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慶火鍋加盟的詳細流程
你好,朝天門火鍋為您解答(以下回答均為原創,同行切勿復制粘貼)。
加盟具體流程如下,看似復雜,但其實並不繁瑣,主要是第一步選擇品牌,相當關鍵:
1、選擇品牌,實地考察,
2、簽訂合同,品牌方下發協調單,
3、裝修指導,品牌方協助人員培訓,
4、物資采購,包括前廳後廚等,
5、品牌方籌備小組到店協助,營銷宣傳,
6、試營業以及開業,品牌方持續區域管理支持。
加盟流程其實很簡單,但選擇品牌才是關鍵,需要多多的實地考察,總結分析,避免入坑(網紅,快招類品牌),為自己的投資開店行為負責任。
以上,朝天門火鍋原創回答,同行請勿復制粘貼(否則舉報),如滿意望採納,點贊。
2. 如何制定加盟店管理制度
一、店長的崗位職責 店長職能 店長管理制度
1、店長必須忠於職守,維護公司的統一形象,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無條件接受上級的督導。
2、店長要對人事、銷售、財務、倉庫等工作全面負責並定期向上級匯報,並審核店鋪交給上級的各項報表,簽字以示負責。
3、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標,並帶領全體導購員努力完成目標,在工作總結中明確完成工作情況,並分析其成敗的原因,並及時的分析總結店鋪的銷售補充貨品。
4、及時把握店堂的商品銷售及庫存情況:對每日的銷售進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銷售時間,做出最暢銷款式,以此來控制庫存。
5、店長要對高級導購(帶班主管)的工作給予支持與引導,使高級導購更好的協助店長工作,發揮基層管理作用,培養發現和正確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對班次進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導購員的休息時間,保證導購員工作的良好狀態和工作風貌。
7、制定每月的團隊建設活動計劃,組織導購員進行團體活動,促進員工的團結友愛,相互促進的良好氣氛。
8、建設和完善例會工作,調動導購員的工作積極性,使她們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進行人事調動,不得將個人私情帶到工作當中,新生各導購員的正確建議,促進團隊精神的建設。
10、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工作流程,並認真督導各導購員的執行情況,同時配合公司領導檢查工作。
11、店長每周二帶領全體導購員進行場景調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來本周的黃金銷售時間。
12、店長要認真的組織每月一次的倉庫盤點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盤點工作,做到帳、物、款相符。
13、主動與顧客溝通取顧客的意見,建立和完善客戶服務工作。
14、認真督導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財務交接工作。
15、收集銷售動向,競爭店的情報,旺銷商品信息,分析並反饋給上級主管。
16、積極配合公司企劃部人員在店面的展示陳列工作。
二、工作流程 店長職能 店長管理制度
1、店長提前15分鍾到店,更換工作服,而後對店的各項設備進行檢查,是否有丟損情況,同時主持導購員的考勤工作,檢查衣著形象。
2、主管召開早會,傳達公司通知或其它通告,而後作昨天的銷售。
3、開門營業導購員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4、在某種情況下不太實際依具體問,具體分析。
5、店長將昨日的銷售明細登入貨品日記賬。
6、處理當班所發生的事情,要得當、得體。
7、與導購員輪流吃午餐,協助營業。
8、下午主持交接班工作,並作交接前後的溝通工作。
9、協助營業銷售。
10、到下班時間停止營業,督導收銀員,倉管員及高級導購進行銷售匯總,單據匯總,並做出各類報表的單據、傳遞,最後收銀員與店長交接。
11、店堂盤點後補貨。
12、關門下班。
三、收銀員的工作職責 店長職能 店長管理制度
1、收銀員保持禮儀站姿,禮儀用語,維護品牌形象,協助導購員完成服務。
2、在接收銀時注意分別其假幣,以防收假幣,並詳細加以統計,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錢的現象。
3、接受當班主管的督導,協助導購員完成一切店務工作。
4、接聽店內電話
5、認真做好當班的銷售記錄、並匯總,便於班後核對,及交接工作。
四、倉管員
1、忠於職守,無條件接受上級督導。
2、根據銷售情況控制庫存,降低庫存成本,根據捕捉的商品信息及時調整庫存和樣式。
3、認真記錄日出倉單、日入倉單,以便核對。
4、定期對倉庫進行盤點,確保帳物相符。
5、在沒有出入倉工作時,倉管員到賣場協助銷售。
6、班後及時與賣場核對出倉數。
7、在財務的要求下,用合法的單據支帳。
五、導購員的工作職責
1、接受上級督導。
2、配合協助上級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務。
3、嚴格要求自己維護品牌形象。
4、新生顧客,以禮相待,不得與顧客爭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為。
5、明確自己的貨品走向,及時信息反饋,確保銷售。
六、高級導購的工作職責
1、無條件按上級督導。
2、協助店長完成店務工作及其它任務。
3、充分利用本職權利,組織店員作為銷售等工作,發揮基層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饋,有問題及時處理。
七、導購員的行為准則
1、看到顧客進店時必須主動替顧客開店門,並致以問候態度要親切自然。
2、目視顧客選購,並隨時准備提供幫助,對顧客介紹產品要實事求是,傳達正確而准確的信息。
3、我們要熱情接待任何類型的顧客,一視同仁。
4、在店內導購員要提醒顧客注意自己的貨品安全,關心顧客。
5、導購員不能坐著或趴在櫃台上,或抱著雙肩,雙手插衣袋裡接待顧客。
6、不得成堆聊天或高聲談笑。
7、上班時間不準看報紙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不準在店內抽煙、吃零食。
9、不得冷落顧客或與顧客爭吵。
10、認真執行本公司所定的禮儀。
11、不準只專注於同顧客聊天,而忽視本職工作。
八、門店主管的工作職責
1、無條件接受上級督導。
2、協助店長完成店務工作及其它任務。
3、充分利用本職權利,組織店員作為銷售等工作,發揮基層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饋,有問題及時處理。
3. 關於餐飲加盟店流程以及總體運作過程
餐飲店連鎖加盟的火爆自不用說,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餐飲行業准入門檻很低,更為重要的是民以食為天,什麼時候人不需要吃飯啊。但是,我國目前的餐飲加盟魚目混珠,要認清他們的真實面目,對一個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實在有些困難。下面介紹下三大餐飲加盟的「圈」錢行為及注意事項:總部突然蒸發2003年下半年,號稱在國內有數百家加盟店的「得意咖啡」總部,突然在一夜之間蒸發。經過調查,其裹帶加盟商的資金有上千萬元。之後,位於杭州的代理商卻不顧總部消失的事實,仍在極力招募加盟商。在一連串的「介紹」中,最為誘人的是其加盟條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繳納12萬至14萬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紅利;加盟「得意咖啡」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資;替加盟者尋找旺鋪;代為培訓員工;原料配送、免費維修咖啡機械等等。優厚的條件極具誘惑力,眾多市民紛紛掏錢加盟,最終受騙。而事實上,「得意咖啡」加盟體系下面的100多家連鎖店中,竟然沒有一家自己投資經營的樣板店,所有的一切僅僅是編織的美麗的謊言。在餐飲連鎖加盟業內,總部突然消失的並不是只此一家。如另一較有知名度的「麥田村」加盟項目,在一開始轟轟烈烈的加盟後,最後因總部的消失,整個加盟體系也轟然倒塌。加盟費買了個空殼總部雖沒蒸發,加盟體系也在運轉,但加盟商們發現,原來總部描繪的天花亂墜的謊言卻被一步步攻破。選址、店面設計、員工培訓,乃至配送物料、產品配方等等,根本兌現不了原先吹噓的承諾。加盟費等於是買了個空殼。去年年底,紹興人陳先生趕到杭州,向其加盟的餐飲連鎖店的總部提出質疑。當年年初,陳偉加盟了位於杭州的某餐飲連鎖體系。開業不久他就發現,店裡的生意非常冷清,一些顧客直言其味道太差。為了轉變現狀,他頻頻向總部求救,可總部卻未予理睬。兩個多月後,陳偉的門店被迫倒閉,加盟費和後期投資費用打了水漂。楊軍也有切膚之痛。他曾是某加盟項目寧波地區的代理商。加盟後,賠了20多萬元,「代理」反倒把自己的錢也「代」了進去。就像陳偉的加盟一樣,公司對開業以後的各項承諾措施,包括後續服務在內都變為一紙空文。在加盟體系中,商圈保護、價格保護、產品監管等環節都屬於後續服務范疇。而如果在短距離內出現兩家,或是數家加盟店,甚至出現價格不統一現象,這都是總部服務不到位的表現之一。像這種情況,很多加盟者不以為然了,「只要能維持住不賠本,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明裡加盟實為高價賣貨如果說,前面的「兩板斧」是赤裸裸的欺騙的話,下面的「第三板斧」則要隱蔽得多:在物料、配送上下足功夫。從一些市場反應看,不少加盟總部早已開始動起這筆業務的「歪腦筋」。杭州的張新穎就吃了這樣的虧。2005年初,她無意中看到了一個咖啡飲料項目,根據總部的描述——只要加入對方的加盟體系,購買一台咖啡機,總部在進行運作後,就能實現50%以上的回報,這讓她為之一動。本來一直想找個項目自己開個小店,可就是沒有合適的。這不就是一個機會嗎?經過仔細的考察,張新穎加盟了這個咖啡飲料項目。加盟後,問題出現了。所謂的咖啡機確實存在,但與同類型市場中的價格比起來,價格超出一倍以上,其他原材料的供應價格也高於市場價。而加盟之後,之前宣傳的利潤也沒有,張新穎後悔莫及。機器設備,原料供應都要值得加盟者的關注。原本總部答應加盟商的物料配送服務,加盟後很容易變成總部「圈錢」的門路,加盟者謹防落入「套」中。在加盟合同中,很多總部會把物料配送寫進去,但是總部提供的物料價格高得嚇人,有些公司開始向客戶承諾有60%多的利潤,但實際上只有25-30%。合約既然規定了物料必須從公司購買,若違規,就要支付高額違約金。例如封口機在市場上的售價只有500-600元,從公司買少則上千元,多則3000多元。這樣的合同規定,如果換成不合格的加盟體系,顯然就成了加盟商的「緊箍咒」。
4. 請問:到年底了通知各加盟商現款現貨的通知怎麼寫
關於年底貨款收取形式改變的統治
由於即將年底,公司業務量加大的原因,為了在貨款方面不出現問題,保險起見,請各個加盟商採用現款現貨的形式,謝謝合作!
聲明:當您收到我公司的傳真時日起,我公司既視為貴公司接受並同意我公司的通知內容。
5. 定製傢具加盟的條件有哪些加盟流程是怎樣子的
其實每個定製傢具加盟的條件和流程都是差不多的,我曾經考察過德夫曼傢具品牌,就以他們舉例說下;德夫曼加盟的需要的條件是;1、要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能完成合同規定的銷售量,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銷售經驗。有一定的品牌理念、經營理念、服務理念。2、要有較好展示口岸,專賣店不得小於60平方,省會城市特約經銷商主店不得低於100平方,需配備測量設計(CAD制圖)與安裝維修服務人員,向顧客提供符合品牌要求的質量和相關的服務。認可總部的特許加盟經營合作模式,願意接受總部對專賣店進行統一裝潢。3、只允許銷售品牌系列產品,不得經營或串賣其他品牌的壁櫃、門、五金等同類產品及相關材料或配件。4、必須承諾和實施作好品牌的宣傳與維護。5、真實填寫「經銷商申請表」,並同時承諾遵守合同條款和銷售手冊規則。6、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加盟流程也是每個品牌大體相同,唯一是一些細節上的差異,像德夫曼的加盟流程是:1、意向客戶來電咨詢加盟相關情況(加盟條件、加盟支持以及運營管理等) 2、填寫特許加盟申請3、初步合適者總部通知來總部面談,並初步擬定合同4、總部對加盟商進行資格評估5、合格者洽談合同相關事宜,簽訂合同,並交付信譽保證金6、按公司標准進行店面裝潢7、店面樣板設計、並交付貨款8、總部對店長、營業員、安裝技工組織培訓9、策劃開業慶典,總部配送配送相關的道具、專賣店手冊、產品目錄促銷宣傳、產品資料、安裝工服裝等10、隆重開業。當時考察這個牌子很久了,後來由於沒有盤下店面,很遺憾沒有做成,以後有機會還會選擇這個牌子來做。
6. 奶茶新產品通知加盟商培訓的通知書怎麼寫
奶茶加盟品牌【奶茶工房】,特惠加盟一萬元搞掂
品牌就是力量,十大奶茶店加盟品牌,奶茶工房400多家成功案例,5年研發經驗,6重大禮免費贈送,奶茶店加盟粵港美食典範,奶茶工房品味就是不一樣
7. 國家對連鎖加盟行業的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8. 能加盟加盟了請第一時間通知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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