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商和代理商,經銷商一樣嗎
我同意「雲中飛羽」的看法!OK!
簡單的說:代理商是第一個最大的客戶,屬於一級客戶;
經銷商是僅次於代理商的客戶,屬於二級客戶;
加盟商是代理商或者公司特許加盟的客戶,所以有特別之重要!
❷ 區域加盟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區域代理是什麼意思 就是負責某一地區的代理商。
一.注意代理商和分銷商的區別??
作為產品的代理商還是作為經銷商兩者存在重大差別。如果是作為代理,則對方就該成品所簽訂的買賣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擔法律責任,這需要我方與對方之間存在相當的信賴關系。如果是經銷性質,則只是我方將產品銷售給對方,由對方在約定的區域內再進行銷售,我方不承擔對方再進行銷售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產品責任除外)。??
二.簽訂合同前應該注意的問題??
應當對產品進行明確的限定。應當明確究竟是同類型的產品、還是某一產品,還是我方生產或出口的全部產品。??
向對方支付的報酬問題。應當明確向對方支付的報酬,是以我方出口與對方銷售之差價方式,還是確定一個百分比數。??
業績考核。應當與對方確定他在一定時期內,應當銷售的產品數量態伏或金額。如規定對方必須在一定時期(如一年)必須銷售一定數量或金額的產品襲蔽。如果不約定對方應當完成的數量或金額,實踐中往往容易造成對對方約束不夠,達不到我方的營銷目的。??
知識產權保護。產品是否涉及專利,如果涉及專利,則應當讓對方承擔起協助保護該產品在其銷售區域的專利保護責任,如協助在當地申請專利保護、制止他人的侵權等。另外,產品一般均有商標,我方拍閉州應當考慮是否需要在對方所在地乃至其銷售的其他國家,申請注冊商標。由於商標的保護具有地域性,即僅在商標注冊國(地區)受法律保護,對出口產品的國外注冊也是應當特別注意。??
無論是採用代理或經銷的方式,均需簽訂書面合同。在簽訂書面合同時,應當注意如下主要問題:簽約雙方的名稱應當是全稱而不應是簡稱。我方或對方是集團公司的成員(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時,更應寫明全稱。明確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還是經銷。是獨家代理或經銷還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經銷。是否允許對方代理或經銷其他方的產品等。??
指定地區范圍。合同中應當根據交易的具體情形和我方意圖、對方拓展市場的能力,將對方代理或經銷的區域予以明確約定。以免造成我方產品在不同市場,因銷售者的不同而相互價格競爭。約定產品的范圍和數量或金額。即對方代理或經銷的具體產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確期間內應當代理或經銷的產品數量或金額。報酬以及支付結算的方式。根據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經銷,明確報酬的計算方式。約定雙方如何支付報酬,乃至貨款(經銷方式下)結算和支付方式問題。??
對方對產品在當地市場營銷推廣的義務。如廣告宣傳、展覽、市場信息提供,以及因這些營銷推廣產生的費用承擔問題。合同終止的情形。應當約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將自動終止,哪些情形下為提前終止合同。這對於保護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動權相當重要。違約責任。由於各地法律規定的不同,對於違約責任,最好預先約定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以免發生爭議後雙方難以協商解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的確定。??
適用法律。在國際貿易中,一定要在合同中預先約定合同所適用的法律,在代理或經銷交易中也不例外。爭議解決的方式。這直接決定了今後爭議解決的難度和方式,也涉及爭議解決方案與決定的執行問題。鑒於仲裁是國際貿易中普遍接受的方式,且容易和方便在各國執行,建議採用仲裁方式。同時要約定仲裁機構和仲裁地點問題。
問題二:代理和加盟是什麼意思?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而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
不過代理要考查信用度的
雖然同為合作夥伴,但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僅是終端商的一種,是銷售點的一種,產品價格方面沒有優勢,不過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銷量的一種經銷方式,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的要求,加盟一個正規的特別是有經驗和實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經營風險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還是經銷加盟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權地區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營銷上擁有更多的自 *** ,與公司在授權地區平等;而加盟商要認同經營理念,遵守公司的規定,並接受公司監督。
問題三:區域代理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區域代理有省代理和零售代理2種 省代理是指這個省份內是這個代理商的范圍 有人想在這個省內做就要和這個代理商聯系 也就是地區辦事處。而零售代理就是指在某一個地方開零售店做零售,那他就必須和省代理商聯系 談條件 滿足雙方條件你就可以代理這個品牌了
問題四:單店加盟與代理加盟有何區別? 單店加盟是指在合同約定區域內找一個合適的門面開百比佳專賣店;代理加盟是指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加盟商可以招商加盟;單店加盟只允許加盟商開一家店,若加盟商開第二家店那麼需要交納同等的加盟費;代理加盟的話,則可以在所代理區域內開多家店,並且公司不會再收取加盟費用;代理有權在所代理區域內招商,並收取全額的單店加盟費用。
問題五:餐飲區域代理啥意思 1區域總代理的利益來自於區域內所有自營店的經營利潤以及加盟店的店的進貨折扣差。其次,區域總代理在自己轄區內發展加盟店,其管理費一部都歸屬於區域代理商;其三,在區域內,總部按區域物料銷售的總額標准,返利給區域代理商;其四就是為區域內加盟店提供半成品的這部分收益。
2 這五部分就是成為區域代理商後,大致的利潤點了。可別輕看了這五部分,事實上每一部分都能為代理商帶來巨大的收益。下面,我們來以一個普通的地級市地區代理為例,來算一筆賬,你就能看到一個區域代理商的利益回報有多大了
問題六:什麼是區域代理加盟商 就是1個片區都歸你,其他人不能在你片區內開同一品牌的店鋪,但是代理是有任務要求的
考慮下做小飾品店?小玩意飾品連鎖加盟,乾乾凈凈的,輕松賺錢~
問題七:區域代理什麼意思?怎麼代理一個品牌? 區域代理――產品在一個地區的代理權 怎麼代理一個品牌――在代理區域內銷售本品牌
問題八: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區別是什麼 按照現在的說法:代理商比加盟商的許可權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也可以說成是某某區級代理、市級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財力和經營能力,公司授權給代理商在某一區域代理經營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發展自己的加盟商,不過需要報備總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個品牌作為自己銷售的品牌,開個店,不過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級,也可以是二級; 總的說,比較大的公司集團會分華東區代理啊,華南區代理等等,小的公司就直接發展加盟商;
❸ 私自轉讓加盟店是違法的嗎
私自轉讓加盟店是違法的。
加盟連鎖是契約型聯營。加盟連鎖的特許方及各加盟店一般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獨立的經營主體,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約定,加盟方在特許方指導下獨立開展業務,自負盈虧責任。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
在加盟連鎖經營中,雖然特許方對加盟方要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但這主要體現的是特許方的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加盟方的經營自主權還是在加盟方手上,因為加盟方才是加盟店的出資者及風險的承擔者。
特許方與加盟方雖然有密切聯系,但這只是一種內部的聯系,二者對外是獨立開展經營的。因此,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三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在加盟連鎖經營中,雖然特許方對加盟方要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但這主要體現的是特許方的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加盟方的經營自主權還是在加盟方手上,因為加盟方才是加盟店的出資者及風險的承擔者。特許方與加盟方雖然有密切聯系,但這只是一種內部的聯系,二者對外是獨立開展經營的。因此,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第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第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❹ 我加盟了一個產品是一個市的總代理我不想做了這個代理權能轉讓嗎
肯定不行的,你不做了就要解除和約回收你的保證金,你的市代許可權也就沒有了。
❺ 縐佽嚜杞璁╁姞鐩熷簵鏄榪濇硶鐨勫悧
縐佽嚜杞璁╁姞鐩熷簵鏄榪濇硶鐨勩傚姞鐩熻繛閿佹槸涓縐嶅戠害鍨嬭仈钀ユā寮忋傚湪榪欑嶆ā寮忎笅錛屽姞鐩熻繛閿佺殑鐗硅告柟鍜屽悇鍔犵洘搴楅氬父浣滀負鐙絝嬬殑緇忚惀涓諱綋錛屾牴鎹鐗硅哥粡钀ュ悎鍚岀殑綰﹀畾錛屽姞鐩熷簵鍦ㄧ壒璁告柟鐨勬寚瀵間笅鐙絝嬬粡钀ワ紝鑷璐熺泩浜忋備紒涓氫箣闂寸殑鑱旇惀錛屽傛灉鎸夌収鍚堝悓綰﹀畾鍚勮嚜鐙絝嬬粡钀ワ紝閭d箞鏉冨埄鍜屼箟鍔$敱鍚堝悓綰﹀畾錛屽悇鑷鎵挎媴姘戜簨璐d換銆
鍦ㄥ姞鐩熻繛閿佺粡钀ヤ腑錛岀壒璁告柟浼氬瑰姞鐩熸柟鎻愪緵緇忚惀鎸囧箋佹妧鏈鏀鎸佸拰涓氬姟鍩硅錛屼絾榪欎簺涓昏佷綋鐜頒負鐗硅告柟鐨勪箟鍔★紝鑰岄潪鏉冨埄銆傚姞鐩熸柟淇濇寔鍏剁粡钀ヨ嚜涓繪潈錛屽洜涓哄姞鐩熸柟鏄鍔犵洘搴楃殑鍑鴻祫鑰呭拰椋庨櫓鎵挎媴鑰呫傜壒璁告柟涓庡姞鐩熸柟鉶界劧鏈夊唴閮ㄨ仈緋伙紝浣嗗瑰栨槸鐙絝嬪紑灞曠粡钀ョ殑錛屽洜姝ょ壒璁告柟涓嶆壙鎷呭姞鐩熷簵鐨勫悎鍚岃矗浠匯
鏍規嵁銆婁腑鍗庝漢姘戝叡鍜屽浗姘戞硶鍏搞嬬殑鐩稿叧瑙勫畾錛屼紒涓氫箣闂存垨鑰呬紒涓氥佷簨涓氬崟浣嶄箣闂寸殑鑱旇惀錛屽傛灉鎸夌収鍚堝悓綰﹀畾鍚勮嚜鐙絝嬬粡钀ワ紝鍚勮嚜鐨勬潈鍒╁拰涔夊姟鐢卞悎鍚岀害瀹氾紝鍚勮嚜鎵挎媴姘戜簨璐d換銆傜壒璁告柟瀵瑰姞鐩熸柟鐨勬寚瀵煎拰鏀鎸佸睘浜庣壒璁告柟鐨勪箟鍔★紝鍔犵洘鏂逛繚鐣欏叾緇忚惀鑷涓繪潈銆傜壒璁告柟涓庡姞鐩熸柟鐨勫唴閮ㄨ仈緋諱笉褰卞搷瀹冧滑鍚勮嚜鐙絝嬪瑰栫粡钀ョ殑浜嬪疄銆傚洜姝わ紝鐗硅告柟涓嶆壙鎷呭姞鐩熷簵鐨勫悎鍚岃矗浠匯
姝ゅ栵紝銆婃皯娉曞吀銆嬭繕瑙勫畾浜嗘皯浜嬫硶寰嬭屼負鐨勫艦寮忓拰鏁堝姏錛屾皯浜嬫硶寰嬭屼負涓鏃︽垚絝嬪嵆鍏鋒湁娉曞緥綰︽潫鍔涳紝闄ら潪鏈夋硶寰嬭勫畾鎴栧弻鏂瑰悓鎰忥紝鍚﹀垯涓嶅緱鎿呰嚜鍙樻洿鎴栬В闄ゃ傚悓鏃訛紝姘戜簨娉曞緥琛屼負鍙浠ラ氳繃浠g悊浜哄疄鏂斤紝浣嗘湁浜涜屼負蹇呴』鐢辨湰浜哄疄鏂斤紝涓嶈兘浠g悊銆
❻ 區域代理,加盟,直營分別得含義和區別
區域代理:作為產品的代理商還是作為經銷商兩者存在重大差別。如果是作為代理,則對方就該成品所簽訂的買賣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擔法律責任,這需要我方與對方之間存在相當的信賴關系。如果是經銷性質,則只是我方將產品銷售給對方,由對方在約定的區域內再進行銷售,我方不承擔對方再進行銷售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產品責任除外)。
在這個區域內,你就是這個品牌的負責人
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主要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從關繫上說:直營就是品牌商自己的事情,跟其他人無關!加盟者就是對這個品牌做投資的人中最下面那層的投資人!代理呢,其中的主要關系方都是投資人,是投資人之間的上下級關系
❼ 加盟有區域保護嗎
一般來說加盟都是有區域保護的,區域保護能夠保護加盟商的經營權益,防止惡性競爭。
因此加盟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在簽訂合同時,區域保護也一定要明確的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