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合同案件糾紛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加盟合同產生糾紛的,訴訟需要多長時間是沒有規定,但如果法院受理案件後,一般要在6個月內作出審判,如果簡易程序的3個月內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 加盟項目後又不想加盟了會有合同糾紛嗎
摘要 您好,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協議即可。協商不成且對方依據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向您追究責任而不願意主動履行的,可能會面臨被訴的風險。
3. 加盟費糾紛
1、這種情況如果通過協商還不能解決的話,就去法院起訴;
2、前提是把加盟的合同以及一些資料准備齊全,以及轉賬記錄等;
3、這種事情肯定得當面去咨詢解決溝通比較好點。
4. 加盟店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屬於合同糾紛,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5. 代理商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代理商的行為有可能涉嫌犯罪。
如果代理商是在完全沒有履約能力的情況下簽訂合同,在主觀上有意圖佔有 開發商認購金,且無歸還的意思表示。那麼此種情況代理商就構成合同詐騙罪。
如果代理商是因為自己用後不能及時歸還的原因,那麼此行為屬民事糾紛,不構成犯罪。
參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
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6. 代理商加盟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總得來說徐寶同律師團隊沒問題啊
7. 加盟,代理,和經營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加盟屬於連鎖並為一個實體,統一核算管理。代理是代為銷售某品牌商品。經營就是管理方式了
8. 加盟糾紛
1.加盟店對總部提供的「行銷支援與輔導」不滿意。(66%)2.加盟店對總部提供之「商品的價格」不滿意。(62%) 3.加盟店對總部的「政策配合度及執行力」很低。(49%)4.加盟店對每月的營業額並不滿意。(47%)5.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品采購限制不得自行進貨」的爭議。(43%)6.加盟店對於總部的舉辦和促銷活動不願配合。(40%)7.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圈保障范圍」的看法有分歧。(38%)8.加盟店對於總部舉辦的「教育培訓」不配合。(36%)9.加盟店對「每月上繳的權益金與管理費用」有爭議。(34%)10.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時繳交貨款。(32%)
9. 連鎖加盟網的常見連鎖糾紛
由於加盟連鎖網魚龍混雜,所以經常出現糾紛,下面列出十大最常見的加盟連鎖糾紛:
一、加盟店對於總部所提供的「行銷支援與輔導」不滿意;
二、加盟店對總部所提供的「商品價格」不滿意;
三、加盟店對總部的「政策配合度與執行力」很低;
四、加盟店對於每月的營業額並不滿意;
五、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品采購限制不得自行進貨」的爭議;
六、加盟店對於總部所舉辦的促銷活動不願意配合;
七、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圈保障范圍」的看法分歧;
八、加盟店對於總部舉辦的「教育訓練」不配合;
九、加盟店對:每月繳交的權利金與管理費用「有爭議;
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時繳交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