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門窗工程合同書範本
門窗加工合同範本
單位名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門窗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時間_____天(因受風、雨、停電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5、工程單價:_______元,預計工程量______平方米,工程總造價_______元(結算時按照實際數量計算)。
6、安全施工:乙方應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造成責任事故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預付款______元。
2、工程量完成至外框安裝完畢,甲方付乙方______元。
3、工程量完成至上扇, 甲方付乙方______元。
4、安裝結束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簽字後,應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元,剩餘______作為保修金,保修期滿後無條件支付,保修期為___年。
第三條、門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要求:
1、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若設計變更通知設計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規范施工。如不遵守施工規范,損失由乙方負責。
2、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原設計方案,更改部分的造價另簽。
第五條:如出現合同外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 總代理合同範本
總代理合同範本合作代理合同範本合同編號:簽訂時間:簽訂地點:甲方:乙方:自然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與乙方聯合經營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一、 甲方責任:1、甲方與乙方聯合經營出口 產品,具體品名、規格、數量及價格等以出口合同為准。2、協助乙方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3、提供本協議每一票出口貨物所需出口相關單證。4、負責向銀行辦理交單議付手續和收結匯。甲方在收到結匯水單、出口核銷單、報關單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經國稅局認定為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結算比率(詳見結算表)將款項(扣除銀行和甲方代墊費用)付至乙方工廠;如匯率變化,按新匯率執行。若外匯貨款到帳發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間,則貨款先按1美元:**元人民幣付給乙方,餘款延至每月10日後付給乙方。5、負責辦理外匯核銷手續。二、乙方責任:1、負責辦理本協議每一票外銷合同項下的貨物訂倉、排載、裝運、報關、報檢、保險及編制有關單據等手續,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2、乙方對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負責,因貨物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3、負責聯系境外客戶,通知境外客戶將外匯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證。所有因外商索賠,外商違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協議外銷合同未能履行、延遲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使甲方未能按時收匯核銷或無法收匯核銷,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4、乙方異地自理報關的,應接受甲方監督管理,並提前5天將出貨計劃和需要領取的單證傳真給甲方。所領取的單證應在30天內歸還甲方,乙方應保證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單證,如發生單證丟失、使用不當和延誤等情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5、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乙方對甲方在授權范圍內依本協議所做的一切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若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因假冒商標、假冒產地或商標侵權等違法違紀導致甲方經濟和聲譽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6、乙方必須在報關出口後60天內提供與本協議項下每批貨物的出口報關單相符的,由供貨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承擔增值稅發票不合法、不準確、不正確而導致甲方無法退稅或造成騙稅行為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關單、核銷單系偽造或有其他與稅務局等國家管理機關要求不符之處,甲方有權拒付相當於應退稅款的餘款。7、乙方應督促境外客戶按時付匯,保證甲方能在報關出口後3個月內收回外匯。若無法按時收匯核銷而導致無法退稅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8、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無法退稅的,乙方仍需安排外匯到帳,且必須開具普通商業發票給甲方,同時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報關金額1%的手續費;若乙方無法安排外匯到帳或無法開具普通商業發票給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三、貨款結算:1、甲方應付乙方貨款以凈收匯按以下結算比價表計算:出口退稅率 結算及開票比價(美元:人民幣)2、乙方應按開票比價足額開具增值稅發票,開票不足的應退稅款由乙方承擔。3、甲方付給工廠的貨款應通過銀行匯付,收款人必須與開票單位相一致。四、信用證審證條款:甲方收到信用證後翻譯並傳真給乙方,由乙方決定是否接受,經書面確認後傳真給甲方。五、如遇國家匯率有較大幅度變動或國家調整退稅率,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簽約期限從 2009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簽約地管轄法院訴訟解決。八、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x乙方: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3. 連鎖店加盟合同範本
合同樣本如下: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