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達能飲料代理怎麼做 達能飲料代理條件
達能飲料市場需求量越來越大,喜歡的人不斷地增多,助推了能量飲料行業的發展,也帶來了不錯的投資商機,能量飲料市場上很多品牌都是可以加盟投資的,投資者可以把握住這個機會進行布局,但是要注意加盟品牌的篩選,選擇與達能飲料這樣的大品牌合作,可以有效地降低風險,下面一起來看看其加盟詳情。
品牌介紹:
達能自1987年進入中國,於2006年將亞太區總部搬到了上海。目前達能旗下4大業務在中國均成長迅速。2008年11月,中國達能飲料管理總部在廣州正式成立。目前,中國達能飲料擁有16間工廠、150個銷售辦公室,員工超過6000人。主要品牌包括:脈動、益力、樂百氏。
達能飲料代理條件:
①有合格經營資質的公司或個人
②認可達能飲料品牌發展,對達能飲料產品及營銷政策感興趣
④有較強的信心和責任心
⑤有長期合作的決心
⑥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⑦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⑧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⑨有豐富的市場操作經驗
代理達能飲料的利潤:
達能飲料加盟代理好項目,投資創業有優勢,加盟致富快,而且在注重口感的同時,突出健康、時尚元素。達能飲料代理招商成本更低,有更高利潤!達能飲料還具有容易操作、好賺錢、口味好等諸多優勢。所以選擇達能飲料批發加盟,必然可以讓你輕松致富。
達能飲料代理投入:
1、具有合法的公民或企業組織,具備適宜經營場所。
2、加盟者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勤奮務實、誠實守信。
3、認同達能飲料經營理念和經營管理模式,服從連鎖總部的管理。
達能飲料所在公司圍繞電子商務、直營渠道建設核心業務不斷擴大投資規模,深入推進、自主創新、發展壯大。達能飲料憑借其獨具魅力的品牌戰略和優質服務,以星星之火,掀起燎原之勢,在中國大陸設立運營管理、技術培訓、服務支持多功能的運營管理服務基地,在瞬息萬變的競爭中鎖定市場、研發創新、高效執行、牢牢把握住市場主動權。
提醒:如果您要了解具體的加盟代理信息,請聯系相關達能飲料品牌的運營者,如果以上內容侵犯了您的利益請聯系我們,我們會立即刪除!
『貳』 怎麼代理一個飲料品牌
一般來說食品飲料代理銷售渠道包括:超市、士多店、批發商等。
1、首先可以去該品牌官網了解加盟事項,或者打客服電話了解。
2、對於代理商來說,由於從廠商那邊提貨現在一般都是先款後貨,資金是進入這個行業、選擇品牌的門檻。
3、確定了就可以線下考察,進行相關的流程,簽訂協議等等。
4、在一個城市中,食品飲料代理銷售網路很龐大,所以銷售網路也很重要,這取決於銷售網路積累和分銷能力,作為代理商當然是要雇業務員並有相當的運輸工具。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2)廣東飲料加盟代理擴展閱讀: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代理商的授權: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行事。
代理雙方屬於一種委託和被委託的代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
『叄』 怎麼代理一個飲料品牌
一般來說食品飲料代理銷售渠道包括:超市、士多店、批發商等。
1、對於代理商來說,由於從廠商那邊提貨現在一般都是先款後貨,同時下面的銷售渠道,如:商超,一般都有一定的帳期,所以會佔用一定的資金。具體數字,由不同品種、品牌的產品的市場容量、銷售量決定。資金是進入這個行業、選擇品牌的門檻。
2、由於在一個城市中,食品飲料代理銷售網路很龐大,所以銷售網路也很重要,這取決於銷售網路積累和分銷能力,作為代理商當然是要雇業務員並有相當的運輸工具。
綜上所述,進入這個行業需要資金、銷售網路和分銷能力。
(3)廣東飲料加盟代理擴展閱讀
代理類型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