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認定為傳銷的TST4月仍在招代理,為何沒能斬草除根
原因有兩個,一是許多人仍然幻想發家致富,二是tst庭秘密的代理商迫切希望回本。
明星擁有副業者不在少數,但是部分明星開展的副業卻違反我國法律規定,其中包括tst庭秘密。該品牌的主要負責人為張庭和老公,兩人一直都在電商平台直播賣貨,Tst庭秘密代理商不計其數,還伴隨著成本和銷售價相差甚遠的狀況。
隨著相關媒體曝光tst庭秘密存在著虛假銷售和傳銷後,許多網友才真正了解到該品牌的發展史。張庭和老公結婚後,並沒有回歸影視行業,反而一心一意直播賣貨。也許是直播賣貨利潤很大,也許是張庭和老公迫切希望賺錢,於是兩人推出tst庭秘密,並邀請多位明星為其站台。現如今,Tst庭秘密仍然招收代理,卻引發無數人關注。
總的來說,當我們面對不同的選擇機會時,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分辨信息真偽。部分傳銷組織偽裝成微商,代理商賠的精光,品牌負責人卻一夜暴富。
2. 加盟店合同進貨任務未完成如何處罰
按合同規定。
根據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公司單方面違約或者強行定製不公平條款,可以不執行,嚴重的可以解除合同。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3. 交了三千多塊錢做淘寶加盟代理商,兩個月了一件賣不出去,我該怎麼辦,怎樣能把錢要回來
別指望了,這種幾千塊錢就能加盟的絕對是忽悠新手賣家的。。稍微正規店的加盟商至少都是5萬起的價格。。。這錢是肯定要不回來了,你隨便問個老賣家,3000塊錢怎麼可能加盟。。。只能吃一塹長一智了。。花錢買教訓吧
4. 品牌加盟的失敗原因
對於品牌加盟的管理,所謂成功的範例有很多,但對於不成功品牌的分析尚不算多——鑒於此,如果有針對不成功品牌的深思,你就會對成功品牌的建立充滿信心,因為,不成功的品牌是我們品牌建設過程中最直接的鏡子,面對它,我們看到的是直觀的品牌生命:
1、現代加盟商更關注的是自身的利潤獲得,加盟品牌的最終目的,就是擴大利潤目標,但現實加盟商往往無法做到與品牌方的充分融合——加盟商沒有認為自己加盟後就是要和品牌人是共同的利益意識。
2、加盟商對品牌方要求較高,認為加盟一個品牌就是要低投入高回報,這就必然使加盟商在自身無法達到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將過於理想化的目標實現完全寄託在品牌方身上——總想用最低的投入來獲取最高的回報。
3、加盟商自認為有一定的區域零售經驗,往往有選擇地參加或不熱心參與品牌方的統一推廣,更不願意高透明度地接受品牌方的管理——加盟商容易抵制統一的銷售政策和促銷管理。
4、本位主義是加盟商的一個習慣,往往在面對品牌方全國整體發展策略時,加盟商考慮的只有自己區域的利益,這樣就會影響品牌方全國統一策略的實施——在區域發展的問題上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品牌的整體戰略。5、品牌發展的最大瓶頸,就是人才的匱乏,當今商業競爭的激烈,以及品牌擴張的需要,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人才的競爭以及員工素質的不斷提升——員工素質和管理水平達不到品牌的要求。
6、信息時代的今天,加盟運營管理依賴的是暢順的信息交流,而加盟商往往是不願意以透明和高速的信息交流來配合品牌方的運營管理——不願配合品牌方的信息反饋要求。
7、行業自律以及加盟商自身的規范經營,也成為加盟商品牌加盟過程中尷尬瓶頸,部分加盟商以加盟實力品牌為名,日常經營中,摻雜其他品牌貨品、私自竄貨,惡性競爭、甚至是搞價格欺詐。「掛羊頭賣狗肉」——摻貨、造假、竄貨和價格欺詐——致使品牌方疲於內部的整頓,而無暇開拓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1、難以找到條件符合的合作加盟商——雖然對實力品牌有意向的加盟商眾多,但面對與品牌方融合共進的時候,加盟商往往考慮自身的利益最多,合作到一定階段,加盟最初的信賴和熱情已大打折扣,所以,往往是否能擁有眾多志同道合的加盟合作商,就成為了品牌加盟成功的關鍵。
2、很難解決自營店和加盟店的矛盾——品牌方在發展加盟的同時,往往也會在合適的區域拓展自營店,但管理和服務上往往會更加關注自營店的運營,這樣勢必對加盟店的管理無法做到完全一致,也會令加盟商產生加盟只是加盟,不會得到品牌自營店般的同等支持。
3、人才建設的問題,無法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務——品牌方和加盟商同時面對的最嚴重問題就是人才的培養和人才建設的問題,人員的流動加上優秀人才的缺乏,致使品牌方對加盟商的服務往往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因此無法提供給加盟商滿意的服務。
4、生產和庫存的矛盾制約了經營——品牌方生產的持續性以及對市場銷售信息的有限把握,往往令品牌方的庫存壓力巨大,時間一久,新品上不來,舊款賣不出,這樣也同時制約了生產的滿負荷運轉,生產和庫存的矛盾,最終的結果就是令公司經營無法持續長效發展。
5、對市場信息的把握速度和開發生產速度之間的矛盾,影響品牌的市場反應速度——品牌公司對市場信息的真正把握往往是滯後的,而產品生產的開發往往也是封閉的,這就造成了生產的新產品並不一定是市場所急需並具有競爭力的,從而導致品牌的市場反應的遲緩和無效,甚至造成新品積壓。
6、公司自身長期目標的缺失,使品牌發展模糊——品牌公司往往關注未來幾年的品牌發展目標,而不明晰公司品牌長期目標的定位和實現,這就令公司的持續發展理念和具體實現措施變得模糊,表面看是不影響現行的品牌管理,但實際上長期目標的缺失,會直接影響到現行品牌運營的實效。 品牌加盟運營過程中品牌與加盟商上的矛盾,致使品牌加盟發展存在巨大的:
1、資金的投入,進貨不對路的銷售。加盟商進貨往往是隨機性較大,對自身的店內銷售也沒有真正的深入分析,尤其是對現有自身貨品結構的調配也不盡合理,所以從品牌方進貨時,采購的貨品經常會產生積壓,資金受限。尤其對加盟ITM實體店來說,是最大的障礙,由於ITM店並非是統一配貨,而是由加盟商根據當地市場情況自選,這種決策權使加盟商往往未經市場調整和選貨思考,盲目定貨,幸運的是,ITM店較傳統店面的壓貨程度不大,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失和後果。
2、沒有品牌的文化和核心價值。加盟商習慣性的依賴品牌方投入全國性或至少是區域性的廣告,用明星代言等形式,從而忽略品牌自身內在的文化挖掘和核心價值。靠廣告打品牌的有效性已時過境遷,現代品牌的有效運營,更注重的是品牌自身的核心競爭和品牌文化內涵。比如,ITM戰略體系的創始品牌索妃雅在進行推行中,就從未花過一分錢的傳統廣告費用,但其受創業者的關注程度卻相當高。
3、加盟商對於加盟產生錯誤認識的根由往往是在品牌公司自身,除了產品再也沒有別的附加值,這樣加盟商就不會把你當做品牌。以生產型轉為品牌運營的公司,往往在產品上有優勢,從而也會有大批客戶會主動尋求加盟合作,但真正合作後,就會發現品牌方不能做到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務,除了產品外,沒有系統的品牌運營支持體系,這樣,加盟商最終還只是把品牌方當做供貨商而已,品牌之說就只能說是一廂情願。 品牌運營的失效,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直接導致加盟商退出,分析如下:
1、加盟商沒有得到真正的提升,也沒有很高的經營利益,尤其是加盟初期,期望值很高的加盟商,往往最終會成為最早一批的退出者。
2、同行品牌管理能力的持續增強,更具吸引力的品牌效應以及市場表現,使加盟商失去耐心和信心,而決定加盟新的品牌。
3、資金不足,在預期不能達到盈利水準或者沒注重成本的投入,而無力繼續經營。
4、對品牌忠誠度喪失,由於加盟者的文化素質不同,尤其在不理解品牌總部的制定策略的時候,就對產品的價格、服務、廣告、促銷手段等不認同,而自身也無更好的應對建議和措施。
5、盈利和發展較好的加盟商,也會因品牌不能滿足其發展需要而退出。
6、加盟商退出,說明品牌方沒有或者失去了有力的武器——滿足加盟商的盈利、發展、文化要求。 面對品牌加盟的管理「瓶頸」,做為品牌方當務之急,要真正採取行動,理清思路:
1、抓住品牌的核心——是向消費者兌現利益承諾——功能性+情感性+自我表現性
2、掌握品牌營銷的關鍵——充分體現品牌的核心價值——明確目標市場、確定區別於競爭品牌的核心價值——在營銷活動中,堅定不移地貫徹、從而達成實現。
3、通過營銷整合,把品牌的核心價值傳達給目標消費人群,培養目標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
4、建立一個完整的貫穿整個通路鏈的營銷管理體系,以保證品牌營銷的成功。
5、給加盟商一套完備的管理模式——強大的服務支援系統——盈利保障和風險規避系統——產品品質保障系統——產品開發和更新系統——物流供應系統——人才甄選和培訓機制。
加盟管理經營的核心是科學、完善、細致、周密的管理體系,為了品牌管理體系的有效建立,面對品牌發展中的「瓶頸」,如果我們克服它,我們就會盈得機遇,把握機遇,持之以恆,必然會創建卓越的國際品牌,為此我們任重而道遠——路已經在我們腳下,我們唯有堅實地向前邁進!
5. 加盟大品牌衛浴完不成任務會被撤銷嗎
會的。
市場加盟模式有二種一種是加盟品牌區域代理制。一種是加盟品牌合夥模式。二種加盟模式區別是。權力不一樣。任務不一樣。營銷主體不一樣。義務不一樣。權力不一樣是指加盟品牌區域代理制是給你產品讓你在某一個區域經銷。品牌商不會給你絲毫他發展的紅利。
只有自己銷售產生利潤才是自己的。而品牌合夥人卻是自己銷售利潤是自己的。自己所在區域的經銷商或者業主自己購買都有其提成。品牌商發展紅利也跟你一起分享。也就是說品牌有加盟商的一份。加盟品牌區域代理每年有任務完不成就終止合同。加盟品牌合夥人沒有任務。營銷主題不一樣傳統加盟後都是是加盟商自己打廣告自己跑市場自己拉訂單。舉步維艱。
而加盟品牌合夥人後是品牌商採用團隊互聯網營銷系統自動導流自動分成自動分享。給你帶來客流帶來訂單。和你一起做市場做品牌。讓你加盟就意味著成功。如奧力星不銹鋼櫥櫃品牌。
所謂的加盟授權,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收取保證金是品牌方的保險措施,無可厚非。很多品牌都要讓加盟方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並承諾達到一定條件後才歸還。這里也要多加註意,如果保證金的金額過大,就要警惕是否有騙取保證金嫌疑。保證金的繳納一定一定要簽訂在合同裡面,並且注意裡面哪些條款是涉及到不退保證金的,也要跟品牌方溝通,免得到時候被品牌方一個理由就把保證金給拿走了。
6. 做服裝加盟店,代理商跑了,我們被騙了,如何挽回損失
建議撥打12305消費者權益熱線,保留相關交易證明,希望你能夠維權成功,讓跑路的代理商得到法律的制裁。
現如今服裝加盟是很多人創業的首選,市場上也誕生了很多不錯的服裝品牌,比如卡蔓、卡姿、紅凱貝爾等,但是市場上也有一些魚目混珠的服裝品牌,打著招商加盟的旗號騙取創業者的血汗錢,那麼面對此類服裝加盟騙局我們該如何應對呢?女裝網小編就帶大家來看看他們騙人的手段是怎樣的呢?
7、你如果看了他們的網站想了解一些他們加盟的理事項,打電話到公司,他們不會等你問什麼就說你如果有興趣就來公司考察吧。你們想一想,到了他們的地盤,就是他們做主了。怎麼騙都是正常的。所以如果有這樣的公司說你最好來公司看一看,這樣也要小心了。可能你到了他們的公司不會加盟但是寶貴的時間和路費也不少呀。
8、若你稍有小心,問他們有沒有什麼成功的加盟店,在什麼地方,有沒有電話,他們就不會告訴你,統一的回答方式就是來公司現場考察,要不然告訴你的就是離你比較遠的,他們的目的就是不想讓你去看,不想讓你從其他的方式了解他們的情況。但是你如果真的想了解我有一個方法就是你可以到淘寶網上,相信一定可以找到這樣的加盟店在網上銷售。你就可以找到他們的加盟店,再打電話問一問。我這次走了許多加盟店就是通過這個方式找到的。
9、你如果真的到了那個公司,說明這個招商人員在電話中的態度和誠意是比較好的,你才會去。但是你也要小心。要從幾個方面了解這個公司的實力。第一貨物的品質,第二貨物的價格,第三公司的經營執照。如果你想加盟某一項目,千萬不要只看一家,這是你一定失敗的原因。
10、如果你要加盟某一個項目千萬不要交一分錢以上的金額給這個公司,不然你一定死定了。當然要交的話,一定要交給你確信是沒有問題的公司。
11、按照國家的一些法律,要做加盟的公司,一定要有自己的直營店,如果沒有。你根本就不用考察什麼了。就是假的。就是違法的,你就可以直接找他們所在的當地工商局,舉報,說不定還有獎勵呢!
12、如果受騙者就要馬上報警!當然,在網上還有許多好的加盟商,千萬不要以偏蓋全,此文章只是想提醒某些沖動型的年青人。
以上就是女裝網小編總結的服裝加盟騙人的一些手段了,希望大家看了有收獲,更多關於女裝加盟方面的知識,歡迎關注女裝網,最專業的女裝加盟門戶網站,網址就是上面圖片中的水印。
7. 區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錢嗎
區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錢嗎?本案原告自營門店已開張經營,後因虧損而自行關閉,並非被告所導致,判決加盟費不能退案例如下:
2018年7月21日,原告鍾某某與被告某公司簽訂《區域代理合同》,就原告加盟被告的**品牌在某某區享有特許經營權進行了約定。
原告在經營過程中發現,被告作為特許人並未依法向相應主管部門登記備案,被告沒有盡到招商義務。原告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故訴至法院,請求:解除簽訂的《區域代理合同》;退還加盟費250000元、保證金20000元;賠償原告損失等等
經審理後,法院認為:
關於被告在簽訂合同時未按照規定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問題。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上述關於「特許人備案」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規定,而非效力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的法律後果是相關當事人承擔行政責任,並非合同效力受到否定,且該條並未規定被特許人享有解除權。
就本案而言,被告與原告簽訂合同時雖未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但被告於2019年8月9日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備案雖有瑕疵但不足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故被告未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亦不構成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
綜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權的行使應當基於合同一方根本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前提。本案中,被告不存在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原告並不享有法定解除權,本院對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費用、賠償其各項損失的訴請能否支持。
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區域代理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應認定為有效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
合同簽訂後,被告履行了合同義務,將合同約定的**項目標識等經營資源已給原告使用,並對原告員工進行了培訓,原告的自營門店亦已開張經營,後因經營虧損而自行關閉了該自營店,合同終止並非被告所導致,根據合同約定,非甲方導致本合同終止,特許經營費概不退還,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還特許經營費的訴請,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保證金,
合同約定,合同有效期內,如原告單方面解除合同,在無違約情況下,拆除品牌標識並提供拆除照片,退還保證金。本案中,原告雖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但其按時支付了特許經營費、保證金、管理費、物料費、裝修費、設備費等費用,在關閉其店鋪時,拆除了門店所有與**品牌相關的裝修裝飾,故被告應當返還原告保證金20000元,且保證金不計利息;
最終法院判決:
被告返還原告保證金2000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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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域代理費是否可以退還?法院:原告舉證不足以證明加盟過程中受到欺詐,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2、區域代理可以退款嗎?法院:原告停止經營,用實際行動停止履行合同,酌情退還加盟費7萬元
3、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嗎?本案合同未限制被告不能進行網路銷售及產品廠家的銷售行為,判決退還加盟費10萬元
4、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簽訂合同八個月後才起訴,超過加盟冷靜期,法院判決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5、區域代理沒有開店,也沒有招到其他加盟商,可以退加盟費嗎?案例:符合「冷靜期」條件全額退加盟費萬
6、區域代理自己沒有開店,可以退加盟費嗎?本案雖未開自營店,但已收到加盟公司返利,不能退加盟費
7、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加盟公司違約導致未實際開店經營,酌情退65%區域代理費
8、區域代理和加盟的區別?本案《區域代理協議》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屬於特許經營合同
9、區域代理收到加盟公司提成返點,但自己沒有開店,加盟費可以退嗎?案例:公司違約可以退
10、加盟公司同一區域授權兩個區域代理,被判決:返還加盟費25萬,並賠償20%違約金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