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合同有效期內如何中止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者當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這兩種情形都是逾期時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條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則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當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這兩種情形都是逾期時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Ⅱ 加盟合同有效期內如何中止
法律分析:加盟合同只能終止不能中止。如果要中止加盟合同,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且要得到總部的同意才能中止加盟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Ⅲ 加盟商如何單方面解除合同
加盟商要想單方面解除合同,需要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如下:1、由於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Ⅳ 怎樣解除加盟店合同
可以約定解除該合同。具體是指,當事人可以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一方在特定的情形下,享有 解除合同 的權利。當慧仔約定的條件滿足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即可以通過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蠢岩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帶碧御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Ⅳ 加盟合同終止的情形是什麼
法律分析: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2、合同解除;3、債務相互抵銷;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6、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六條 因受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產、解散,致使委託合同終止的,受託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Ⅵ 解除加盟合同協議書範文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解除加盟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決定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特許加盟合約協議書》。
一、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標、店面等與甲方相關的視覺形象識別系統、行為識別系統,並不得再以甲方特許加盟連鎖店的名義進行經營。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乙方以甲方為名義辦理的證照進行注銷、變更,並將變更後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加蓋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審核。
三、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交給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費共計: 拾萬元(人民幣大寫拾萬)。
四、本協議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特許加盟合約協議書》,對雙方而言互不違約,雙方均無需承擔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簽定之日並在乙方交給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費 拾萬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後,雙方互不負債權債務。
六、乙方對以甲方為名義辦理的證照進行注銷、變更,並將變更後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加蓋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審核後,同時全部交付給甲方加盟費拾萬元後,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萬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加盟協議是一種新型的創業方式,但創業有風險,一旦覺得創業道路沒選擇好,及時解除加盟合同合作協議書也是明智的選擇,能夠將損失減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