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加盟可以用人家的店名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加盟店店名被別人用了還能不能用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加盟店的店名被別人用了能不能用要看店名是否擁有商標權,如果擁有商標權的,是不能再使用的,否則會構成侵權。商標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以區分來源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標志的權利。商標權的取得方式包括通過使用取得商標權和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權兩種方式。通過注冊獲得商標權又稱為注冊商標專用權。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取得商標權的基本途徑。《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㈡ 我的店名和別人的店名一樣算侵權嗎
不算侵權行為,我國法律對商號權未有明確規定,並有權對侵害其商號權行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盜用其商號。
也就是說對方的店名需要依法注冊,各國法律有不同的規定,都確認商號權的排他性和專用性,而且有權禁止他人重復登記或擅自冒用、許可使用或設為抵押商號權是指商業主體對其注冊取得的商業名稱依法享有的專有使用權。
商號權具有人身權屬性,但民法通則中對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有具體規定:允許對商號買賣。商號權人不僅可依法使用其商號。依世界通例。對於商號權的轉讓,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類似於法國法的規定,與特定的商業主體的人格與身份密切聯系。
商號權又具有精神財產權屬性,與主體資格同生同滅。
(2)店名與加盟店類似算不算侵權擴展閱讀:
我國法律對商號權未有明確規定,但《民法通則》中對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有具體規定。商號權具有人身權屬性,與特定的商業主體的人格與身份密切聯系,與主體資格同生同滅。商號權可轉讓、繼承,具有財產權屬性。
商號在同一個行政區劃內的相同營業范圍里具有排他性和專用性。商號權人可依法使用其商號,有權在行政區域內禁止他人重復登記或擅自冒用、盜用其商號,還有權對侵害其商號權行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對於商號權可以轉讓、許可使用或設為抵押。
商號與商標的關系極為密切,經常一起出現在同一商品上,商號有的情況下可以成為商標的,一個組成部分或同一內容,但有時又不是。商號和商標在作用和性質上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為:
(1)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代表著商品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務相聯系而存在,商標權屬於知識產權;
商號主要是用來區別企業的,代表著廠商的信譽,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聯系而存在,商號權屬名稱權,所以商號權與人身或身份聯系更緊密。
(2)商標按照《商標法》的規定進行注冊和使用,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並有法定的時效性;
商號按照《公司法》或《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同樣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所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地域范圍內有效,並與企業同生同滅。
(3)商標權受到商標法的專門保護;
而商號權僅比照民法通則關於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方法保護。
(4)帶有某公司商號標記的含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到另一國家時,商標有必要在該國另行注冊,商號沒有必要另行注冊。
企業將自己的商號注冊成商標使用時,或將已注冊的商標變更登記為企業的商號時,商標和商號就成為同一內容或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這都是《商標法》、《公司法》及《企業登記管理條例》所允許的。
㈢ 開個加盟店,營業執照上的名字和牌子的名字不一樣會怎麼樣
營業執照上的名字和牌子的名字不一樣一般是不會影響的。營業執照上的名字是你的店名,品牌的名字是你加盟產品的名字,一個店可以加盟幾個品牌。即使是專賣店,也可以在營業執照上用自己的店名。
(3)店名與加盟店類似算不算侵權擴展閱讀
1、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2、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3、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4、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等。
㈣ 復制加盟店的流程犯法嗎
當然不犯法,除非你在加盟店乾的時候簽過保密協議,以及類似幾年內不得從事同類行業的協議,不過這種協議都是高科技公司才會有的,餐飲公司一般沒有,所以可以放心的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