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是什麼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如下:
一、三者主要權利不同
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二、三者所處環境不同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
代理商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託的活動,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1)代理經銷商加盟商擴展閱讀:
經銷商的管理模式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台,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准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於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准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❷ 什麼是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商他們有什麼區別
1、經銷商這是最不正式的一個分銷機構。他與供應商之間通常沒有穩定的、長久的合作關系。而是在需要進貨的時候供應商能提供貨物並能提供適當優惠的價格。 2、代理商 這個是比較正式的合作分銷關系。通常他們拿到的價格比較優惠,並且能得到廠商或供應商提供的很多技術層面的支持。通常,會存在一份比較正式的代理合同。 3、加盟商 這個是指使用由總店提供的統一商標,由總店提供店面設置指導,提供統一的促銷機制,提供統一的售後服務 ,並且提供統一的價格。一般工業品不存在這樣的合作關系。
❸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在現實生活中,汽車的使用范圍是很廣的,所以不少有想法的人就想代理4s店,趁機賺點小錢,那麼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下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1
第一種:直接向廠里申請品牌1級代理(即4S店,按以下步驟執行。)
品牌代理一般要經歷以下步驟。總計經歷時間在6個月~1年左右
第一步,先找一塊地,地皮面積4000-7000平米。外延面積適當擴大。
第二歩,注冊一傢具有汽車銷售資質的公司。
第三步,下載經銷商加盟表,填寫並提交申請。等待審核。
第四步,如果審批通過,根據廠家要就進行店面建設並提交驗收申請。如果未批註,看是什麼原因,從新執行前三歩。
第五步,驗收合格後,支付首批貨款,支付保證金。簽訂代理合同,下發代理授權文件。
第六步,憑借授權文件,去辦理經營手續,(就是將銷售品牌寫入營業執照內)手續齊全。
1、地皮費用:
2、建店費用:
3、加盟費:單網1000萬左右。逐年有變化
4、銷售保證金:300萬。逐年有變化
5、貨款:單車進車成本X提車數
第二種:二級經銷商代理,很簡單
第一步,注冊一個汽車商貿公司。
第二歩,找你當地4S店的二級經理洽談二級代理事宜,需要保證金,最後不賣了把車退回去只要沒丟沒磕碰就會全額退款。
品牌代理,被許多人稱為利用「拿來主義」賺錢,就是廠商通過契約形式授予某個人或公司銷售其產品的權利。一般說來,品牌代理商可以一個較低的折扣拿到品牌產品,然後再以全國統一的零售價銷售,其中的差價成為品牌代理商的主要利潤來源。品牌代理商的核心就是開拓市場,市場越廣闊、銷售量越大,代理商賺取的利潤也就越大,它不需要動用自己的流動資金,不需要擁有大量庫存,承擔風險相對較小。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2
汽車銷售代理商:如何成為汽車代理商
如果你希望做4S店,可向相關的汽車廠家提出申請,並按照廠家提供的表格填寫相關內容.同時你應該有10畝左右的土地儲備,1000萬元以上的啟動資金
以一般的4S店為例,在一般中級城市征地成本為20-50萬元1畝,向廠家交納300-500萬元的保證金,每月的進車計劃為60輛,必須全款提車,設單車價格為8萬元,則每月需480萬元流動資金.一個4S店的每月最低折舊成本為30萬元左右.以上費用不含帶建設費、廣告宣傳費等其他費用。
如果你希望做一般汽車經銷商,首先應具備300平方米以上的展廳,5名左右銷售後勤財務人員,50萬元左右的啟動資金。一般來講,代理一個品牌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從5萬元到50萬元不等,(根據品牌不同而定)由4S店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樣車。
一般一個汽車銷售公司月場地租金為5000元左右,支付人員工資4000元,繳納各項稅費約占總營業額的30%左右。廣告宣傳3000元左右,其他雜費不計。
給你算筆帳,貴公司每月銷售15輛各型號汽車,按每台車毛利3000元計算,當月收入4萬5千元,扣除場租5000元,工資4000元,水電費200元,電話費300元,宣傳費3000元,各種稅費13500元,雜費1000元,理論收入24000元。
以上計算不涉及市場競爭環節,以下提供一些車型在殺價後的真實利潤: 上海大眾:桑塔納200元,帕莎特500-1000元,波羅500-800元 一汽大眾:捷達500元,高爾夫500元,奧迪1000-2000元 東風雪鐵龍:富康200元,愛麗舍500-800元 上
海通用:賽歐800元,景程1000元,凱越800元,別克1000-1500元 廣本:雅閣2000元、飛度800元、奧德賽3000元 在開店之前請務必做好當地的市場調查,分析當地的汽車銷量和競爭狀況,再下手也不遲。 祝你如願以償!
汽車銷售代理商:中國汽車銷售模式
中國最早的汽車銷售是由國營的汽車銷售公司壟斷。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汽車廠商開始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並逐漸形成以下四種汽車渠道模式。
總代理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總代理→區域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進口汽車主要採用這種模式,如賓士、寶馬等。
區域代理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區域總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這種模式與IT渠道的區域代理制基本一致。這是汽車渠道最早採用的`模式,目前使用這種模式的廠商已較少。
特許經銷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特許經銷商→最終用戶。區域代理制實施一段時間後,汽車廠商逐漸發現很難對經銷商的經銷行為進行規范,市場價格體系混亂,1996年後,汽車渠道逐漸向特許經銷制轉變。目前一汽捷達、神龍富康等採用這種模式。
品牌專賣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專賣店→最終用戶。品牌專賣制是1999年發展起來的渠道模式。主要以「三位一體」(包括整車銷售、零配件供應、售後服務)專賣店和「四位一體」(整車銷售、零配件供應、售後服務、信息反饋)專賣店為表現形式。目前廣州本田、上海通用是這種模式的代表。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3
汽車代理商怎麼加盟
1、品牌專賣制
主要就是目前大行其道的「4s」店。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專賣店→最終用戶。品牌專賣制是1998年以來由歐洲傳入我國並發展起來的渠道模式專賣店和「四位一體」專賣店為表現形式。
2、總代理式
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總代理→區域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進口汽車主要採用這種模式,如斯巴魯等。這種模式的優點就是能調動總代理的資源,充分發揮總代理的區域管理作用。缺點就是層級過多,廠家的調控手段會受到限制。
3、特許經銷式
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特許經銷商→最終用戶。這是由於汽車廠商逐漸發現很難對經銷商的經銷行為進行規范而產生的。
4、汽車大賣場、汽車超市
如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成都紅牌樓汽車交易市場等,嚴格說來這種營銷方式並不能算單獨的汽車銷售渠道,但是大賣場和汽車超市相對來說同樣能夠整合市場資源,促進銷售(比如,當年連4s店內都買不到的加價車,在汽車大賣場只要肯出錢就可以弄到手)。
5、區域代理式
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區域總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這是汽車廠商,對區域進行劃分的代理模式,規定的區域內允許有一定數量的代理,防止惡意競爭產生的不利品牌形象的事情。
汽車代理商的加盟模式有很多種,在加盟之前首先要進行市場調查,確定汽車品牌,在選擇代理方式,最後進行各方面的資金投入。
❹ 代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 x0dx0a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x0dx0a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x0dx0a ★賺取傭金(提成) x0dx0a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x0dx0a ★供貨權力較大 x0dx0a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x0dx0a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x0dx0a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x0dx0a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x0dx0a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x0dx0a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x0dx0a 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桐拿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x0dx0ax0dx0a緊密型x0dx0a (如麥當勞):在國外的大型連鎖加盟公司都是這種加盟方式。主要特點是:嚴格復制總部所規定的經營模式,包括布局、生產標准、銷售、進貨、組織機構、服務、培訓等。加盟商只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和首期加盟費,就可以享受到一切總部成功的資源,總部完美復制以保證加盟商的利潤。至於法律責任,則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如何規定。x0dx0ax0dx0a鬆散型x0dx0a (如上海龍峰豆花香):國內大多數食品、汽車、醫葯、服務行業使用,適合於中國的國情,總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經過反復驗證證明成功的運作方案,進行招商加盟。認真地提供一套創業方案,做電話反饋,跟蹤服務,給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許使用權.。在法律上這種加盟其經營主體還是加盟商本人.x0dx0a 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x0dx0a 加盟店和直營店是連鎖經營的兩種方式。連鎖經營能夠有效的整合市場資源。x0dx0a 這些資源包括:管理\市場\品牌\成本\服務等各方面。x0dx0a 直營店一般為特許人全額投資。加盟店一般為雙方合資。x0dx0a 直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比較緊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鬆散。x0dx0a 直營店員工一般列入總部序列。加盟培輪姿店員工一般不列入總部序列。x0dx0a 直營店一般相當於旗艦店,加盟店一般相當於主力店。x0dx0a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x0dx0a 分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不獨立負責。x0dx0a 子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衍生機構。包括服務於主業務的配套投資(經營項目不同)以及主業務的衍生(經營區域不同)。x0dx0a 子公司一般獨立負責。x0dx0a 原則上不能把基礎於總公司的投資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x0dx0a 只有以總公司為投資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視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x0dx0a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額獨資。x0dx0a經銷商概述x0dx0a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關配絕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經銷商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x0dx0a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x0dx0a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x0dx0a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x0dx0a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x0dx0a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關系x0dx0a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 x0dx0a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x0dx0a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x0dx0a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x0dx0a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x0dx0a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x0dx0a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❺ 加盟與代理的區別是什麼到底哪個好
加盟和代理都是商業合作的形式備粗敬,但是其具凳櫻體的合作方式和權利義務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加盟是指在某個品牌、產品或服務上與品牌方簽訂協議,以品牌授權的形式在一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享受品牌方提供的各種支持和資源,包括品牌形象、產品、市場推廣等;代理則是指代理方在一定區域內獨家銷售某個品牌的產品或服務,代理方可以獨立制定銷售策略、銷售渠道等,但需要按照品牌方的要求進行銷售活動。
加盟和代理的優缺點也不同。加盟的優點在於可以藉助品牌方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推廣資源,獲得更多的客戶;缺點在於加盟費用較高,而仿慎且需要按照品牌方的經營管理方式進行經營活動,缺乏獨立性。代理的優點在於可以擁有獨立的銷售渠道和銷售策略,而且不需要支付高額的加盟費用;缺點在於需要自行承擔銷售風險,同時代理的銷售渠道和銷售策略也可能會受到品牌方的限制。
綜上所述,加盟和代理各有其優缺點,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進行選擇。如果想要藉助品牌影響力和市場推廣資源,可以選擇加盟;如果想要擁有更多的銷售自主權和更少的費用負擔,可以選擇代理。
❻ 什麼是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商他們有什麼區別
1、經銷商這是最不正式的一個分銷機構。他與供應商之間通常沒有穩定的、長久的合作關系。而是在需要進貨的時候供應商能提供貨物並能提供適當優惠的價格。 2、代理商 這個是比較正式的合作分銷關系。通常他們拿到的價格比較優惠,並且能得到廠商或供應商提供的很多技術層面的支持。通常,會存在一份比較正式的代理合同。 3、加盟商 這個是指使用由總店提供的統一商標,由總店提供店面設置指導,提供統一的促銷機制,提供統一的售後服務 ,並且提供統一的價格。一般工業品不存在這樣的合作關系。
❼ 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區別
經銷商 代理商 加盟商
法律關系 買賣 代理 委託
與第三者責任 自己承擔 委託人承擔 不承擔
機構性質 擁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企業 企業/個人 個人
取酬方式 經營利潤 傭金/提成 提成
產品價格 加價銷售 規定價格 規定價格
經營品種 多品種、多品牌經營 一般不經營競爭品牌 各類型的品牌
所有權 擁有商品所有權 不擁有所有權 不擁有所有權
經營自主性 自主經營 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付款方式 貨款兩清、賒銷、代銷等 售後回款 貨款兩清
付款性質 貨款或保證金 保證金 貨款
廣告投入 按比例分擔 由供貨商負擔 由廠家投入
品牌責任 對品牌責任心較小 承擔樹立和維護品牌的責任 對品牌責任心無
考核指標 銷售量 市場質量和銷售量 無
權責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供貨權利較大 無
主體 以委託人廠商的名義銷售、合同 自己的名義 無
風險 有 無 有
拓展資料: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參考資料:
網路 經銷商
網路 代理商
網路 加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