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商代理 » 招商加盟規定
擴展閱讀
對加盟奶茶的看法 2025-02-02 09:48:23
起點09加盟費多少錢 2025-02-02 09:46:30

招商加盟規定

發布時間: 2024-01-08 18:38:22

Ⅰ 商業加盟是否需要特殊經營許可證

您好,如果確定要商業招商加盟的話是需要辦理特許經營許可證的。

Ⅱ 一個餐飲公司需要那麼資質和證件能招加盟商

1、商標證;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衛生許可,執業許可等;
3、有成型的產品線和經營可復制性;

Ⅲ 招加盟店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從事招商加盟也就是特許經營活動,應當在商務部進行備案,並且符合2店1年等條件。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

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如果是特許性的話,慢慢辦理起來也是這個許可,辦理起來也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所以說必須的

Ⅳ 企業想通過招商的形式發展加盟店,需要遵循《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嗎

1、肯定要遵守啦,如果你想開展加盟店來拓展市場,就需要到國家商務部進行備案登記,只有做完備案登記才可以嗎可以開展加盟店。否則將構成侵權,

Ⅵ 無特許加盟許可證招商加盟合法嗎

無特許加盟許可證招商加盟不合法。特許人未依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並會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8條,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Ⅶ 加盟沒開店可以索要加盟費

加盟沒開店,能不能退加盟費?
能不能退加盟費,取決於很多因素。
第一,要看簽約時間。如果是剛簽約不久,公司還未開始提供服務、沒有培訓、沖擾沒有選址、沒有裝修設計等的,那麼還是處於「冷靜期」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冷靜期」條款,是考慮到被特許人對加盟的行業可能沒有充分的了解,法律從保護被特許人的利益出發,要求特許人必須給予被特許人考慮是否繼續從事特許經營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許人決定不從事特許經營的,在此期限內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合同。被特許人單方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權利,是一項法定權利,特許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即便合同沒有約定「冷靜期」,被特許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
但冷靜期到底是多久,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考慮,各地法院認定標准不一。如果確定不再加盟,就要盡早解除合同,保護好自己權益。畢竟「法律不保護睡覺的權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簽約時間比較久,甚至已經合同期滿了,就很難適用「冷靜期」的規定行使單方解除權。此時需要從公司存在過錯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維權證據。
1、公司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時存在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加盟商發現後有權單散備旦方解除加盟合同,至於隱瞞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達到何種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單方解除權,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對於合同簽訂有重大影響的、足以影響加盟商決定簽約與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對於加盟商而言,選擇加盟並願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往往是因為公司對項目作出了大量承諾,並約定會提供選址、培訓、裝修設計、配送設備物料、產品更新等全套開店服務,加盟商可以實現輕松開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誘加盟商支付加盟費後,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滾源;(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過錯的,加盟商有權以公司違約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退回款項、賠償損失。
3、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權的風險。
公司授權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公司的核心經營資源,如果其商標或者項目
標識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屬於經營資源存在重大瑕疵,應當認定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並要求退回加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