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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給總部少報利潤的後果

發布時間: 2025-04-27 16:57:37

Ⅰ 加盟都有哪些騙局,如何識別

1、虛假宣傳。不少品牌或加盟授權方會拋出「一日上手經營」、「一月收回成本」、「超低供貨價」等誘人的口號,但這些口號往往只是能令你眩暈一陣的空頭支票。加盟的成功與否,與市場狀況、變化趨勢、店面選址、經營水平及後續服務能力等都有很大關系,投資者必須經過細致入微的調研考察,再決定自己的投資去向。

2、誇大公司名頭。在網路、報紙、雜志等媒體上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廣告:某某國際連鎖機構(一般以英文名漢化居多或一個公司搞幾個門頭)、來自日本、韓國、法國、美國、香港、台灣等等國家或者地區的知名國際品牌,或者是境外某公司國內分公司等等。面對此類的加盟連鎖公司您一定要小心,仔細求證考察真假,不要被虛假的名頭的欺騙。

3、有些公司一般多採用誘導式、小貓鉤魚的方法引以上鉤,或是明目張膽的肆意叫出高額加盟門檻來賺取加盟費。比如,加盟費二三萬元卻贈送你四五萬元以上商品,或加盟費三四萬元卻只贈送幾千元的商品等等伎倆。當這些情況出現時你就要小心了,公司在招商運營中有一些費用,收取一定的加盟費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數額過大的加盟費則是沒有道理的。

4、很多空殼公司在總部辦公樓里都有一個裝修豪華的展示廳,陳設著很多新奇、高檔,價格卻低廉得離譜的商品,讓參觀者大飽眼福。這種現象就是給來咨詢的客戶一個假的表象,來吸引咨詢人的投資慾望,但是你真正加盟後你會發現給你的與展示廳的完全不同。

5、拒絕提供全國各地加盟商地址的公司,你需要小心。建議創業者在最終做出加盟決定前,多看看同一品牌之下,其他早已加盟的多家店的實際經營情況。除了看總店之外,還要自己隨機選擇幾家加盟店了解情況,同時聘請行家幫助一起現場觀察,與店主坦誠溝通。了解加盟店每天的客流量有多少?營業額大概有多少?總部的實際政策是什麼?是不是真的能賺錢?只有了解過實際加盟情況,才能對品牌有更深入的認識,降低被騙的可能。

Ⅱ 想要加盟個飯店,需要注意的些什麼,在跟總部的代理費上可以討價還價嗎還有些什麼經驗希望介紹給我。謝

加盟連鎖經營的注意事項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最後祝你成功!

Ⅲ 開加盟店應注意的7大問題

開加盟店應注意的7大問題

開店加盟是許多創業者選擇的創業方式,由於這樣可以增加初創業的風險,但是加盟創業並不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在加盟的進程中也會有很多的圈套,稍不注意就會掉入其中,因次,本文為大家遲譽總結了一下開加盟店應注意的7大問題,希望能對加盟的冤家有所協助。

開加盟店應注意的7大問題 篇1

假設店鋪設在下班族集中的地域,最好在星期天或假日也照常營業。必要時,還可適當延伸營業時間。但有時分能夠會遭到空間、人事、技藝、資金等理想要素的限制,因此,應該先從能夠事項著手,一步步去發揚特徵。

例如,把重點放在自己比擬熟習、較有競爭性的商品上,或由較內行的經理親身引見給上門的顧客,都是比擬好的方法。其實,特徵並不限於商品,其它如良好的效勞、華美的店面、誠實的員工等,只需發揚其中一兩項特點,就足以吸引顧客上門了。 假設沒有創業閱歷的人想要創業,那麼加盟店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如今的加盟項目良莠不齊,這就需求創業者擦亮慧眼,如何選擇具有開展前景的加盟商,為自己創業選擇一個好項目?開加盟店的留意事項有哪些呢?主要為投資者總結以下幾個創業加盟的留意事項。

指游1、備選擇加盟店前期,要留意適當的方式籌措資金,合理地投入資金。

加盟圈建議創業者不要由於急於創業開店,在為了籌措加盟金、保證金時,四處借債,甚至借高利息貸款。加盟店雖然有成熟的管理理念但是新店開張會有一段時間的冷淡期,利潤在短時間內還無法賺取的。但是每天還要為了籌錢償債,創業者是無法完全無意投入於事業的運營。

創業者假設資金有限,以為可以先選擇一些小型的加盟項目,漸漸積聚資金。同時加盟者要量力而行,選擇適宜自己門檻的加盟費用。否則,創業者債台高築,整日憂心忡忡,對店面的運營形成很大的影響。

同時,加盟者要對整碼逗段個資金的投入確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做好全體的規劃。不要等到風風景光的停業後,才發現已無資金停止店面前期的運作,豈不鬧了個天大的笑話。

2、好能與連鎖加盟店總部直接溝通。

如今連鎖企業很多,加上最近幾年開加盟店賺取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擬急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輕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基本沒有處置加盟項目效果的才乾和閱歷。因此,創業者要親身去調查總部以及去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這是十分必要。

3、業者要仔細審讀加盟合同,可以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

合同是獨一具有約束力的一個重要憑據。最重要的就是合同期限,國際多為三年或五年,由於有的加盟商為了保險起見,思索到某些要素對加盟點的約束,所以合同年限設為較短。開展較為動搖的加盟企業合同年限一般比擬長,成熟的管理理念保證加盟者可以在該行業動搖開展。

其實,創業者在簽立加盟合同之前,就應深化了解合同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同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同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創業者不只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益要求修改內容。

4、業者要調整好資金運轉,規劃好運營戰略。

運營進程的本錢控制十分重要,把本錢緊縮在較低的范圍內是相對必要的。同時,創作者要規劃好進貨戰略,分配好資金周轉狀況,要保證運營進程匯中資金可以正常運轉。店面應盡能夠防止壓貨,許多創業新手經常出現貨物嚴重的狀況,資金運作捉襟見肘,很快墮入困境,創業者在加盟時可以跟加盟商先協調益處置積壓貨品效果,這樣能保證資金正常運轉從而不影響運營進度。

5、會管理員工

加盟者一定要看法到合理管理員工是撫慰店外銷售的有效方法,而且是一定要做好的事。

首先,加盟者要充沛了解自己的員工。作為管理者,要能充沛地看法員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管理者假設能充沛了解自己的員工,任務展開起來會順利得多。「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每個員工在才幹、性情、態度、知識、修養等中央各有優點和缺陷,有的任務起來拖拉迅速,有的慎重小心,有的擅優點置人際關系,有的卻喜歡埋頭在統計資料里默默任務。一個可以充沛了解自己員工的管理者,可以將依據員工的團體任務特點將他們分配在合理的崗位上,這樣無論是任務效率,還是人際關繫上你都將會是個一流的管理者。

其次,要多與員工交流,傾聽員工的心聲。員工總會有自己的建議和看法。因此,管理者需求經常與員工停止交流,咨詢員工的意見,傾聽員工提出的疑問。解開員工的心結,團隊才會愈加勾搭,他們的任務積極性才會更高。

同時,要允許員工犯錯誤,對表現好的員工要實時表揚。銷售環境中有很多不確定性,做事自然不能夠事事成功。作為一個管理者,若要求下屬不犯任何錯誤,就會抑制創新,使之任務起來畏手畏腳。當然,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要及時地給予獎勵和表揚,以鼓舞士氣。

6、會管理客戶檔案,樹立良好的客戶關系

加盟創業者應學會管理客戶檔案,留住老客戶,開掘新客戶。客戶檔案包括顧客的基本資料、買賣狀況、消費才乾和消費喜好等,這也是加盟者停止管理、跟蹤的首要資料。仔細剖析客戶檔案,會發現他們各自的喜好、眼光、購置力,從而可以更有針對性地為他們引薦商品、提供效勞。

7、極積聚行業閱歷

行業閱歷很難從一本或幾本書中得來,許多東西只能親身體驗才幹取得。所以,加盟者應處處留心,多多積聚。如,開某服裝品牌的加盟店,加盟者就應多看盛行雜志,多參與時興活動,以培育自己共同的時興理念和敏銳的時興覺得。當走進店裡的每一位顧客,你都能以共同的眼光,提供適宜她的搭配,還愁加盟店的營業額不突飛猛進嗎? 創業者要成功,除了對加盟項目精挑細選之外,即使是優秀的加盟項目也要加上創業者對加盟店的用心運營,這樣才可以創業成功。

開加盟店應注意的ƍ大問題 篇2

注意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些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注意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注意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注意事項四、在前期,連鎖加盟者要注意合理的籌措資金,合理的投入資金。

加盟者要量力而行,選擇適合自己門檻的加盟費用,否則,債台高築,整日憂心忡忡,對店面的經營造成很大的影響。同時,連鎖加盟者要對整個資金的投入確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做好整體的規劃。

注意事項五、經營過程的成本控制十分重要,少一分開支就等於多出一分利潤,把成本壓縮在較低的范圍內是絕對必要的。同時,規劃好進貨策略,調節好周轉速度,也是控製成本的有效方法。

注意事項六、學會管理員工。

雖然連鎖加盟後,總部會在員工管理上提供一系列培訓,會給加盟商提供相應的支持,但是,遠水救不了近火,連鎖加盟者需要從源頭上找問題,真正融會貫通,學會如何管理員工。

注意事項七、與加盟總部協調共進。

連鎖加盟者在選擇加盟總部時,一定要選擇一個能為加盟商提供切實支持和指導的加盟品牌,選擇那些能很好與加盟商合作共贏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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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加盟了休閑食品,叫了加盟費可我沒做起來,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能不能退加盟費,取決於很多因素。
第一,要看簽約時間。如果是剛簽約不久,公司還未開始提供服務、沒有培訓、沒有選址、沒有裝修設計等的,那麼還是處於「冷靜期」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冷靜期」條款,是考慮到被特許人對加盟的行業可能沒有充分的了解,法律從保護被特許人的利益出發,要求特許人必須給予被特許人考慮是否繼續從事特許經營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許人決定不從事特許經營的,在此期限內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合同。被特許人單方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權利,是一項法定權利,特許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即便合同沒有約定「冷靜期」,被特許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
但冷靜期到底是多久,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考慮,各地法院認定標准不一。如果確定不再加盟,就要盡早解除合同,保護好自己權益。畢竟「法律不保護睡覺的權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簽約時間比較久,甚至已經合同期滿了,就很難適用「冷靜期」的規定行使單方解除權。此時需要從公司存在過錯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維權證據。
1、公司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檔源舉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時存在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加盟商發現後有權單方解除加盟合同,至於隱瞞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達到何種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單方解除權,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對於合同簽訂有重大影響的、足以影響加盟商決定簽約與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對於加盟商而言,選擇加盟並願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往往是因為公司對項目作出了大量承諾,並約定會提供選址、培訓、裝修設計、配送設備物料、產品更新等全套開店服務,加盟商可以實現輕松開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誘加盟商支付加盟費後,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過錯的,加盟商有權以公司違約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退回款項、賠償損失。
3、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權的風險。
公司授權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公司的核心經營資源,如果其商標或者項目
標識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屬於經營資源存在重大瑕疵,應當認定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並要求退回加盟費。
如何識別零食店加盟騙局?
本律師經辦很多加盟商加盟零食店被騙的案例,很多加盟商都是被所謂的公司扶持政策所吸引,以為花兩三萬加盟費、兩三萬的裝修和設備,再備上兩三萬的貨,就可以輕松開店,坐等收錢。其實,恰好是掉進了公司精心准備的「加盟騙局」。
1、加盟費五折、兩折、一折、甚至0加盟費
很多公司都以超低加盟費甚至0加盟費為誘餌,吸引加盟商考察。但加盟費用的高低,完完全全是由公司單方確定,浮動大,難以有衡量標准,多少折裂鏈意義不大,最終要看需要繳納的金額。且很行碧多公司「醉翁之意不在酒」,故意通過超低加盟商吸引加盟商,後續再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
2、免費的選址服務並不免費
很多公司在招商之時,往往宣傳是免費為加盟商選址,並且是「金牌選址老師」親自選址,出具書面的選址報告。等加盟商簽訂合同之後,公司就會要求加盟商預付選址老師的差旅費用(車費+住宿費+餐費),當加盟商提出這個跟公司當初宣稱的免費選址明顯不符時,公司宣稱選址老師的工資是公司支付的,無需加盟商支付,但選址產生的差旅費用需要加盟商承擔,並且只有加盟商預付差旅費用後,公司才會安排選址工作。即便加盟商不情願支付該筆費用,但考慮到已經簽訂了加盟合同,並支付了幾萬的合作費用,往往不想因為這兩千元的差旅費用跟公司撕破臉,最終還是按公司要求,預付了該筆費用。
而且所謂的「金牌選址老師」並非是專業選址人員,有可能是剛入職公司的機動人員,也有可能是跟公司合作的中介機構,選址非常隨意,對於附近商圈情況、人流量、消費水平等不做任何的調研及說明,只是為了盡快完任務,勸加盟商盡快選定店鋪地址。
3、裝修服務必須由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裝修費的收費標准不透明
公司為了賺取高額裝修費用,基本上都會在合同上約定,加盟商的店鋪,必須是由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第三方進行裝修,還美其名「為保證品牌的統一性」。而且在簽合同之時,絕對不會披露裝修費的收費標准,而是借口需要等加盟商店鋪承租下來之後,現場測量後才能報價的,那這個風險就非常大,因為合同約定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負責裝修事宜,那無論裝修費用報價多少,加盟商都毫無還價的餘地。
實際上,公司裝修費用的報價往往遠高於市場價,甚至是市場價的2-3倍,一個套內面積30平多少的便利店,只是簡單的刷一下大白牆,裝一個吊頂,布一下水電,裝修費用高達六七萬。注意,這里的裝修僅指硬裝,並不包括吧台、收銀台、櫃體、設備等其他費用。
4、預付設備費用,設備報價奇高
前面所述裝修只是硬裝,除了硬裝,店內的其他軟裝,比如吧台、廣告燈箱、煙櫃酒櫃、貨架、冰櫃等,加盟合同都會約定必須統一從公司處購買或者定做,但在簽合同之時,公司卻不會告知各項設備的收費標准及樣品圖片(材質、尺寸、時間)等。
很多公司在向加盟商收取費用時,都是採用預收款的方式,到時多退少補。加盟商在預付設備款的時候,根本不清楚設備都包含了哪些東西、單價多少、什麼型號、品質如何等,也從來沒有見過樣品,等發送設備的時候,才發現公司發過來的東西質量差,價格高,有些甚至是三無產品。所謂的多退少補,只會讓你補,不會給你退,無論你當初預付了多少的設備費,公司都會在價格清單上做手腳,把全部的費用都核算完畢。就以上設備價格奇高的問題,加盟商往往維權無望,因為設備賣多少錢,是市場行為,公司賺差價也正常,很難以價格高為由去維權。
5、全球供應鏈、24小時配送只是噱頭
供貨渠道是一個零食店的命脈,如果有品質優良、品類齊全、價格優惠的供貨渠道,那加盟商就可以通過這個完善的供貨鏈,獲得更高的市場佔有率及更高的利潤空間。如果公司連供貨鏈都沒有,那加盟與不加盟又有什麼區別呢?
很多公司為了吸引加盟商,在招商之時往往宣傳自己擁有全球供應鏈、24小時配送等,但實際上只是在當地給加盟商找個供應商,或者直接是提供一個小程序給加盟商自己下單,滿一定金額才給配送,24小時配送更是不可能的,甚至公司提供的供貨商價格比市面上的供貨商價格還貴(公司抽成或吃回扣),那還不如不加盟呢。因此,在加盟時,一定要問清楚公司都有哪些供貨渠道,配送費如何計算,訂貨多少起送等,並把這些供貨渠道及合作模式寫到合同中。
6、 24小時零售概念只是概念
律師經辦的案件中,很多便利店公司在招商時會大肆宣揚承諾免費贈送無人智慧門、贈送無人值守系統等,以24小時無人零售來吸引加盟商,等加盟商店鋪開起來,問公司索要該無人值守系統時,公司表示系統是免費贈送,但必須要支付八千到一萬多不等的安裝費用及購買相應的監控設備。
7、增值服務無服務,扶持政策無扶持
很多公司在招商之時,承諾提供如下增值服務和扶持政策:1、贈送全套熟食設備;2、贈送福利彩票機、娃娃機、體重儀等設備;3、每月三次商品促銷活動策劃;4、每月返陳列費500-1000元;5、免費為門店設立菜鳥驛站快遞收發站點;6、免費對接上線小程序、美團、餓了么、興盛優選等。等加盟商店鋪開起來後,公司就找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服務和扶持。
綜上,加盟商在考察項目時,切勿輕信公司口頭承諾,務必將各項服務寫到合同,將來維權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