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份合作簡單的協議書
股份合作簡單的協議書範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股份合作簡單的協議書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份合作簡單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現達成投資合作協議如下,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總則:
(1)甲方將其擁有知識產權的《傳世寶典-百家姓·傳家寶》系列文化產品作為無形資產,投入成立公司。甲方擁有公司的控股權。
(2)乙方以技術參股的`形式加入公司經營、管理、開發、銷售等相關事務。乙方享有公司_____%的股權。
二、責任:
1、乙方以「技術參股」的形式成為公司股東,擁有公司股份的_____%。
2、乙方享受公司股東同等待遇,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務,具體職務為公司總經理,主要職責是:負責項目的經營管理、市場開發以及資金運作。
三、約定:
1、乙方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並負責相關延伸產品的開發、銷售、服務。
2、乙方對甲方負責,接受董事會的領導,並對其職務相關的職責、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分配:
1、會務活動營銷,按照活動舉辦一次分配一次的原則進行;團購銷售,按照比例結算分配。其他方式的營銷,按照月結或者季度結的原則分紅。股東分紅比例按照其所佔股份比例分配。
2、高級管理層和營銷人員佔有「期權」和「技術股份」的,經營業績提成獎勵另案處理。
3、公司經營過程中,如果有新的資金或者股東加入,具體股份比例另行商定。
五、爭議的解決:
1、公司重大決策由董事會集體決定。
2、涉及公司的重大爭議提交董事會集體決議。
3、其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相關法律解決;公司內部無法解決的,向海南地方法院申訴、裁決。
六、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參照國家相關法律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方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份合作簡單的協議書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北京_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佔北京聯所商業經紀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餘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_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連鎖經紀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為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託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連鎖經紀網》網站,並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周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託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傭金的具體標准,並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託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為乙方加盟甲方《連鎖經紀網》的會費,又作為乙方委託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傭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連鎖經紀章程》及《連鎖經紀網》公布的內容執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簽章: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貳』 傳宗慶後涉嫌原始股騙局是真的嗎
這個新聞已經被證實是假新聞了,娃哈哈公司與微達公司沒有任何的關聯,只是之前曾經授權賽智公司在蜂蜜製品上用娃哈哈的商標而已。
娃哈哈只授權商標而不參與銷售
但事實是,在今年的7月份,微達公司還曾經想要借殼香港公司集團上市向新老會員銷售原始股,募資4,000萬港幣,目前處於第2期的原始股期權,但是卻沒有任何員工可以在賬戶中看到期權或股份。宗慶後曾經在6月份前往鄭州與微達公司召開的周年慶上致辭,並推出一款飲品,名字叫娃哈哈金花秘寶,也就是上文說的某種蜂蜜製品。
實際上這款產品在娃哈哈的官方商城和京東淘寶等官方渠道中都沒有出現,在娃哈哈的公司系統中也查詢不到,雖然宗慶後確實有運營這款叫金花蜜寶的產品,但是集團只對這款金花蜜寶進行品牌授權,不負責生產和銷售,所以和娃哈哈的聲明是相符合的。
『叄』 公司給的期權有什麼用
公司給的期權有什麼用?股份期權又稱虛擬股票計劃,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首先將公司所有權轉化為若干虛擬股份,然後根據特定的契約條件,賦予企業經營者或勞動者在一定的時間內以某個約定的價格**一定份額的股權(虛擬股份)的權利。
公司期權有以下幾種特點:
1、一般是未上市公司發行棄權激勵。而且是公司有上市潛力和上市預期
2、股份期權是一種未來經濟收益,並且不確定。假設公司沒能上市,依然可以根據期權價格買入相應股票,但是不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但是可以私下轉讓。
3、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4、期權一開始不產生任何交易,只是未來的一個意向協議。你可以選擇**或者放棄行權。到期後你需要現金**,公司出讓一定的股份。
這是股票期權的另一種變通**,隨著大量未上市民營企業的出現和發展而產生,在人力資源證券化過程中,股份期權可依法轉換成股票期權,特別適用於解決民營企業及其他未上市公司面臨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激勵問題。
期權也是有陷阱的
期權陷阱一:你到底拿了多少期權?
1、經常聽到創業公司的朋友跟我說,老闆給了20萬的期權,老闆給了50萬的期權。我就問他,是價值20萬美元的期權,還是20萬股的期權?占公司股本多少?很少有人能就此說清楚。
2、我們通過一個小案例來解讀中概股。某B輪公司當前估值1億美金,分成了1億股,每股價值1美金。公司的期權池占總股本的15%,也就是1500萬股期權,每股期權的價值也是1美金。公司確定的B輪行權價是5毛美金。(隨著融資輪次的增加,公司的估值會上升,行權價也會上升,C輪的行權價可能就變成1.5美元了)按照市場正常估價,公司希望在C輪能達到3億美金的估值。如果上市,參照同類公司,預期市值在15億美金。(大家一定要看清這些數字的關系)
3、那我們來看看所謂的20萬期權會有多少種解讀。第一種叫20萬股期權,那麼是多少股就是多少股,歧義最小;第二種叫價值20萬美元的期權,這里歧義就大了,這可以是B輪估價20萬美元的期權,那麼就是20萬股,和第一種一樣。也可以是C輪估價20萬美元的期權,那麼就是6.7萬股。還可以是上市之後價值20萬美元的期權,那可就慘了,你其實被授予的期權只有區區的1.3萬股。
4、上述的股數也好,估值也好,行權價也好,是大家最容易被忽悠的地方。其實最簡單的期權價值衡量,你只需要知道公司當前估值多少,你的期權占股份比例就可以了,兩下一乘,就是你期權的當前價值。未來價值就看看上市預期市值多少,中間稀釋的比例如何,你也可以大致知道如果公司上市,你能收益多少。用上面的案例說明,你被授予20萬股期權,占公司總股本的0.2%,當前價值20萬美元。若干年後上市,公司市值15億美金,在融資過程中你的0.2%被稀釋了3倍,變成了0.067%,那麼上市之後的期權價值就是100萬美元,減去你的行權成本10萬,實際收益就是90萬美元。當然還要很悲催地被扣掉不少稅。
5、上述計算是一個最簡約的版本。公司在融資和上市過程中會有N多復雜的股本分拆、稀釋、投前估值和投後估值等變化,是一個極端繁復的財務和數字游戲。但大致的思路就是這樣。
應對策略
在加入創業公司前把這些問題盡量問清楚,丁是丁,卯是卯。當然有些信息屬於公司機密,是不太方便直白地透露的,但你可以通過一些基本信息,如你的每股期權價值、授予股數、行權價、公司大致估值等,來推算你手中的期權大致值多少錢。不願意把上述信息交待清楚的公司都有極大的忽悠嫌疑,你可以慎重考慮是否要和這樣的公司合作。
期權陷阱二:中途退出就拿不到的期權
1、無數同學辛辛苦苦地在創業公司幹了若干年,在公司臨近爆發的前夕被一腳踢開,因為之前沒有和公司溝通清楚,所有的期權付之流水。這是極其悲催的事情。那麼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這當中的期權運作機制又是怎樣的呢?
2、通常是三種退出機制,一種你中途離開,已經成熟的部分你可以行權價**,從期權變成股權,全部帶走,等待未來變現,這種是比較仗義的;第二種是部分帶走,具體比例可以事先約定,也可以到時和公司商量,也是可以接受的;最後一種是只要你中途退場,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所有期權立刻作廢,這種可能是創業公司當中最常見的,也是最不靠譜的一種。
3、創業公司的期權是一種長效激勵機制。中途離場的同學應該享受的是他之前創造的那部分價值,所以我們說已經成熟的部分是有權行權帶走的。但公司後面的增長主要是靠留守者和後來者共同的努力達成的,如果先期離開者要霸佔這部分收益,也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中途不斷有人離開,並且將期權全部帶走,無疑會造成期權池的枯竭,對企業的發展是極其不利的。因此部分行權是一種可行的**。
4、當然,如果在股票市場中途退場而所有期權作廢,也非常不公道,你無疑在否認早期創業員工的所有努力和心血。最可怕的是,這會造成激勵的完全失效和博弈關系的嚴重失衡。在這種情況下,創始人完全可以耍無賴,在吸引人才加盟的時候承諾大量的期權,而一旦不如意,就一腳踢開,期權等於一張白紙,員工一點保障感都沒有,你又如何能夠保證同舟共濟的創業文化呢?又有誰肯為你賣命呢?
5、非常遺憾的是,上述情形是非常普遍的。老闆一方面有意隱藏這種意圖,而員工對此關注的也不多。因為對於加盟上市公司來說,期權變現的可能性較低,時間周期較長,很多人並沒太把這個當回事。但我們還是建議候選人在選擇Offer的時候,如果有期權,要問清楚,一方面你可以通過這點來判斷公司的誠意和靠譜程度,另一方面,萬一哪天真能套現呢?你可能會損失了一大筆收入,到時可就悔之晚矣了。
應對策略
還是要問清楚,不要留灰色地帶。大家的初心也許都是希望和一家創業公司走下去,一起走到勝利的彼岸。但萬一中間有所變故呢?可能是你變心,也可能是老闆變心。畢竟誰都不希望自己數載的努力最後變成一張廢紙吧。
期權陷阱三:是口頭承諾,還是書面確認
1、見過太多的口頭承諾,而沒有兌現的期權。在大利大益面前,人品並不可靠,也不符合商業環境的契約精神。
2、A輪之前的公司因為還在摸索階段,股權結構很多並沒有完全確定,而且由於建立完整的期權池和分配方案需要花費相當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所以幾張紙的期權和代持協議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合理的。
3、B輪之後的公司就需要有完整的期權規劃了,各種財務安排、股權安排、法務咨詢、分配方案、授予流程、書面協議等,都要建立健全。在此階段還採取口頭承諾,或一張紙簽字了事的,都是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這樣的公司不值得信任。
4、期權的授予是一個嚴肅的法律流程。我見到的比較正規的授予場景,是分別有創始人、律師和人力資源高管在場,然後一一把被授予員工請進來,創始人簡單描繪公司願景和未來發展,律師或HR解讀協議中的核心條款,然後由創始人和員工分別簽字,交換協議,完成整個流程。記住,那是一沓法律文件,不是一張紙。
5、期權的授予如果涉及的員工比較多,很多公司會安排一次隆重的儀式,各種宣講,各種懇談。這無疑是強化企業文化,建立深度認同,激發正能量的非常好的舉措。
應對策略
看看手頭是否有期權協議吧,如果有,數數它的頁數,看看當中的內容。你要麼會感知到其中的厚重,要麼你可能會爆粗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