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流動早餐車加盟需要哪些條件
流動早餐車加盟需要店鋪的選址、早餐車品牌、加盟商的商譽、合法經營的資格等條件。
1、店鋪的選址
店鋪的選址也非常重要,需在人流量以及消費能力雙高的地方,可扶持生意興隆,讓加盟商在短時間內就賺回加盟資金。加盟商需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可以支持前期投入以及後續流動資金,避免資金短缺狀況發生。
2、早餐車品牌
現如今,創立早餐車品牌的公司越來越多,在擴招合作夥伴的時候,早餐車加盟條件之間,也有類似的地方。以北京早餐車為例,該品牌來自於遠大宏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從研發、生產到銷售,形成了完善的系統。
(1)上海浦東新區地鐵早餐車加盟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認同公司的經營和管理理念,服從公司的管理,適應公司先進的經營方式管理模式;有強烈事業心,責任心和進取心,富有創新、創業精神;有良好的信譽和認真務實的態度,有一定的創業基金和流動資金,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可加盟。
2、投資成本低,創業風險小,獲利空間大的好項目,是創業的理想選擇。投資成本低,創業風險小,獲利空間大的好項目,是創業的理想選擇。
⑵ 在上海,具備什麽條件才能經營早餐車都需要什麽手續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各區的情況不一樣,但基本上大同小異。首先早餐車的管理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正規公司,不僅要證照齊全,還要和相關政府部門簽訂協議主要招收本區就業困難人員,方可在地鐵站、學校及居民區周邊設攤經營。
其次早餐車的經營者一般為就業困難人員,表現為學歷低、年齡大、無其他技能特長、失業時間較長,同時本人要有經營早餐車的意願,街道會向管理單位推薦這類人員優先錄用。當然管理單位也會錄用一些其他人員。
⑶ 上海的放心早餐車如何加盟!!!
考慮到食品衛生等各個方面,暫時早餐車不採用加盟的運營模式.目前是公司同意配送到個網點由銷售員進行銷售,銷售員按銷售業績拿工資的~!!
⑷ 上海早餐車,申請加盟怎麼弄
通過街道辦事處(或者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等)申請,得到同意批復後,可辦理操作實施。
⑸ 上海早餐車是怎麼申請的
別提,早餐車很賺錢的,我以前在街道辦一個同事他老媽是買早餐的,一天最少三百塊呢,一天其實才早餐一點時間,比一個白領強多了
⑹ 上海地鐵旁的早餐車找哪個部門能辦理
各主管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就業科。
⑺ 在上海如何申請在地鐵站門口設個早餐車
在地鐵站門口設立早餐車的話那是和車站完全沒有一點關系的,你應該去聯系早餐車所屬的公司加盟才對。
⑻ 上海閔行區哪裡可以出早餐車可以白天允許擺攤的地,早餐車是加盟還
閔行區的早餐車是為解決就業困難人員而推出的再就業崗位,一般固定設置在地鐵站、居民小區附近,城管不予干涉。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可以到街道社區事務服務中心申請。
⑼ 我想在上海浦東租個早餐車賣小吃,就是地鐵口和小區門口城管不管的那種,哪位大神知道到哪去辦
城管辦。每個區都有的。估計不太好辦,現在整治得比較嚴,我以前就在浦東川沙。那裡的城管,比較熟悉。與其做這個生意,倒不如我給你介紹一個生意做一做。不知道有沒有興趣?
⑽ 請問在上海如何合法的經營早餐車
根據 (滬府辦〔2015〕4號)《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辦法》,要取得合法的經營早餐車,需要先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在指定區域經營。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食品葯品監管局制訂的《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食品葯品監管局制訂的<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辦〔2012〕6號)同時廢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16日
附件: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辦法
《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與依據)
為了規範本市食品攤販經營行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攤販經營行為,以及對食品攤販實施綜合規劃、信息登記、公示和食品經營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區、縣人民政府職責)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塬則和「總量控制、疏堵結合、穩步推進、屬地管理、有序監管」的要求,明確所在地相應的食品攤販固定經營場所,並可採取措施,鼓勵食品攤販集中配送、規范經營,引導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根據區域的實際情況,區(縣)人民政府可以會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法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並向社會公布。劃定的臨時區域(點)為便民臨時性公益場地,不得擾民及影響安全、交通、市容環境等。
第四條(部門職責)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的食品攤販的經營活動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以外,佔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食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依法查處。
綠化和市容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食品攤販臨時經營區域(點)的餐廚廢棄油脂和餐廚垃圾收運、處置以及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食品攤販的信息登記和管理、公示卡的發放工作,將食品攤販的登記信息通報所在地的區(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綠化市容管理等部門。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協調轄區內相關部門具體實施對食品攤販經營的聯合執法和從業人員的免費教育培訓。同時加強食品攤販臨時區域(點)的巡查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在劃定的食品攤販經營場所設置標志牌,明確食品攤販規范經營的管理制度,加強對經營品種和經營方式的管理,滿足市民要求,接受社會監督。
鼓勵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為劃定的食品攤販臨時區域(點)提供與經營業態相適應的必要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