、明確運輸責任和退換貨的期限
貨品運輸涉及運輸時間、要貨時間、運輸費用等方式。代理商有權利要求企業及時或提高發貨。在發貨運輸方面,短途運費、裝卸雜費、長途運費、保險費、退換貨運費、發運方式、發運費承受標准、接貨地點與方式等均應該細節,責任到具體的一方。例如企業到貨運公司的短途運費、裝卸雜費等就不應該由代理商來支付,其他費用的支付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探討,確定具體支付方。
產品運輸過來了,如果不適於本區域市場,難賣出去,或者產品是非合格產品、損壞產品等,如何退貨或換貨?其期限是多久?代理商在這方面也要求「細致」 化,因為不能退貨而只能換貨,或者不能換貨,以及要達到一年或者兩年的苛刻要求才能退貨的話,這給代理商將帶來巨大的損傷。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此細節要好好的把控。
四、售後服務的全面提供
未來的市場推廣與產品良好的銷售,更在於提供優質的服務,售後服務是其中的一個重點。當前企業,一般都會提供售後服務,主要是整機產品返廠保修、零配件保修或免費更換等。這屬於傳統的售後服務服務模式,不利於當前企業的發展和產品的銷售,同樣也就不利於代理商對產品的推廣與贏利了。因此,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應該強烈要求企業配合在自己區域市場開設售後服務部,提供必要的資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打造出良好的售後服務形象,促進產品的銷售,以及品牌的有效傳播。
五、提供裝修指導與銷售培訓
專業的事情由專業的人員來完成,這樣呈現在消費者的面前,才能更有效地促進品牌的傳播與產品的銷售。代理商代理的產品如果需要專賣店、專櫃等方面的輔助銷售,在合同簽定的時候,一定要強調企業必須具有專業的裝修督導人員,提供專業的裝修指導,使其效果出眾。因為一般的代理商都對優質的裝修工作知之甚少,如果缺乏這方面的操作,產品的售賣就會因店面「糟糕」的形象而打大折扣,得不償失。同時,企業也應該提供專業的營業員、銷售賣手的銷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訓,使賣手專業、熟悉,更好地把握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有效引導其購買。在簽定合同時,這兩個方面的要求是缺一不可的,否則,苦果將會由代理商自己「吞」。
六、預付款與打款的建議
由於當前市場上,很多企業存在「圈錢」的現象,這使得代理商的經營發展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為了盡量減弱這種風險,代理商在預付了一定款數後,爭取提取一定量的產品進行前期的試銷,檢測產品質量的好壞、本區域市場的反應、本品牌在本區域市場的知名度等來分析、評估本產品在本區域市場是否有較大的銷售前景。如果有,則建議正式代理運營;如果產品等方面與企業招商過程中表述的、強調的並不一致,而且是差別巨大,市場反響也小的話,此時,代理商應謹慎繼續代理經營此產品了,後續打款就應該慎重考慮了。很顯然,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可以要求試銷,一段時間後試銷認可後,再行打款,展開全面的合作。這樣,代理商將很好的保護了自己。
⑶ 服飾加盟!
做服裝競爭太大了 不是很好!!
⑷ 易賠寶的加盟費是年年都交還是只交一次
首次的加盟費必須一次性繳納。
⑸ 我想在我們縣城開家服裝店,但是從為接觸過生意場,請有經驗的老師們指導下。
使用這個標題,我真是擔心同行的店主會笑我,4年才賺了100萬。我不知道其他店主4年能賺多少,但是對於我來說,4年能賺100萬我已經感到滿足。在深圳這個大都市開店,很多服裝店4年估計就賺了好幾百萬,特別是有些高檔的散貨店。
我的開店要追溯到2007年,那一年,我單位旁邊起了個新樓盤,樓下兩層用於購物商城。由於是第一次開店,
稀里糊塗地把店面租下來了,租期2年,兩押一租,管理費,水電費另付。那個時候心裡真的激動,「內牛滿面」啊,因為可以嘗試自己做老闆了。
當時一邊上班,一邊在網上找設計師設計店面,好不容易在布吉找了一個帥哥做設計的,他的設計果然不錯,連萬象城內有些店面都是他設計的,設計費用了4K多。那個時候一下班就從羅湖往布吉跑,因為是自己的店面,設
計每個細節我都需看著他設計,連設計帶裝修,花了我2周多的時間,用了3萬多。隨後請了個小妹,工資1500元加提成。進貨在東門白馬。由於是第一次進貨,看了這些貨想拿,看了那些貨又覺得合適,就這樣進了近2萬元的貨品。
店鋪開業當天,生意比想像中好,營業額還不錯,由於我店面裝修的比較好,很多顧客都到我們店逛逛,開業當天計算了一下,買了1000多元。由於我是一邊上班,一邊管理店面,店面的事基本都是小妹管理,我下班就去結結賬,第一個月的營業額算了下差不多2萬元。由於單位工作很忙,平時對小妹也沒怎麼管理,賬目真是一塌糊塗,第二個月,我估算了一下,才賣了1萬5千多元。隨後幾個月,生意是一落千丈。我每個月都要用信用卡來交租金,有好幾次連還信用卡的錢都不夠,信用卡只能分期還,每個月總覺得還也還不清。過年的那個月,因為很多人回家過年了,生意達到了最差,才賣不到1萬元。如果再這樣下去,不但賺不到錢,反而連我工資也賠上了。
經過反復的總結,第一,貨品質量差,由於我一直沒時間找貨源,貨品直接在東門進,穿過的人都知道,那裡的質量如何。導致老顧客流失。 第二,賬目管理一塌糊塗,開店前兩個月我,由於我都沒有登記,只是簡單的結賬,那些貨品好賣不好賣我也不清楚。第三,小妹銷售能力缺乏。過完年後,我低價處理了之前的貨品,在蛇口工業路進了一批高仿的服裝,為什麼選擇蛇口進,第一,那裡進貨方便,第二,質量和款式都很好,只是價格高些。由於我服裝店裝修不錯,我是高進高賣,一件180元進的貨,我賣給顧客都是580元,然後換了個小妹,這個小妹賣貨能力真的不錯,她第一個月就幫我把營業額賣到了3萬多。
店裡面也把自己家的電腦也搬過去了,主要是方便管理賬目,因為我發覺,如果賬目不清晰,做生意真的會糊里糊塗。在淘寶買了套軟體叫售貨寶,之所以買這套軟體是我隔壁的店主推薦的,這軟體確實不錯,不僅能幫我列印價格標簽,提升服裝檔次,而且賬目管理非常清晰,由於軟體操作很簡單,店裡面小妹很快就上手了。
由於我店定的價位比一般店的都要高,因此流失了很多之前的老顧客,但是也積累了很多非常優質的顧客,
這些顧客的消費能力可說是一個頂十個,我覺得我做得最大優點是會留住老顧客,我經常過香港買一些在深圳地方買不到的禮品放在店裡面,贈送給一些老顧客,對於退換商品,我跟小妹說,只要客人不滿意,你都可以給她換或退。由於我店的大部分顧客消費能力較高,我不會因為一件進貨才200元的衣服得罪顧客,這些顧客可是我長期的經濟來源。
08年尾,我總結了下,基本每個月有1萬元的利潤。因為已經有了成熟的經驗,09年開始,我已經計劃開街鋪,因為我知道,要賺大錢,一定要在不斷擴展店面,而開街鋪的原因是受到同場另外一店主的啟發,她的另外一個街
鋪每個月營業額高達20萬。但是開街鋪比商場要麻煩得很多,特別是稅務,一個字煩。由於有了經驗,當店鋪開起來的時候,每個月基本是穩賺,而且利潤比商場要高很多,那個時候,我已經是全職做服裝了,我給自己的目標是每年開一個街鋪。
到09年年底,2個店給我貢獻的利潤40多萬。在09年年底,我已經在考察另外一個鋪面,店鋪位於金光華附近,但是那裡的租金尤其的貴,但是由於過往的多為香港人,消費能力高,經過幾次反復考慮,最終把店鋪租了下來。
2010年,這兩家街鋪為我貢獻了可觀的利潤,當店面多起來了,我真感覺到管理的壓力,雖然現在我賺到第一個100萬,但是前段時間看到騰訊老總有300億個人資產,我想,這100萬真是渺小。
最後,說說我這幾年經驗:
第一,服裝質量要好,這是長期維持老顧客的基本點,特別是高經濟能力的客戶,這類客戶很重視服裝細節,因此服裝質量一定要好
第二, 請的小妹要懂得銷售,哪怕給她工資高些。
第三,賬目要清晰,那怕是手工做,每日的賬目都要清楚記錄,有條件的店主,可以像我之前一樣購買售貨寶軟體來管理,當然其他軟體也可以,之所以我推薦,是因為我個人用了這套軟體幾年覺得很簡單很實用,庫存,營業額一目瞭然,很合適散貨店使用。記住,不要因為店小不做賬,亂賬是虧本的根源。
第四、保持一家店賺錢,不斷拓展分店,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有意識地留意鋪面信息,因為好鋪可遇不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