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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A門業加盟代理 2025-02-04 14:21:51

代理加盟費退款

發布時間: 2023-12-09 06:24:39

1. 一般加盟店簽了合同,能否退款

法律分析:簽了加盟合同能退款嗎,首先,國家對加盟企業有著法律規定,當事人簽訂合同後,後悔了,想解除該合同。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是加盟費是不能退還的,如果是繳納了加盟費對方沒有取得特許經營權,加盟商可以要求全部退還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 做加盟店,現在不想做,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款嗎

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實際使用對方的經營資源,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符合冷靜期的規定。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加盟,最好加盟期限期滿之前 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夠證明加盟總部存在欺詐故意,還可以考慮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還加盟費,已經履行的部分加盟應該不會退的,除非可以證明總部構成了根本違約,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才可以退還部分加盟費。撤銷合同的法律結果一般是退加盟費,因為被依法撤銷的合同後,合同等於不存在,當然要退還加盟費的。請求解除合同務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接近合同期滿請求法院解除的請求一般不會得到支持的;期限滿了,是不很難的。

對特許人欺詐的認定應綜合考慮特許人隱瞞的信息、提供的虛假信息或誇大的經營資源與合同目的的關聯性、與真實信息的背離程度及其對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和履行的影響程度等因素。 特許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隱瞞、提供或者誇大直接關繫到特許經營實質內容的相關信息或經營資源,足以導致被特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可以請求撤銷或者依法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隱瞞重大變更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誇大經營資源,給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造成實質影響的,被特許人可以請求撤銷或者依法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

與特許人有關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可能直接影響到被特許人是否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或者可能對被特許人實現特許經營合同目的產生重大影響,但特許人隱瞞該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依法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期限內,一方當事人被吊銷營業執照,致使其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的,當事人可以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的當事人被吊銷營業執照致使其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該當事人隱瞞該信息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等法律責任。

3. 加盟費可以退嗎

對於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可以返還的,可以要回來;對於合同中沒有約定時則加盟費的退還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及時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加盟經營方應當具有過錯或者加盟者未進行實際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4. 交了加盟費簽了合同還可以退款嗎

法律主觀:

一、加盟費交了簽了合同可以退嗎
合同簽了加盟費交了一般是不可以退的。如果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發生了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加盟費不一定能退,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退的,能退;如果定立加盟合同時對方有違法情形,使加盟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加盟合同怎麼簽才有效
加盟合同簽訂時,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且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當事人簽字蓋章,此時是效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缺團事法律行為無效。
三、簽訂加盟合同時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簽訂加盟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段扮頌標章注冊證。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
5.競業禁止的條款。
6.管理規章的問題。
7.關於違約罰則。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八握鄭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 加盟費是可以退還嗎

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費可以退: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的。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 合同解除 的。 3.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的。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6868依法成立的合同鉛笑帆,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升櫻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 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 合同生效 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槐雹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6. 媛福達超市怎麼退加盟費的

通過銀行卡退款。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在加盟者確定退出媛福達超市之後,15個工作日內,會將加盟費退至加盟者的銀行卡內。媛福達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是一家集生產、物流、種植、餐飲、電商+實體零售為一體的新零售企業。

7. 加盟費不給退怎麼辦

如果不給退的,可以直接起訴處理。

加盟被騙,該怎麼維權?


1、明確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越快越好。

如果確定不想做了,就要盡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時要明確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請解除,也不是申請退費,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簽約後,明明已經知道公司或者項目存在一定問題,但心存僥幸,總覺得公司不會欺騙,對公司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及時向公司提出解約,錯過了維權的關鍵期。因為合同一直沒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錯過了冷靜期,如果是區域代理了,那這段時間內佔用了公司的區域代理名額,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退費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項目有問題,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約,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約,而是向公司申請解約,然後一直被公司以領導開會、領導出差等借口拖延時間,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寫下了書面的退費申請,留下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2、必須保留提出解約的證據,可以是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記錄。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過口頭或者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並沒有保留這個溝通的證據,到後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時間後,才反應過來要維權,此時就缺乏證據證明曾經提出過解約,這個給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通過郵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遞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並在快遞單上註明這個是某某解約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底單,同時把解約通知書通過微信發送給公司的各個工作人員。

3、合同解除之後,就要積極跟公司洽談退加盟費事宜(重點、重點、重點,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要積極聯系公司洽談退款事宜,談的時候,不要說是因為資金不足、合夥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從公司及項目本身的問題出發,委婉表達對項目的前景、對公司的實力等了解不夠,認為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等,再結合冷靜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當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時,公司的拖延戰術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借口說領導出差了,要下個星期或者下個月才回來,要等領導回來才能給回復;另一個就是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轉讓成功後再退回加盟費。其實細想,以上兩個說辭漏洞百出。

首先,領導出差了,難道公司就不運轉了嗎?領導處理問題,就不能通過電話、微信等便捷溝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處理?不可能吧。所以說,加盟商過去公司談退款,如果對方用這個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斷該公司無任何和解的誠意,無非是拖延時間,拖到冷靜期結束罷了。

其二,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額,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為什麼要幫加盟商轉讓呢?貓膩就在這里。

(1)口頭承諾幫忙轉讓名額,實際根本沒有行動。很好理解,有加盟商過來洽談,公司肯定是優先推薦空白市場,一是為了打開市場,能爭取新客戶肯定是優先爭取新客戶;二是原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費用也繳納了,退費與否,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會跟加盟商補簽一份委託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額,並由公司負責向第三人轉讓,轉讓後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剩餘加盟費才退還給加盟商。這種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這份協議簽訂之後,加盟商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加盟資格沒有了,加盟費也沒拿到,公司轉讓成功後,還要扣一部分手續費,公司沒轉讓成功的,公司什麼責任都沒有,拖到冷靜期滿,或者拖到合同期滿後,公司輕飄飄一句「沒人要,轉不出去」,加盟商能怎麼辦呢?

把握時間,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時間,因為時間拖的越久,對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會讓加盟商先寫一份退加盟費的申請書,等領導審批;也可能說不能退加盟費,但是可以幫助轉讓,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會一直等下去,而錯過起訴的最佳時間。

4、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

8. 加盟費怎麼退 被坑了

簡單來說,如果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可以委託律師起訴主張退費;

1、在合理期限內提出不再加盟的要求,

2、未接受對方主要的服務,

3、對方存在過錯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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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人親自辦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