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侵權可以起訴總店嗎
法律分析:可以。從侵權責任角度分析,雖然特許經營的總部與加盟店是法律地位各自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對消費者而言,整個特許體系往往被當作單一的企業經營者,總部與旗下的加盟店構成同一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❷ 店名字和加盟店的一樣侵權罰款多少
一般1000元到5000元不等。
店名侵權會罰款,個體工商店名侵權商標名稱的處理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起請求處理,一般會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並且進行罰款。
法律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為商標侵權行為。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為商標侵權行為。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為商標侵權行為。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也屬於是商標侵權行為。個體工商店名侵權商標名稱的處理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而對侵權人的處理一般會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且沒收或者銷毀侵權的商品,並且可以對侵權人進行罰款,同時也應當對被侵權人進行賠償。
❸ 加盟的奶茶店被人起訴侵權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加盟的奶茶店被人起訴侵權這種情況應該積極應訴。
首先要先確認自己加盟的奶茶店是否真的構成侵權了,如果構成侵權,建議及時咨詢或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可依法委託律師要求核實真實的貨物金額,收集有利的證據材料,依法辯護。如果沒有就更應該積極應訴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簡介: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有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
❹ 私自開加盟店違法嗎
法律分析:如果發現了假冒品牌的店子,可以找歸屬地的工商所,工商所會對該店進行檢查,如果侵權行為屬實,會對其進行相關處理。有的店它就打著加盟商的旗號,其實並非正規加盟商,這不僅是欺騙消費者,更侵犯了它假冒的商品的商標權。商標權的保護是指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標侵權和商標犯罪的行為,從而保護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以維護國家商標管理秩序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五條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第十八條 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第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❺ 出現加盟店違約侵權該如何維權呢
消費者可以直接向消協投訴舉報這個加盟店,總店也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消費者也可以向總店索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❻ 加盟店侵權可以起訴總店嗎
消費者可以向特許經營總部索賠,如果加盟店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爭議。此外,如果加盟店的行為構成了侵權,加盟店和特許經營總部可能需共同承擔責任。在判斷責任時,法院會考慮總部對加盟店的管控程度,若總部行使了管控許可權,加盟店可能會被視為總部的受僱人。