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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搭車代理怎麼加盟

發布時間: 2025-01-03 13:22:13

㈠ 誰有開過加盟店的麻煩跟我說說,步驟越詳細越好。要注意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4、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1、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8、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9、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10、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編輯本段相關知識 加盟店是一種新起的行業,而要做好加盟行業哪應該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們來說說連鎖加盟幾個重要之處。 加盟店主要員工的聘用:有些特許經營體系對受許人及其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有特別要求,如果主要經營人員變動,應事先通知特許人,新的人員聘用要經過特許人的批准。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編輯本段加盟店騙局特徵 1、 公司的注冊時間並不長(可以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查詢,比如北京一些區域的工商部門,只要花費1元錢就可查詢),通常不僅在內地注冊,還在香港等地注冊了(在香港等地注冊公司的費用非常低廉),並提出連鎖加盟(專業名詞叫特許經營)特徵的業務。 2、 公司號稱是由韓國、香港甚至歐美等地的公司發展而來,或者是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這些公司產品的國內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證實,可以查詢國家商標庫,這些品牌要進入中國,就肯定會提前注冊商標)。 3、 這些公司經營的所謂品牌沒有商標權。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請不要把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當成商標申請成功的認證,這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已經被收到了,後者是他真正擁有該商標。加盟騙子往往利用上當者對商標知識不了解,拿商標申請受理通知騙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兩年的公司,怎麼可能申請得下來商標呢? 4、 為了證明公司的真實性,該公司往往會出示一些國際品牌或公司給他們的品牌經營授權書(注意,該品牌根本沒通過商標注冊,壓根不存在),為了唬弄人,這些授權書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綻,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國人的簽章習慣,而外國相關文件認的是主管簽名。當然,幾年下來,這些連鎖加盟騙子也在不斷地升級,他們的明顯的漏洞也在不斷地被填補。 5、 他們經營的產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斷價格和質量的,比如服裝、禮品、保健品等,以利於詐騙。 6、 這樣的公司壽命長則2年,短則1年,當然,用壽命判斷一個公司是不是騙子,時已晚。 還有一些其他的特徵,比如連鎖加盟騙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國中南部某省某市(為避免引起地域糾紛,在此略過)周邊,行騙地點集中於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寫字樓里有大量此類騙子。當然,這些特徵可能也在消失中,因為總會有冒仿者進入,另外,騙子的規模不斷變大,也會向其他區域發展。

麻煩採納,謝謝!

㈡ 怎麼加盟的

看你要加盟什麼,不同行業都不一樣,品牌也很多,多去參觀考察,多調研,然後跟客服溝通,想要哪種加盟方式,都是你自己決定

㈢ 怎麼開加盟店

開加盟店盲目運作無疑是不可取的,成功的加盟一家連鎖店必須事先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項以及加盟簽約過程中的十大要點。
加盟連鎖經營的注意事項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來自幫富網.

㈣ 零食店加盟開在車站附近怎麼樣


需要一個不錯的門店店址,車站平日里來往的人流量比較多,是開零食店的理想地段。把零食加盟店開在車站附近應該怎麼經營呢?
1.有不少乘客在長途旅行中自身存在暈車的問題。暈車了要怎麼辦呢?
暈車後應當要吃有香味的酸性食物,包括橘子、薄荷等等。在零食加盟店裡,我們可以為顧客推薦蜜餞、山楂製品等休閑食品,並建議顧客吃飽後再乘車,肚子越餓越容易出現暈車。
2.我們要明白在車站逗留的旅客,在外活動的時間都是非常短暫的,需要在候車大廳內等候列車到站或者出發。在這樣的情況下,結賬速度緩慢,以致等待隊伍很長的零食加盟店,就會讓不少不想排隊而要等列車的顧客望而止步。所以,加快結賬速度是車站附近的零食店加盟所要注意的。
零食店加盟開在車站附近怎麼樣?對於投資者來說,選擇一個可靠的零食店加盟品牌是成功的關鍵,認准【一掃光零食家】在門店經驗方面,投資者也無需擔心,因為加盟一掃光哪怕你是零基礎的創業者,也能經營好一家零食加盟店。

㈤ 在農村開個快遞代收點有發展前景嗎如何運營

我認識的一個農村朋友,家裡經濟也不是太好,出去打工也不合適,有一天來找我,說有這個開快遞代收點的想法,我非常支持他的這個做法。

他聽了鼓勵就做起來,他先和幾家快遞公司先聯系,和圓通、申通、韻達等快遞公司聯系,代收快件到自己的農村,從城裡代取快遞快件到農村,然後送到農村的家裡,每件收取3元錢,受到了農村群眾的歡迎,因為農村群眾要到城裡取快件,交通不便,乘車又覺得來往的車費貴,有人從城裡取回來,送到自己家裡,非常方便,才收3元錢,方便又實惠,這個朋友就這樣做起來了,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收入。

就是這個運營模式,給他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收入,就是因為他個村就只有他這家代收點,才能做起來,如果有兩家,收入就會減少50%,所以一個村最好就只有一家為好。

隨著農村群眾網上購物的增多,快遞件會越來越多,在農村設一個快遞代收點,收取一定的費用,有一定的市場前景,能取得一定的經濟收入。

要注意的是要開時要考察下,每個農村只有一家為最好,多了自己的收益就會減少。

如果你當地沒有那個快遞代收點的話是非常有前途的,而且你搞一個快遞代售點,你可以到你們當地的縣城或者市區。去把你們這個當地的所有快遞都可以包攬下來,然後到你這一個點來拿快遞,比如說你辦一個圓通快遞是吧?你可以拿京東的和其他快遞都到你這里了,然後你們當地的人都到你這里來拿快遞,這樣的話你的快遞量是非常大了,而且你不像在城裡一樣還送貨上門,農村的話你只需要放店裡讓他們自己過來拿就可以了,所以說你這個送快遞的費用你也省掉啦。掙錢是非常掙錢的,前途也是很大的。

在農村開個快遞代收點有發展前景嗎,如何運營?

在農村開快遞代收點是有發展前景的。在這個互聯網時代,隨著網上購物的人越來越多,快遞行業成為主流。不光是城市,農村網購的人也越來越多,網上購物成為農村年輕人購物的主要方向,所以在農村開快遞代收點是可行的。

如何運營

1.先要要想好你要加盟的快遞公司

2.要確認你所在的位置有沒有你要加盟的快遞點,因為快遞公司是不允許同一地區有多個加盟商經營的。這也是保障你的利益最大化。

3.向本地快遞公司申請承包區,這樣的好處就是加盟費便宜,容易承包到手。

4.快遞公司不是靠派件賺錢的,在我們這里,派一件快遞5毛錢,但是收一件快遞一公斤內基本上在5元左右,利潤還是很大的。

在過去的幾年裡,我國農村網上消費額不斷上升,所以開快遞點是可行的。

網上購物的便利性和網購三四線城市的下沉,為下游快遞企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包裹量。

而且每年的包裹都在快速增長,遇到電商搞活動或者雙十一,包裹量更是呈幾何倍數增長。特別是三四線城市、縣域增幅更快。

這幾年在網購大軍中,有一支力量不可小覷,那就是農村網購,特別是一些離城市較近的農村,交通和信息都很方便,雖然行政屬於村,但接受的思想一點不比城裡少。

我認識一個做農村快遞代收點的,她所在的村就是我說的靠近城市,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方。

村子比較大,周邊都是三里五村,距離不太遠。她本身是做五金的,因為人緣好,經常有人往她這邊放快遞,後來放的多了,她就找快遞公司談合作,開辟一個地方,專門放快遞,申請成為農村快遞代理點。

其實快遞公司也特別願意,農村居住分散,末端配送效率低,找合作點把貨一放,省心、省時、省力,雙方一拍即合,代理點很快投入運營。

現在她合作的快遞公司有六家,本村快遞還有周邊幾個村的, 每天快遞量有六百多件,收益還是不錯, 一個人每天進出庫忙不過來,還專門招了一個阿姨過來幫忙。

平時的話,快遞量比較穩定,遇上活動,貨量也會突然增加。 這樣看來在農村開快遞代收點還是很有前景的。

人口規模大,經濟基礎好,是快遞量的基本保證,所以農村快遞點要選擇村人口基數大,經濟好的村莊,位置不要太偏,方便大眾自取。

和我朋友聊天得知,她和快遞公司之間有個協議,有個保證金,有一個進出貨系統,進貨錄入系統,出貨銷單。每天的快遞,貨量大的時候需要過去拉一趟,不多的話,快遞員給送過來,但也不是絕對的,多數還是快遞廠家給送貨。

目前看也就是這些,但我想說一句,開快遞代收點是一方面,可以利用人流量,開展其他營銷,增加利潤,還可以攬收快遞業務,現在農產品出村進城很火,農民利用各種自媒體賣貨,可以把這部分農產品快遞納入進來,一旦做起來,量會很大。

我的這個朋友就是這樣做的,除快遞外,還在賣五金,過年過節進禮品,還組建了三四個微信群,定時微信營銷。

反正就是不讓自己閑著,利用快遞引流,盡可能的多增加收入。

從政策看,很有前景。在運營的時候重點要琢磨如何讓來寄領快遞的人再消費別的服務。最新消息:2020年4月9日,國家郵政局發布《快遞進村三年行動方案》,到2022年底,我國建制村基本實現"村村通快遞"。目前,全國幾乎所有的縣級以上城市都有快遞網點,全國96.6%的鄉鎮已經建有快遞網點,有26個省(區、市)實現了鄉鎮快遞網點全覆蓋。

很高興來回答你這個問題。想在農村發展前景還是不錯的,在我們村,目前不單單年輕人會網購,現在很多大叔大媽也開始在網上買東西了,我媽媽都60多歲了,也迷上了網購,一個小小的東西都喜歡網購。農村的快遞近幾年也是日益增多啊。在我們村去年就有人開了一家快遞代收點,目前沒有包括旺季,平均每天能收到100多件快遞,到了雙十一、雙十二那是倍增。他那邊的收費標準是 10公斤以下(包括10公斤)每件3元,10公斤以上每件5元。他只要每天下午開車去市區把當天的快件拉回來,到家了給他們打電話,他們就會自己來店鋪拿,不需要派送。他那邊當時開這個快遞代收點,成本也不高,只要給物流公司押金20000元就可以了,自己家又不要店租。如果你想在農村發展,剛好你們村人口又比較多,網購的人多,可以考慮開個快遞代收點,小投資,小風險,收入還不錯。以上觀點就是我們村的真實情況,希望能幫到你。

現在快遞行業還是可以做的,農村想要經營的話,可以考慮周邊的貨單量。人口比較密集的地方,網上購買的人數比較多,錢是可以賺一點。至於一個貨能收到多少錢,你可以問下快遞公司,代理需要辦的手續。

做代收每個件收取1元到幾十元不等,主要看貨的大小,我看我們鎮上的那些點,圓通,中通,申通,德邦,安能都是他們代收,每次去都有收一些錢,而且貨也很多,每天幾百塊錢還是有的。如果做的話,你也可以做多一點的快遞,這樣貨就會比較多

你好我是山東鄉村小妹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盈利才是硬道理。那麼就要涉及到收入和投入按照發件一單賺取5元計算(涉及到和快遞配送員,不同收發點等多點的競爭價格,此利潤已非常高了),那麼我們要考慮月成本,包含房租+電費+人工成本+包裝耗材費用等。以一個三線普通社區內門面,三四十平,月房租費用1000左右,人工工資保守要5000元,電費100元左右,不算其它設備投入(監控,電腦,列印機,貨架等),每月成本在6000出頭,才可以養活一位員工的店面,每天300多元利潤僅夠基本成本的。那麼就需要收快遞60件(對於一個社區一天肯定產生不了這么多快遞單。)現在四通一達一件快遞派單可能0.5-1元左右,那麼需要每天單純快遞派單300-600件(即使自提對於一個人來說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綜合起來,每日派單300,還得收20個左右快遞,基本可以保證每月工資5000左右,這是三線城市的收入。因此單純靠做快遞收發點,賺錢有限。但是如果接入其它,倒是可以帶來一部分人流量,但是還得考慮,這部分人流量是網購客戶,你銷售產品要和電商拼價格才行。總結前景一般

我覺得應該可以,農村的快遞很多還是基於發展初步,不是很系統,大部分需要自取自寄,這對於上班的人或者年老者都存在不便,農村的房屋租金,人工相對也較低,成本降低風險也就意味著降低了,詳細流程如下,先了解一下快遞代收點在當地的手續,需要什麼證件,在物色好鋪面的同時就要和房東溝通好,讓房東配合你辦手續,因為現在的營業執照需要房東的合同和身份證明,搞定好就簡單裝修一下,發傳單,一切就緒就可以開始了,還有還要和鄰居處好關系。

現在是電商時代 快遞行業是未來趨勢

但是快遞行業也是比較辛苦的

特別是在農村 快遞需要自己去拉回來

要麼就是自己包個車,每天定時拉回

這樣的話,成本相對高點

在農村,如果直接一個快遞的話,根本不劃算,加上租房子,成本很高了,最好接兩個以上,因為農村一般都是派件比較多,發件的很少,除非你哪裡有很好的電商或者土特產可以網上售賣。

我也是農村,有個快遞,確實很方便

不然拿個快遞,需要跑城裡,他們也加收一塊錢,但是我還是會給他們

但是我們這邊的幾個快遞,都是轉手了好多次了,也不知道是嫌辛苦還是其他什麼原因

所以,你要做的話,一定要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